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读书 » 其他 » 妻主以为我胆子很小 » 第22章

第22章(1 / 6)

和江逸卿分别后,明锦独自朝清风苑踱去。

怀远郡侯府她来过几回,留宿是第一回。

雨早就停了,只有叶片尖上的雨水滴落石板的声音。

明锦并不困,甚至很精神,她在想事情。

要是明锦的一众好友知道明锦深夜想事情,准得惊掉下巴,在小霸王这还从没什么事情要她过脑子呢!

从竹林苑往清风苑要走一条廊道,明锦一路走来都没遇见仆人,她也不是傻子,心知江泉应当是安排过,不过和她有什么关系,江泉乐意安排就安排。

明锦不费心在不相干的人身上。

她现在手有点痒,很想做点什么。

明锦停下脚步,朝廊道外看了一眼,她昨夜来过,知道那胆小鬼的院子也在这附近。

想到这,她转身要走,不远处响起的声音打断她忽然兴起的念头。

明锦顺着声音走过去。

在廊道口瞧见一团黑影。

那人倒在地上,看起来是摔了,熄灭的灯笼落在地上,竹柄也摔断了。

“谁?”那人听到脚步声,警惕地抬头,看见明锦,神色一怔,“殿、殿下。”

廊道上亮着灯笼,江寒川摔的地方正好是灯笼光照的死角,大半边身体隐在黑暗中,抬起脸时,半张白皙的侧脸映在灯光下。

明锦的手又有点痒了。

“摔了?”明锦居高临下看着他,没有半点要扶他的意思。

明锦就算扶他,江寒川当然也不敢让,他有点窘迫地起身,点头应道:“草民——”才开了口就见明锦斜他一眼,江寒川当即改口,“……我没注意,踩上湿滑的石头,叫殿下看了笑话。”

他似乎是很不好意思,双手不自在地收拢在袖子里,抿着唇,微微别过脸,灯光从他的眉骨压过,凸显得下颌骨那一块的线条格外深邃流畅。

这样看,他又有点像江逸卿了,特别是下半张脸。

但江逸卿的脸上不会出现这种不自在,还带有一点怯懦的神情。

怯懦……

明锦觉得在江寒川身上看到了一种矛盾感。

秋狝的那支力透树干的蓝羽箭,豺狼群的围攻,马球场上熟练的骑马运球身姿……

这一切都显示着他应当是个勇猛果敢之人,可是怎么他胆子却小得出奇,捂个耳朵都能晕,不光怕雷,一丁点儿动静就能把他吓一跳。

小老虎的胆子都比他大。

江寒川知道明锦在看他的脸,但他不知道明锦在他脸上看什么,是在找江逸卿的影子吗?还是对他起疑心了?

第一次做这半夜拦人的出格事情,江寒川本就心虚不安,哪里扛得住明锦的目光,他怕明锦当真看出些什么,硬着头皮问明锦:“殿下这么晚,还不休息吗?”

“休息啊。”明锦回道,她的目光还是大剌剌地在江寒川脸上打量,心想着:看吧,这人只不过被她多看一会儿就瞧着要缩到墙缝里去了,怎么会这么胆小?

“那——”江寒川斟酌着语句,他想过趁明锦今夜留宿,把自己送到她床上去,生米煮成熟饭,求一个侍夫的位置,但是他又很清楚的知道,明锦一定不喜欢这样,况且他什么准备都还没做,要是在床上叫明锦厌弃,那当真不如死了算了。

尚未想到周全计划就撞上了明锦,江寒川心里慌乱,可他又好想再和明锦多说一会儿话。

“走吧。”

不知何时,明锦取下了廊道上的灯笼,走在他身旁,江寒川一愣,“走哪去?”

“去你院子啊。”明锦理所当然道。

去他院子?江寒川神色骤变,险些以为自己刚才把自己内心想法说出来了,他的心跳得快极了,手脚仿若都不是自己的了。

明锦就这样看着他同手同脚地走在自己身侧,一看就是吓到了,她也不说话,只拎着灯笼慢悠悠地晃,二人的影子在地上若即若离。

路上明锦偶尔问他一些话,比如江逸卿平时喜欢做什么,比如他怎么这么晚还在这里……想到哪句就问哪句,江寒川一一应答,二人一道走回江寒川的院落,一路上氛围竟也和洽。

江寒川住在落梅苑,是府中比较偏僻的院落,他院子里的侍仆虽然不多,但这个时候,竟是一个也看不见。

明锦也是见识过江寒川院落中的侍仆有多懒散,这胆小鬼管个院子都管不好,没有人看见也好,不过她也不怕被人看见。<

江寒川看见明锦还提着灯笼一副没打算走的样子,他喉结滚动,心中想着要什么借口才能多和明锦说一会儿话,他哑声问:“殿下?”

“干嘛?我送你回来,不能进去喝杯茶?”明锦掀起眼皮看江寒川。

清亮的眸子理直气壮地望着他,天生的皇家气势压着江寒川,于是,江寒川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只能呆愣愣地说:“可、可以,可以的,”

江寒川还在思索请明锦去哪个外间喝茶合适,就见明锦径直往他的屋子里走,他心跳得极快,跟在明锦后头也进去了。

屋里茶壶里的水自然是冷的。

江寒川庆幸之前下雨天为了不让果脯受潮,在屋子备了一点炭。

他取了小泥炉,添了炭火,洗净手后,才将壶放在炉子上烧。

但他屋里的茶壶里没有放茶叶,只是白水,这当然不能拿来接待身为二皇子的明锦。

这也难不倒江寒川,他的柜子里还有夏天做好的莲子桂圆茶。

明锦坐在屋子里的凳子上,看着江寒川在屋子里走来走去,一会儿这里拿个炉子,一会儿那里取块炭,竟还能从柜子里找出一盒莲子桂圆。

明明在她看来,这屋子就和家徒四壁没什么区别了,他不光自己身上能藏东西,屋子里也真能藏东西。

举报本章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