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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2章福泽万代(1 / 2)

登基之后,李元昭重用之人不是苏清辞,也不是柳进章,而是瘸了一条腿、面色阴鸷的杜悰。

这位新提拔的御史大夫,深谙帝王心术,上任后便罗织罪名、发明酷刑、构陷无辜,以雷霆手段大规模清洗朝堂反对派,短短数月便极大地削弱了盘根错节的朝堂和世家力量。

工部侍郎叶大人,在朝中任职十余年,算是资历深厚的老臣。

春日宴时,他喝多了酒,对着身边几位同僚抱怨了几句“陛下重用女子,恐伤朝廷元气”,谁知这话竟一字不落地传到了杜悰耳朵里。

春日宴后不过三日,全国各地便有上百位大小官员集体上奏,异口同声揭发叶大人。

有人说他的儿子曾与废黜的二皇子过从甚密。

有人说他暗中与谋反的崔家和郑家都关系密切。

更有人拿出“证据”,称他私藏逆党书信。

这些上奏官员身份地位天差地别,上至州府长官,下至县衙小吏,却众口一词指证叶大人。

这般“声势”,让李元昭不得不“重视”。

李元昭当即下令,拘押这位叶大人,交由杜悰调查。

杜悰毫不手软,直接将人投入大牢,动用自己发明的“钉指”“烙铁”等酷刑。

人可以接受死亡,却无法忍受痛苦。

不到三天,叶大人便熬不住了,主动认了罪。

在叶大人丧失斗志后,杜悰又以他的妻儿老小相要挟,逼迫他攀扯更多“同党”。

叶大人万念俱灰之下,只得在杜悰暗示下,指认了数名“杜悰想要”的官员。

李元昭借着这起案子,顺势杀了、流放了三十多位朝中与地方大臣,几乎将朝堂上所有反对新律的声音,都一网打尽。

一时间,朝中风声鹤唳,人人自危。

人人害怕这个瘸腿阎王,人人更害怕这个瘸腿阎王背后之人。

不少人曾求助于柳进章。

毕竟他是陛下的老师,素来以清正闻名,定不会坐视陛下滥用酷刑、冤枉好人。

可谁知柳进章直接一句,“谁是好人?谁是坏人?”

如果这个人的存在对皇帝有利,坏人也是好人,如果这个人对皇帝不利,那好人也是坏人。

这话便是那瘸腿阎王所说,话虽冷酷,却道破了当前的朝堂规则。

皇上要的从不是“绝对的公正”,而是“绝对的掌控”。

柳进章作为帝师,早已看透这位学生的心思,自然不会去做那徒劳的劝谏。

因此,那些直接反对李元昭或对李元昭不满之人,都被直接消灭了。

那些暗中不满之人,也噤若寒蝉,不敢发声。

这使得朝局在很短的时间之内,就由李元昭一个人完完全全说了算。

新帝登基半年后,新的《大齐律法》正式颁布。

【新律明文宣告“人伦之始,夫妇一体;阴阳和合,共承天命。凡我臣民,虽男女有殊,皆承天地之正气,同为父母之精血,其人格、尊严、权利,一体均等,无分高下。此为天下之本,律法之基。”

新律分为“继承与财产、婚姻与生育、教育与科举仕途、就业与薪酬、配额保障制、人身安全”等几个方面。<

一、继承与财产

废除“诸子均分制”,实行“子女均分制”。无论是爵位、田产、宅邸还是浮财,所有子女(无论男女、嫡庶)享有完全平等的继承权。

女儿可独立立户,其名下的田产需向国家缴纳的赋税与男性户主相同,承担同等义务。

严厉惩罚任何以宗族名义侵吞女性继承财产的行为,罪同侵吞官产。

二、婚姻与生育

废除“七出”,确立以感情为基础的自由婚姻。

婚姻须经男女双方本人同意,父母不得强迫。

男女最低婚配年龄都需高于十八岁。

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官府提请“和离”。

只要为户主,男女均可娶妻(夫),纳妾(侍)。

婚后,夫妻双方劳动所得、田产收益、经商利润等,均为共同财产,和离时财产对半分割。

三、教育与科举仕途

废除所有关于女子不得参加科举、不得出任官职的限制。

各级科举(乡试、省试、殿试)向所有识字的男女开放,考试内容与标准完全统一。

及第后,授官标准一视同仁,女性可出任从地方县令到中央宰相的任何职位。

四、就业与薪酬

所有行业,包括官营手工业、商业、官署小吏等,向男女平等开放。

明确规定“同工同酬”,从事相同工作、付出同等劳动的男女,必须获得相同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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