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读书 » 其他 » 疾风知劲草·刑侦 » 第93章嫌疑人(01)

第93章嫌疑人(01)(1 / 2)

◎恐惧有了可被理解的来处,也就不再成为恐惧。◎

握着手机的掌心滑腻险些握不住。

一阵凉风迎面袭来,彻底激起了盛鸿的斗志。

他双手站在墓地之间的田埂之上,双手合十道了一声抱歉,随即许愿:“大哥大姐小弟不懂礼数为找凶手冲撞各位,如各位泉下有知,请保佑我尽快抓住凶手。”

半晌,长叹一口气拿出手机看看时间,深夜两点。

当时说大姐儿子回来和我们联系,还没有回来吗?

盛鸿彻底睡不着,干脆甩着胳膊朝大姐家走去。

远远的,灯是黑的,门是锁的。

盛鸿又握着手机打开手电筒,往阿姨住的村尾路上巡逻一圈。

整个世界沉沉睡去,就连风也是乐的孤独,拂过光洁的胳膊,左右不肯离开,绕的周身一阵凉。

毫无意义的浪费体力。

却是盛鸿不得不做的事。

--

第二天一早,盛鸿等人还没来得及吃早饭,便遇到一位大婶拉着一个非常瘦弱脸上扯着笑的年轻男子,冲到村委会大院:“警察同志,警察同志,这是个欺负女性的变态,把他关进牢里!!”

盛鸿举着牙刷匆匆忙忙吐掉口里的牙膏沫,脑袋在水龙头下囫囵冲了冲,整个人恢复清醒,这才迎了上去:“什么情况?”

被拽的嬉皮笑脸的小伙,正是调查出来精神有些问题的小张。

只是这么多年,因小张未惹什么大事且家里经济原因,只能被关在家里。

偶尔家长看护不严,小张最喜欢在学校附近晃荡,尤其喜欢跟着上学路上的女学生,眼睛盯着别处,身体却面朝着女学生,拦着女学生的道路,嬉笑着说一些难以理解没有逻辑的聊天。

遇到结伴的学生还好,学生们尖叫一声拉着手抛开。

如果遇到单独的学生好奇的学生,被小张跟在身边,半天不懂得逃离。

不过,被学校旁边小卖部的大姐看到,都会呼喊怒斥让他赶紧回家。

这一次小张被大婶拽住,是因为当天大婶家的女孩放学回家,说小张当街拦住女孩,要女孩和他睡。

“真的,那话说的,我这么大的人了,他说的话我都说不出口。”大婶越说越着急,脑袋像是藏着喷泉,汗水压根无法抑制的喷涌。

唯一的,是钳住小张胳膊的粗糙的手,死死不放。

小张站在一边,嬉皮笑脸的,不知道是毫不在意,还是完全不懂。

“警察同志,你们可要为民除害啊——”

盛鸿示意骆旭和其他同事将小张先控制起来,还没有邀请大姐去会议室说明情况——

“还喝什么水,我今天都没有让娃去学校,我今天就安排转校,太操心了,你们不懂,养女娃太操心了,我一定要给全村人都要说一声,要操心——”

盛鸿和宋隽跟着大姐沿着村道一拐两拐,终于到了。

小院四面都被砖墙砌了起来,墙头的碎玻璃在阳光下闪着光,提醒众人户主对危险的警惕。

“我家男人常年在外面给老板开前四后八渣土车,一年到头回来不了几次。”大婶一边说着,一边拿出钥匙将门打开,等盛鸿和宋隽进院后又重新将院门反锁,这才示意众人跟她进屋。

“园园,园园?——警察同志来了。”

盛鸿走到廊下,抬手掀开门口的防蚊帘,转身示意宋隽和大婶进屋。

屋里稍微暗了一些,却窗明案洁,里屋床铺被打扫的平整利落,就连沙发套上还特意铺了一条旧床单。

是个井井有条的大婶。

从屋里走出来一个穿着短袖短裤的女孩,看到所有人内向的没有打招呼,只是等待大婶的回复。

“那要不,我们安排同事去单独问问——”盛鸿抬手示意宋隽和女孩去里屋。

“不用不用,就在这里,我已经完全知道了。”大婶拉着女儿的手,长叹一口气望着盛鸿:“这件事我也有责任,我平时都会送她去学校的。就这两天天气热懒的起来,想着距离学校也不远,都是一个村的能遇到啥事,结果——哎。”

很难得遇到会承认自己错误的家长,盛鸿跟着劝慰:“您可别这么说,主要还是对方的责任。更何况,有的时候我们成年人看起来不足为惧的瘦弱的成年人,在孩子眼里,也是难以招架的大山。”

这句话说的,大姐和女儿连连点头。

恐惧有了可被理解的来处,也就不再成为恐惧。

“平时我们都知道,学校附近有个上学上坏脑子的傻子,现在经常在学校附近,谁如果脑子笨就会被他发现追着跑。反正我妈送我上学的时候,从来没见过。偶尔也能在放学路上,看到他跟着其他同学,也没什么。就这次,我害怕。”

“到底发生了什么,能和我们说说吗?”

女孩看看自己的妈妈,大婶全程一只手握着孩子的手,给予鼓励。

“我这两天就想自己一个人去上学,走到学校附近的时候,那个傻子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手里握着一包牛奶,对着我说,大奶。”

听到这话,盛鸿还没有联想到什么,大婶和宋隽已经义愤填膺怒骂。

这才意识到对方是在言语挑衅青春期的女孩身材。

“我不害怕。”女孩挺直腰板望着众人:“我看电影电视上,这都是好身材,大家都羡慕的。只是,只是...我没想到为什么我不喜欢大家关注我这些事情。”

“我知道的,面对邪恶我需要勇敢,我不害怕。”

“但是,他一直跟在我后面,拿着手机,里面放着女人的叫声。”说到这里,女孩看看妈妈和宋隽:“那种叫声,很凄惨。”

举报本章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