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读书 » 其他 » 今天也没被打死 » 第536章战京平商十七

第536章战京平商十七(9 / 10)

给他投进去啊!

“砰!”球并没有投进去,小牧挥棒了也击中了球。

小牧扔下球棒就往一垒垒包跑,只是没跑几步就停了下来,视线停在落在一垒侧边线外的白球上,果断往回走。

去追球的桥下,和去补一垒垒包的佐佐木、补二垒垒包的新城也停下了脚步,往自己的防守区域走去,一边走还不忘一边对都泽应援。

“界外,好球,两好球!”裁判判定。

小牧捡起球棒回到打击区站好,双手握着球棒举起,身体半蹲,毫不拖泥带水摆好等球姿势,静待对方的曲球。

都泽也没有让小牧多等哪怕一秒钟。

在接到饭岛前辈回传的球,看到暗号后,他一边点头一边开始投球!

俩人的节奏都很快,快得让饭岛在心里开启新一轮的谩骂,鲜花混蛋这家伙赶着去投胎啊!都不给点时间让他调整自己和捕手手套的位置吗?不仅仅是脑袋,整个人都被狗屎填满了吧!心里谩骂不止,眼神一凝,专注看着投手丘上的一年级后辈。

看着对方摇摇晃晃抬起腿,然后像疯了一般投出球。

他那糟糕的心情瞬间就被治愈了,捕手面罩后面的眼睛不禁流露出被惊艳和赞叹的神色,这是他死也不会告诉都泽的事实——他欣赏且喜欢对方的投球。

在球飞过来的时候,小牧挥棒了。

他似乎是判断失误,提前挥棒,如果按照这挥棒的时机那么接下来迎接他的就是挥空的结局。只是,仿佛错觉般,小牧的挥棒凭空停滞了一瞬,然后像什么都没发生般继续挥棒,然后,击中了球。

“砰!”清脆而短促的安静击球声响起!

球往中路的方向倒飞出去!

而星谷在看到小牧击球的时候,已经悄悄离垒,然后在看到球飞出去的轨迹果断加速直袭二垒垒包!小牧直奔一垒垒包!

这一球打得方向很微妙!京平商二垒手佐佐木在看到球飞出来的轨迹,都犹豫了一下,不知道是去守二垒垒包好,还是去追球好。

“芝——!”游击手新城喊道。

只是一个喊了昵称,佐佐木芝助立即转头往外野的方向奔去!果断去追球!而在他追球的时候,新城则是前往补二垒的位置。

新城的目标是截杀冲二垒的星谷!

他的速度很快,动作十分流畅,踩在垒包上的时候赶紧停下因为惯性继续往前冲的身体,扭头看向外野。

不过捞起从地上弹起的球的人不是佐佐木,而是中坚手久保!

俩人在快要来到球的落点位置的时候,注意到了对方的存在和动作,判断出对方是差不多的时间抵达球的落点,只是考虑到佐佐木是扭头背对着追球,而久保是正面对着球迎上去。

俩人对了一个眼神,佐佐木慢慢减速,久保默契提速,最终由久保捞起球传向……哪里呢?是一垒!久保选择传球给桥下,目标是截杀小牧!

“啪!”桥下左脚踩着一垒垒包,右脚跨出去,以弓步的姿势接住了球。

小牧跑过一垒!

“安全上垒。”裁判判定小牧速度更快。

“安全上垒。”裁判判定星谷成功登上二垒垒包。

于是,在1:0分数的第二局上半局,轮到青野进攻的情况下,一人出局,俩人上垒,目前青野占优!

“星星星谷!小牧!跑得好!”

“青野——!加油!”

“nice!继续继续!继续上啊!再扩大优势,再拿下垒包吧!对了,我们下一棒打者是谁来着?”激动的日向夜斗问旁边的日野武士。

“是东地前辈!”日野震声。

“……”日向脸上灿烂的笑容渐渐凝固。

一垒侧休息区里部分想起东地打击的青野部员,表情也有些惨不忍睹。

花笼打了短促的哈欠,在想要不要将耳朵捂住,至于为什么……

“看——过——来!”站在打击准备区里的东地咆哮!右手握着球棒直指花笼的方向,眼神沉静,表情严肃又充满威严,与平时那个爱哭鬼的形象截然不同,这时的东地无愧“青野王牌投手”的背号!他继续喊道,“看——着——我——大——显——身——手——吧!”借用拉长每个字读音的方法,巧妙掩饰了自己结巴的事情。

花笼:“……”

花笼默默转头,打了哈欠。

“不要要无视、我啊!花花、笼君!诶——!球棒棒怎么掉了?吓吓吓死我了,差点砸中中、自己的脚!”东地灵活往旁边跳了一步避开落下的球棒,右手还高频率轻拍着胸口,显然被吓到了。

花笼:“……”

青野部员:“……”

京平商部员:“……”就……东地君/东地前辈的人设崩了.jpg。

“哈哈哈哈,东地君蠢得好可爱!”唯有乌丸监督笑得开心极了!要不是红日教练冷飕飕的视线扫过来,他已经举起来的双手都要给东地鼓掌了,“嘛,红日教练,大家,表情不要这么奇怪,又不是什么大事,东地君只是做了完全没有王牌投手威严的事情罢了。”

青野部员:“!!!”被你这么一说,心情更糟糕了好吗!

乌丸监督欣赏着部员们不好看的脸色,碍于红日教练已经站在他身后,遗憾放弃用话语逗弄部员的小兴趣,扬声喊道:“来栖君。”

“是!”休息区外的来栖立即跑过来。

“本监督有事情要交代你。”乌丸监督颓废阴郁平和的眼睛透出点愉悦的笑意,与此同时,休息区里的青野部员全部后背一冷。

“……是!”来栖硬着头皮应道。

“接下来,你就尽情发挥吧!”乌丸监督声音愉悦。

举报本章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