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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苟富贵,勿相忘(2 / 3)

他排在五十三个。

等轮到他时。

已快正午,烈日炙烤着大地。

他额角渗满汗珠,后背的衣服都被浸湿。

跟着管家走进别墅,穿过迂回的长廊,最终停在一间书房外。

推开门的瞬间,程枫不由得屏住呼吸。

书房奢华得像皇家寝宫。

鎏金装饰奢华的不像话。

对面书桌后。

一个少年懒洋洋翘着二郎腿,身形看着比他还小些,眉眼精致得惊人。

虽未长开,却已能想见日后惊才绝艳的模样。

只是他眼下乌青浓重,脸色透着病态的苍白,眉头紧拧着,看起来似乎特别不耐烦。

“打败它,你就能做小少爷的保姆。”管家指着角落,语气平淡。

程枫扭头,就见一名保镖牵着只高大威猛的猎犬,獠牙外露,看着极具攻击性。

他心头一震,瞳孔骤缩。

居然要和狗打架?

难怪之前出来的人衣衫凌乱,有的胳膊上还带着咬痕。

原来是遭了狗的袭击。

前五十人只留了一个,想来都是没打过这条狗。

这商家小少爷的面试方式。

未免太过奇葩暴戾。

疯子!

可一想到三万月薪。

母亲躺在病床上的模样清晰浮现。

程枫瞬间不害怕。

哪怕被咬伤,也不能放弃。

“想放弃,现在走也来得及。”管家淡淡开口。

“我不走。”程枫将简历递给管家,悄悄摸了摸口袋。

昨天下午遇到只流浪猫。

他买了两根火腿肠,猫叼走一根就跑了,剩下的本想今天再找猫喂,没想到此刻派上了用场。

保镖松开牵引绳,

猎犬当即低吼一声,猛地朝程枫扑来。

他心脏狂跳,攥着火腿肠的手心满是冷汗,慌忙咬开包装,将火腿肠递了出去。

他也没把握狗会吃,只凭着一丝侥幸孤注一掷。

谁知猎犬扑到他面前。

竟骤然停下脚步,鼻尖嗅了嗅,低头叼过火腿肠,大口大口吃了起来。

模样温顺,全然不像刚才狂躁的模样,显然是这狗从未吃过这种低劣的食物,爱吃的不得了。

程枫愣住了,他忍不住笑了笑,狗就像人一样,吃惯了山珍海味,突然吃上一点便宜货,就觉得美味至极。

管家和保镖也满脸错愕。

连一直烦躁的商少浩都微微挑眉,病态的脸上竟勾起一抹古怪的笑:

“就他了。”

程枫回神,心中高兴,这是被选上了,连忙站起身,对着商少浩深深鞠了一躬:

“谢谢少爷赏识。”

管家随后带他离开书房。

告知他后天上午十点来报到,届时会教他工作内容和每日流程。

若要住在这里,可明天搬来,统一安排住宿。

程枫连连点头,乖顺得不像话。

管家见状笑了笑:

“你叫程枫?”

“是,刘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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