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版权争起(下)(求收藏推荐)(2 / 2)
“苏明的版权问题怎么样了?”
“.......”室内陷入了短暂的沉默。
“还是我来说吧。”王楠看了眼闭口不言的表妹说道。
“lovelive这些还好,已经拿到授权了。”
“但圣斗士版权情况很不理想,这两天我们多次联系了集雄社。”
“但他们对我们很轻视,今天早上还挂了我们电话。”
“靠!集雄社这群家伙居然看不起我们,哼?!”
“没办法,毕竟我们名气和底蕴还是很不够。”
“还有没有别的办法?”
“难道版权都在集雄社手上?车田呢?”
“车田的版权早就卖给集雄社了,集雄社拥有圣斗士的一切版权。”
“额。”
“不过经过这两天的事情,我有一个新想法。”
“纯粹个人意见,以后还有可能被骂,但也解决了版权问题。”王楠谨慎的说道。
“王兄请说(表哥请说)。”张言志和苏碧童两个老板都是点点头看着王楠,等待他的答案。
而陈大美女又开始沉默了,她拿出纸笔来开始做记录。
“动漫同人作者对自己的同人作品是有版权的。1”
“是的(的确)。”
“而如果这个同人已经获得了原著授权——”
......
“啊,我明白了!”苏小美女再次跳了起来,好像很高兴的样子。
“表哥的意思就是,迂回拿到版权!?”
“恩?难道是——”张言志露出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来,可他其实什么都不知道,这家伙还真能装x啊。
“要拿圣斗士冥王神话2的版权吗?”
“恩,没错,不过不光是冥王神话,还有圣斗少女翔3等授权同人。”
“这些授权同人不但价格比较便宜,也容易获得,今天我可以试试跟大霓虹的春田书店联系。”
“授权同人的再授权——”
1无论同人作品是否侵犯了原作,只要他在原作上做了创新,它就是有版权的。
举个极端例子:一个小偷偷了钱,你再偷小偷的钱,你就是侵权犯罪了。
当然小偷偷了别人的钱,也是侵权犯罪,但那是另算的案子了,跟你偷小偷的钱没有关系。
2《圣斗士冥王神话》是指日本漫画家车田授权,手代木绘画的漫画。讲述243年前的上一届圣战。版权在春田书店。
3《圣斗少女翔》是指日本漫画家车田正美授权,久织粽子绘画的日本漫画,于2013年7月19日在春田书店发行的月刊上展开连载,主要描述照顾和护卫女神雅典娜的“圣斗少女”的故事。(目前还在连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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