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吴丝蜀桐长相思与凤求凰……(2 / 3)
坊间都开始传太子好男风了,还沉迷声色呢。诶?等一下,那个好看的单大人,同李羡走得挺近的哈。养的猫好像也是公的诶。
苏清方偷偷瞥了一眼猫屁股。
确实是公的。铃铛上还有毛。就在她手掌揣着……
“你一直抱着猫站着不累吗?它十多斤呢。”李羡猝然出声,吓得苏清方肩膀一缩,飞快收回目光,眨了眨眼。
李羡已缠到第三根弦,也不知苏清方发什么呆、受什么惊,两只眼睛扑棱扑棱,活像做亏心事被逮到。
李羡十分随意地扬了扬眼,示意了一下旁边的座位,“坐吧。”
总是站着,给人一种随时会走的感觉。
苏清方干笑了两声,还顺手拍了拍猫背,以掩饰自己刚才的坏心思,乖巧坐下。
即时,房中只剩下丝弦一圈圈缠绕雁足、越绷越紧的声音。嘎呲嘎呲。细微,却清晰。
苏清方不自觉荡起了脚,口中微干,端起手边茶盏,抿了一口。
果不其然,又是绿茶。
“后面卫滋还有找你麻烦吗?”李羡突然开口问,没头没尾的,有点像没话找话。
苏清方放下杯子,苦笑摇头,“他好像见了我就躲,不晓得为什么。”
“嗯,”李羡应道,“别再想着收拾他了。事情真闹大,查出什么,你在卫家的日子不好过。”<
这也是他当初让凌风教训的时候,收着点力的原因。
苏清方冷笑,“真荒谬啊。分明是他作恶多端,偏我要忍下这口气。若我孤身一人,大不了鱼死网破,偏偏我还有母亲和弟弟。”
李羡听罢,不可谓不心悸,“那多亏了还有你母亲和弟弟拴着你,不然你怕不是准备拼命?跟那样的人同归于尽,亏你也甘心?人之老矣,满齿不存,舌犹在也。亦可谓勇者。”
“我就是咽不下这口气。”
“年少气盛。”李羡如是评价。
苏清方顿住,以为自己听错了,费了好大劲才绷住脸,默默低下头,有一下没一下挠着狸奴下巴。
比飞扬恣意,曾经天之骄子的太子殿下只怕过之而无不及吧。哪怕三年的落魄,也刮不尽他骨子里的自信张扬。
闷沉的呵笑声断断续续传出。
李羡停下手中的动作,循声转头,目光落在苏清方发颤的珍珠步摇上,攒眉问:“笑什么?”
“没笑什么……”苏清方回答,始终没抬头,语气里却满是憋不住的笑意,髻边的珍珠垂苏摇得直晃眼。
***
窗外天光流转,堂前微风拂徊。李羡终于将七弦尽数上好,取过案边拭琴的素帕,擦好琴,又擦了擦手,抬眼看向苏清方,“弹一曲吗?”
苏清方讶异挑眉,“你不弹吗?”
费心费力上弦,竟然不自己先抚吗?
李羡摇头,语气坦然:“我不会弹琴。”
“说谎,”苏清方毫不留情拆穿,目光直直落在李羡的左手上,竹节似的,指骨分明,隐隐透出浅浅的青色筋脉,“你左手无名指指背有茧痕,是练跪指才会磨出来的。”
当初李羡教她射箭,苏清方近距离观察过他的手——看起来白净修长,茧可没少长。写字弹琴,射箭骑马,应该还有很多其他。
还记得很小的时候,润平嫌读书苦累,不愿起早贪黑去学堂。苏邕劝润平认真进学时说,皇子寅时就要起来修习课业,比公鸡打鸣还早,几乎全年无休。现在看来,都是真的。不然哪来那么多时间。
琴桌前的李羡垂眸,看了看自己的手心手背,某些茧子已经退了,不过留下些异于正常皮肤的粗糙痕迹,淡淡道:“太久没弹了,可能也就会个《秋风词》了。”
他抬眼,不知是忧虑还是嘲讽,“你不会也是个半吊子吧?”
苏清方暗暗翻了个白眼,“那可能比你强一点,会《凤求凰》。”
时下人学琴,多以《松风琴谱》入门,所记第一首为《秋风词》,第二首为《凤求凰》。
李羡轻笑,揶揄:“比我强一点算什么。”
说罢,李羡侧身让出琴案前的位置,朝苏清方比了个“请”的手势。
苏清方默了默,终是轻轻放下怀里的猫。狸奴喵了一声,甩了甩脑袋,又抻了个懒腰,便自顾自寻了个阳光地儿趴下了。
苏清方端正坐到琴前,左手如白雀般在弦上跳了跳,流淌出几声清越的泛音,便将琴调成了徵调。
随即,她右手起势,勾五弦,作商音。
李羡忍不住摇头。
说《凤求凰》就真的弹《凤求凰》,一点没想卖弄一下,弹点高深些的曲目。他这张琴,不说冠绝古今,也算音韵天成。旁人触之,大抵不忍释手。
然《凤求凰》虽简单,却也由来已久。相传是汉时司马相如为表对卓文君的炽热爱意,作的一首琴歌,曲调热烈奔放,又真挚缠绵。词曰:
“有一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李羡定定地站在琴前,距离不过半丈,目光落在女子往来流利的指尖,又缓缓上移,定在斜簪髻上、垂落靥边的珍珠上,随着动作摇摇晃晃。
悠扬的琴声夹杂着无声的歌咏,丝丝缕缕,缠绵入耳。
再无旁的声音,再无旁的事物。
琴歌短暂,一共八句,须臾便到了尾声。
苏清方挑出最后一个音,余音久久不绝,由衷赞叹:“真是张好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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