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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如梦令(四)(1 / 2)

如梦令(四):能尚公主为妻,我心中感激,但绝不因此轻贱自身。

“圣人有令,只许萧李两家人坐堂陪审,不许干涉案件的审理,还请鸿胪寺少卿安心听审,相信三法司会给出一个公正的答案。”一旁的宦官开口提醒道。

“中贵人所言极是,”萧承明看着宦官,低头拱手道,“是我一时激动了。”

萧二娘心中十分清楚,萧家看重声誉,在乎利益,若不是因为城中舆论,萧氏一族或许会袖手旁观,又或者与李家沆瀣一气,劝自己隐忍,将此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而整个家族的血肉至亲,对自己的关怀,还不如自己身边一个婢女。

“萧娴,婢女阿水所言,是否属实?”张景初看着手中诉状上的名字,抬头问道。

这仿佛是审案这么久来,第一次念出萧氏完整的名字。

而直到完整姓名被在堂上喊出时,萧娴的心头一震,顿时间,心酸与委屈化满心头,“已经很久了,很久,很久,没有人叫过我的姓名,就连我自己也都快要忘了,我的叫什么。”她热泪盈眶的看着张景初,即使他们都知道她的名字,但还是用着别样的称呼,萧家娘子,李家夫人,“我是有名字的。”

感受到被尊重的萧娴,心中再次燃起一丝希望。

她看着跪在自己身侧,豁出性命也要将自己拉出苦海的女使,萧娴抬头环顾了一下四周。

堂上有想要帮助她的法官,身侧有用性命拉她出苦海,相依为命的姊妹。

还有傲慢无礼的丈夫,冷漠的亲族,与假仁假义的李氏一家人,想到自己这些年来所受的苦,这些时日来所遭受的屈辱,于是她便在三司前跪了下来。

“阿水所言,句句属实。”萧娴回道,并当着堂上众官,揭开了自己的外衣,掀开衣袖,露出了身上触目惊心的伤。

然而此举非但没有惹人怜惜,反而引来了众人的怒骂。

“这女人怎么能在公堂上脱衣服。”

“身为人妇,怎敢在这大庭广众之下,揭开自己的贴身衣物。”

“你们看到了吧,是这萧氏自己不检点。”李启晟也从旁说道,言语里都是嫌弃,“克死了第一任丈夫,如今还要诬赖我。”

“住口!”张景初拿起惊堂木呵斥道,“这里是公堂。”

公堂的背后,堂屋里坐着一个年轻女子,她向身侧的侍女挥了挥手。

只见侍女从堂屋走了出来,手中还拿着一件衣物。

“张评事。”侍女请示过张景初后,便将衣物披到了萧娴的身上。

“这位内人,是从哪里来的?”因侍女穿着宫中的服饰,便有人议论道。

“堂屋里应该还坐着大人物。”于是又纷纷揣测。

“萧娴身上的伤,乃是李启晟殴妻的证据。”张景初又道,“公堂取证,不容乱议!”

“李启晟,萧娴身上的伤,可是你所为?”张景初又问道。

“我与她只是发生了争执而已,并不是我故意为之。”李启晟狡辩的回道,“家中的人都可以作证,萧二娘也曾对我动过手。”

“你胡说!”女使怒斥道,“我家娘子那样一个温柔和善之人,就连对下人都不曾有过打骂,怎会对你动手。”

李启晟看着女使,眼珠子几乎都要瞪出来了,并当着众人的面吼道:“那日我就应该把你这个贱婢打死。”

因婢女是贱籍,所以李启晟才如此没有顾及的在公堂上愤怒大骂。

“够了!”萧娴听到李启晟的话,不再畏缩,而是将阿水护在身后,“因为你是庶子,得不到家族的重用,被自己的亲生父亲忽视,即使出生在相府,却依旧吃尽了苦头,所以你心生嫉妒,你嫉妒你的兄长,可以不用努力便得到一切,而你苦读多年,却因为要给手足让路,所以得不到升迁,直到娶了我,你才得以升官,但仍然被亲生父亲所嫌弃,又因为一些闲言碎语,说你是靠内宅妻子发迹,所以你对此不满,对我心生怨念,最后拳脚相加,为了两家的联姻,我对你一忍再忍,而你却变本加厉,将对族中,对仕途的不顺遂的怒火全部转到了我的身上。”

“因为,你不敢忤逆你的父亲,你的兄长,甚至是同僚,你对他们毕恭毕敬,虚伪的讨好,即便他们才是阻碍你仕途的最终原因。”

“你再如何伪装,也改变不了,你内心的自私与懦弱。”

听着萧娴的话,李启晟从涨红脸到勃然大怒,甚至压不住心中的火,“你这贱妇…”

“拿下他!”张景初见状,当即命人将李启晟制住。

“民妇身上的伤,皆是李启晟所为,我因不堪屈辱,曾投湖自尽,是李家的人将我救起,为了不让丑闻泄露出去,于是便对外谎称是失足落水。”萧娴又道,“然实则不过是我不愿再忍受他的施暴,绝望而为。”

“恳请诸君今日见证后,替民妇做主,判我与李五郎和离。”萧娴叩首道。

“你知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李启晟瞪着眼珠子愤怒道,“当初就不该捞你上来。”

二人在堂上的争执,也为断案提供了依据,“李启晟,你可知殴妻是罪?”刑部员外郎道。

“我打的是自家妻子,就算有罪,也应该减罪二等,但是妻子对丈夫动手,要加罪三等。”作为读书人,李启晟对于律令还算了解,因此才会有如此胆量,说完之后,他将自己的官服袖子扒开,胳膊上有两条伤痕,“夫殴妻不过处以杖刑,而妻殴夫则要处徒刑,我想三法司应该比我更清楚大唐的律例。”

“这根本不是我所为,”萧娴反驳道,因为怒火生起的反抗之心,让她不再选择忍耐,“是他自己在意志消沉之时的自残之举。”

“《斗律》所定,诸殴伤妻者,减凡人二等,诸妻殴夫,则徒一年,若殴伤重者,加凡斗伤三等。”刑部员外郎接着说道,“是否有伤,伤势如何,还需验明正身。”

张景初看着李启晟露出来的伤口,随后起身走近,萧娴于是拽住张景初的衣袍,就像抓住了救命稻草,哀求着解释道:“评事,李启晟的伤不是我做的。”

张景初低头看着她,一纸婚约,将一个世家贵女逼得人鬼不如,更何况那些没有家世倚仗的普通女子,又过着怎样的刀山火海,她没有说话,只是一把揪住了李启晟的胳膊。

“怎么,大理寺评事是想在这公堂之上,为了妻姐动用私刑吗?”李启晟知道张景初是驸马,于是故意说道。

“你的伤在左胳膊,而刀口朝内,并且向下,力道上重下轻,这是你拿自己的右手所为。”张景初回道,“这样的案子,我曾在地方见过不少,仵作一验便知。”

李启晟听后,瞬间慌了神,他看着张景初连忙将自己的手抽回,并放下袖子将伤口遮掩,“你休要诓我。”

片刻后,万年县的仵作来到公堂,同时还有几名女仵作,并为萧娴搭起了幕帐。

一刻钟后,二人的伤势皆被记录在删,并呈至案上。

“李启晟,人证物证俱在,你还有要说的?”张景初问道。

李启晟自知无法狡辩,但仍然理直气壮的说道:“即使是我动手打了她,那也是事出有因,是她不敬丈夫,我这才出手惩戒了一番,并未对她的身体造成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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