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救救他!(3 / 3)
“别再说啊。”程远说,“你知道么,如果每个人都象征着一种颜色,那我以前见你,你就是一抹深灰。现在的你,更像是冷蓝色,比以前有一点生机了,但是看上去还是太冰冷。”
“朋友不会陪你一辈子,林叔年纪也大了,怀瑾长大也会有自己的路要走,到时候你呢?我希望你能有个伴儿,然后你可以活成橙色的人,看着就很温暖幸福。”
时星落静静地听着,觉得程远的颜色理论挺有意思的,他趴在栏杆上说:“可是我觉得,我已经没有力气再去爱上什么人了。”
他的爱与恨都给了一个人。
如果一个人的喜怒哀乐是一杯水,那他现在可能就只剩下一个空杯子。
程远:“星落,其实结婚呢,比起选择一个所谓的喜欢的人,选择一个本身就很好的人也很好。感情这种东西,瞬息万变,谁又能保证以后怎么样?人都是会变的。你和赵寻在一起,就算你们以后感情变淡,你们也是亲人,他会负起家庭责任。相敬如宾已经是非常好的婚姻状态了,就你俩的性格,吵架都吵不起来,就这么平平淡淡,和和气气地把日子过下去也不错嘛。”
“而且他这么喜欢你,以后你好好拿捏一下,一家之主的位置坐的稳稳的。”程远突然玩笑道。
时星落安静地听完,没发表什么意见,只是淡淡地回应了一句:“先从朋友做起吧。这种事情,最后还是看缘分。”
程远笑着拍了拍时星落的肩膀:“你有这个意向就很好嘛!”
程远刚说完,门铃就响了,时星落去开门,看到了一个挺拔的少年。
是程风。
程风正是当年时星落救下的程远的弟弟,其实也不是亲兄弟,程风是程远捡回家的,两个人相依为命多年,不似亲兄弟,更胜亲兄弟。
“星落哥。”程风对时星落微微点头示意,算是在打招呼,“我来接我哥回家。”
说起来程风真是和以前很不一样,个头窜的老高,小时候长得像个小包子,现在五官锋利许多,脸上就是大写的“生人勿近”四个字。
可能alpha都比较天赋异禀吧,时星落想。
“程远,九点了。”程风冲着里面喊,“回家了。”
程远闻声走过来,对时星落说:“你看看,这没大没小的,现在都不像小时候一样一口一个,哥哥抱抱了,直接喊程远了都。”
时星落但笑不语。
他也经常喊他师傅林大壮。
程远被拎走了,时星落带着时怀瑾洗漱睡觉。
“宝宝,你心目中的爸爸是什么样的?”唱完摇篮曲,时星落小声问怀里的人。
时怀瑾认真思考起来,他说:“高高的,力气很大,可以陪我玩,最重要的是可以保护妈妈!”
时星落在时怀瑾额头上落下一个吻:“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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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时星落说的那样,他愿意和赵寻从朋友做起。
两个人开始频繁地往来,
赵寻比时星落大两岁,现在做点小生意。
算不上多大富大贵,但是收入在小镇上已经算高收入人群了。
相处了两个月,时星落发现赵寻这人挺有意思。
他们也一起吃过挺多次饭了,这人还是每次看到自己都会脸红,有次他忍不住笑着打趣了一句:“你是不是很热,脸好红。”
赵寻看到时星落嘴角那么笑,整个人跟要冒烟了一样,从脸颊红到脖子根。
这还是时星落第一次对他笑。
“我,我,我……”赵寻突然捂住了脸,“我就是,就是……”
时星落嘴角的弧度更大了一点,他说:“月底我过生日,你要不要来吃个饭,程远和我师傅也在。”
“好!!!”赵寻突然站直身体,激动地嚎了一嗓子,过了会儿他反应过来自己刚才声音太大了,才小声地又说了一句,“……好的。”
周五傍晚,林正峰哼着小曲儿在一旁浇花,时星落收拾东西正准备走,医馆的大门突然被人从外面猛地推开。
两个穿着军装的人抬着一个浑身是血的alpha进来:
“救,救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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