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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童话故事的结尾(完结)(1 / 2)

在经过数月调查之后,林月千与沈家同谋们被判处死刑,沈嘉木终于顺利继承了父母留下的所有遗产。

沈嘉木对做生意一窍不通也不感兴趣,对自己的要求是不要把家里的集团玩破产就行了,雇佣了职业经理人,自己甩手掌柜。

成为百亿富翁的沈嘉木身边没有小白脸要养,只有一个不愿意吃他软饭的大黑脸。

他想好好兑现一下在下城给陈存画过的一个个超级大饼,陈存却绷着一张臭脸脸,一分都不要他的钱,这让沈嘉木非常纳闷。

跟陈存这个大alpha主义真的没法沟通。

原先的那一套房子即便留着许多重要的回忆,沈嘉木也并不太好意思带着陈存住回去。

两年的下城生活根本改变不了沈嘉木过了十六年奢靡享受的生活,他早已习惯像公主一样住在宫殿一样浮夸的大房子里,一个人就得住一个庄园。

可是又想起来了陈存。

沈嘉木叹一口成熟的气:“喜欢一个人原来就是这样的呢,没办法再那么任性地随心所欲,做什么事都会考虑到他呢。”

他很聪明,聪明到早就发现陈存就喜欢住在那些拥挤呼吸不畅的鸽子笼里,不就是为了时时刻刻可以和他待在一块吗,要和他呼吸同一片空气吗?

真拿陈存没办法。

他只能让着陈存一点。

沈嘉木十分委曲求全地为了陈存选了一套一百二十平的房子,他眼中的鸽子笼。可没想到陈存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已经买下了一套半山庄园,不是养公主的规格了,是在养女王。

在他考虑陈存的时候陈存也一直在考虑他。

最后两个人选了一套两百平上下两层的小别墅,临近海边,带着一个私人沙滩,把二楼打通,住他们两个人足够了。

沈嘉木没装成功大款,甚至差点让陈存装成大款,最后一人一半付的钱。

装修这种烦人的事情,沈嘉木统统丢给了陈存去处理。

陈存却没有丝毫不耐烦,他很认真,几乎把每天的时间都花在了装修上面,每天都要亲自去盯工。

“家”对于过去的陈存只是一个“词语”。

小小的陈存知道家是下大雨的时候可以躲起来的地方,是饿了就可以吃得饱饱的地方,是难过了会有人陪着一起不开心的地方,是一个人无论离开多远都会回去的地方。

可陈存从来没有过这样一个“家”。

而现在他正在建立一个和沈嘉木的小家,再加上一只他到现在还没看顺眼总是窝在沈嘉木怀里的猫,就是他以后的“家”。

不再是他自欺欺人的家。

是真正的家,是可以和沈嘉木吃着一日三餐听着他叽里呱啦讲话的家,是可以和沈嘉木相拥着一起入眠又一起在美梦中醒来的家,是和沈嘉木无论争吵得有多厉害都不会有人离开的家。

搬进新家入住之前,陈存开着车去了花点一趟,别墅里有个小院子,他想要种一些花,要种什么花他早已想好。

陈存打开花店的门,开门见山地问道:“有蝴蝶兰的种子吗?”

“蝴蝶兰的种子?”

花店老板正修建着花枝,闻言诧异地抬起头,稍显苦恼地说道:“您是不是对蝴蝶兰不太了解?蝴蝶兰一般都是用分株养的,用种子种的话,可是很难养活的,开花条件很苛刻的。”

花店老板无奈地边摇头边说话:

“是很娇气的花呢。”

陈存从来都不知道这些,他只知道在那个破败干枯的下城,把那枚捡来的小小种子,小心翼翼地埋进亲手挖来的土中。

日日夜夜地守着它,把自己都舍不得用的水拿来给它浇水,看着它抽条、长出枝芽,变成花苞,再变成一只翩翩起舞的蝴蝶。

又在两年之后遇到沈嘉木的时候,才知道——“哦,原来这么漂亮的花是蝴蝶兰。”

陈存慢慢地开口说道:“……我以前种过一颗蝴蝶兰,它开花了。”

“种子?!”

“嗯。”

老板忍不住发出感叹:“那你一定把它养得很好了!”

陈存最后还是买了种子,他只是相信自己一定可以把这些蝴蝶兰养好,养得漂亮又恣意,就像他样那株蝴蝶兰一样。

“等下!”

他提着袋子离开之际,老板却像是忽然想起什么一样地叫住了他,笑着跟他说道:

“你可以试试看用水苔藓来养!这样比较容易把蝴蝶兰养活!而且养出来的蝴蝶兰会更漂亮!”

陈存转过头,脚步停顿了下来,心脏重重地颤动着。

蝴蝶兰的种子在院子里被陈存悄悄种下,变成了一个秘密,等来年开春开起花的时候沈嘉木才会发现,然后一定会十分害臊地红着脸大声吼他问他“为什么要种跟我信息素一样的花”!

可因为这里面有了陈存的心血,沈嘉木才不会舍得拔掉,只会趁着陈存不在的时候,蹲下身戳一戳那几株蝴蝶兰。

*

天气好的时候,海会变得像玻璃一样透亮。沈嘉木难得没有什么包袱掉的穿了套度假风的沙滩服,私人沙滩的沙子足够细软,但陈存还是让他穿了拖鞋踩在上面。

陈存跟他在一起捡贝壳,沈嘉木幼稚地一定要和他比一比谁捡到的海螺更大,他总是有这些莫名其妙的胜负欲。

而且一定得赢。

陈存其实根本没投入多少心思在这场比赛当中,大部分的情况下都把眼神放在跑上跑下的沈嘉木身上,看他抱着一定要赢比赛的决心,认真地捡着贝壳,像一点点捡回来错过的十年,用贝壳拼凑完遗憾的拼图。

陈存远远地看见沈嘉木表情忽然一亮,他立马把手中刚才捡到快有手掌大的海螺给丢掉,随手捡了一个小海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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