第99章 不怀好意(2 / 2)
菲尔・奈特觉得这太过分了,这样的合作模式与空手套白狼有什么区别?
这岂不等于耐克白白帮张去建立了一个品牌,等到7年后把他的名气打响了,张只要终止合约,耐克就等于帮别人做了嫁衣,不仅这七年的付出全打了水漂,搞不好连“龙裔”这个品牌,甚至是员工和代工厂都要被他一股脑撬走。
张心里还真是这么打算的,7年后等他老爸的公司做大了,耐克到时候肯定留不住这个品牌,必然要被他一股脑撬走。
所以菲尔・奈特表示,采用这种合作方式也没问题,但双方必须签订终生合约,最少也要20年起步,咱们谁也别把谁当傻瓜。
张发现忽悠不了耐克,最终只能采取了收取代言费的方式。
但他将来还是准备自立门户,不过合同的年限在耐克的坚持下改成了10年,少于这个年限就没有独立生产线的待遇。
耐克的确不傻,如果一个品牌,一条生产线连十年都维持不了,那也没有建立的必要了。
最终,张的第一份球鞋合同年限为十年,一共五千万美金基础代言费。全球年销售额3亿美元以上,他将有1%的分成;年销售额达到5亿,分成将达到2%;7.5亿美金以上3%;10亿美金以上4%;15亿美金以上5%,这是最高的分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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