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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好看的。”(1 / 2)

李絮含糊其辞,只说自己是渴醒的,没有提做梦的事。

他并不知道这究竟算不算是个噩梦。梦境里他很焦灼,却因为有了李瑶又掺杂了一丝暖意,像钝刀子割肉,痛得更绵长,更难以启齿。他也不想在陈誉洲面前再额外展出任何软弱徒增对方的怜悯,更怕这种怜悯在日后反噬到对方自己身上,成为更深的、长久的隐痛。

眼下这一切不过都是他应得的,是他作茧自缚,自食其果。

后半夜他断断续续地合过眼,意识浮沉,直到灰白的天光透过没拉严实的百叶窗缝隙这一夜才算是熬过去。

六月的山间日光澄澈,空气冷冽。陈誉洲前脚刚迈出门,后脚回过头问他,“背包还要带着吗?”

李絮拢着身上的包。他习惯性地就把它带出了门,“......带都带了。”

陈誉洲转而又问:“没睡好吗?”

李絮早上在冷水下冲了长达三分钟的脸,自己感觉精神了不少,不知道他是怎么看出来的。

“眼袋又深了,”陈誉洲摸了摸他的脸,“今天早点回来休息。”

陈誉洲领着他去了弗拉格斯塔夫镇的镇中心。

他的货车太大了,不好停,只能停在远一点的露天停车场里再徒步走过去。镇子中心街道不宽,两侧的砖石建筑里藏着各式各样的小店,卖什么的都有,橱窗里随处可见挂着66字样的商品或者标志。不少咖啡店门口坐满了人,三三两两的自行车流掠过。

在路上也才短短四天,李絮却感觉已经有四年没有见到过这么多人了。他甚至还在一个拐角等红绿灯的时候被一只过分热情的大金毛缠住了脚。

大金毛闻完他的左脚又闻右脚,蓬松的大尾巴节拍器似的晃着,一下下热情地扫在他的小腿上。他的主人是个头发花白的时髦老太太,身材匀称,戴着个细长的金边墨镜,穿了套淡蓝色的运动服,正坐在一家咖啡店门口晒太阳,冲着他们笑笑,嘴里念念有词地拽着牵引绳。

李絮也不好意思地笑笑,觉得她比自己看起来年轻多了。

“你可以摸摸他。”陈誉洲牵着他的手说,“他主人说,他想让你摸摸。”

于是李絮伸出手,弯下身,轻轻摸了一下金毛圆圆的脑壳。

大金毛很开心,咧着嘴,目送他们过马路。

“喜欢狗?”陈誉洲见他走到对面还往回看一眼,问道。

“也还好。”李絮转回视线,勾勾嘴角,“就是挺可爱的,还很热情。”

“因为他喜欢你。”陈誉洲手上拽了一下他,“觉得你亲近。”

小狗见小狗,当然亲近。

两个人又往前走了一段,直到路过一家门口挂着个褪色鹿头标本的店铺。

“进去看看?”陈誉洲停下了脚步。

“卖什么的?”

“衣服。”

“......真买啊。”

“要买。”

陈誉洲是真的要给他买衣服,目标也非常明确。进门跟柜台后的老头点点头就径直拉着他往外套区走,在一排挂着厚帆布和旧丹宁的衣架间快速翻检,手上捏捏厚度,最后拎出两三件,很自然地摘下了李絮肩上的背包和自己的薄外套。

“穿上试试。”

这些外套都带着西部特有的那股沉甸甸的实在劲儿,皮革硬挺。李絮一件件套上,又被陈誉洲拿下来放回去。

“哥,”他试到第七件时候终于自己脱了下来,“别试了……”

陈誉洲转身去了挂着麂皮和羊毛的那一排,“都不好看。”

“我要那么好看做什么?”李絮无奈笑笑,“我又不是去走红毯。”

他走奈何桥还差不多。

陈誉洲藏在衣架后面不吱声。过了一会儿又拎着一件外套走出来。

“这个好看。”

这是件红棕色的麂皮外套,颜色像极了天边最后一刻会出现的落日余晖。细腻的短绒在光下反射出柔软的光泽,肩膀和袖子上都缀着手掌长的流苏,正随着他的动作轻轻摇曳。

他抖开衣服,帮李絮穿上。他的动作很慢,等着手臂都进到了袖管里就绕到身前去将前襟仔细拢好,扣上两颗仿古铜扣,最后抬手理了理衣领。

麂皮柔软,重量也适中,但李絮见他这煞有介事的样子也不怎么自在。他不敢看陈誉洲近在咫尺的脸,只能偷偷瞅一眼墙角里的全身镜,说:“哥这是不是有点太夸张了,我都没穿过这种衣服,感觉要去打猎......”

“挺好看的,你不喜欢吗?”

“没有......贵不贵?”

“喜欢就行。”陈誉洲又顺手从旁边的木帽架上取下一顶棕色的宽檐牛仔帽扣在他头上,“这个呢?喜欢吗?”

李絮无语。他觉得自己戴着这玩意下海是不是太有毛病,生怕别人不知道他要投海似的。于是他抬手把它摘了下来,转过身,将这顶帽子转手戴到了陈誉洲头上。

“哥你戴,”他退后半步,“比我好看。”

这是真心话。

这顶帽子简直与他身上的硬朗劲头浑然一体,帽檐压着眉骨,衬得整个人的轮廓都透着股悍气,他一眼就想买下来让陈誉洲戴着,但是里衬的价格标签一下就让他望而却步了。

一顶帽子就要四百,他囊中羞涩,凑不出这么多钱。

“这么贵啊。”他把帽子放了回去,又把衣服脱下来,“要不也别给我买了,感觉都不便宜。”

“帽子是手工款,所以贵,”陈誉洲接了过去,“衣服还好,你穿着好看。”

最后陈誉洲还是为他买下了这件流苏外套,外加一条牛仔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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