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苟富贵,勿相忘(2 / 3)
他排在五十三个。
等轮到他时。
已快正午,烈日炙烤着大地。
他额角渗满汗珠,后背的衣服都被浸湿。
跟着管家走进别墅,穿过迂回的长廊,最终停在一间书房外。
推开门的瞬间,程枫不由得屏住呼吸。
书房奢华得像皇家寝宫。
鎏金装饰奢华的不像话。
对面书桌后。
一个少年懒洋洋翘着二郎腿,身形看着比他还小些,眉眼精致得惊人。
虽未长开,却已能想见日后惊才绝艳的模样。
只是他眼下乌青浓重,脸色透着病态的苍白,眉头紧拧着,看起来似乎特别不耐烦。
“打败它,你就能做小少爷的保姆。”管家指着角落,语气平淡。
程枫扭头,就见一名保镖牵着只高大威猛的猎犬,獠牙外露,看着极具攻击性。
他心头一震,瞳孔骤缩。
居然要和狗打架?
难怪之前出来的人衣衫凌乱,有的胳膊上还带着咬痕。
原来是遭了狗的袭击。
前五十人只留了一个,想来都是没打过这条狗。
这商家小少爷的面试方式。
未免太过奇葩暴戾。
疯子!
可一想到三万月薪。
母亲躺在病床上的模样清晰浮现。
程枫瞬间不害怕。
哪怕被咬伤,也不能放弃。
“想放弃,现在走也来得及。”管家淡淡开口。
“我不走。”程枫将简历递给管家,悄悄摸了摸口袋。
昨天下午遇到只流浪猫。
他买了两根火腿肠,猫叼走一根就跑了,剩下的本想今天再找猫喂,没想到此刻派上了用场。
保镖松开牵引绳,
猎犬当即低吼一声,猛地朝程枫扑来。
他心脏狂跳,攥着火腿肠的手心满是冷汗,慌忙咬开包装,将火腿肠递了出去。
他也没把握狗会吃,只凭着一丝侥幸孤注一掷。
谁知猎犬扑到他面前。
竟骤然停下脚步,鼻尖嗅了嗅,低头叼过火腿肠,大口大口吃了起来。
模样温顺,全然不像刚才狂躁的模样,显然是这狗从未吃过这种低劣的食物,爱吃的不得了。
程枫愣住了,他忍不住笑了笑,狗就像人一样,吃惯了山珍海味,突然吃上一点便宜货,就觉得美味至极。
管家和保镖也满脸错愕。
连一直烦躁的商少浩都微微挑眉,病态的脸上竟勾起一抹古怪的笑:
“就他了。”
程枫回神,心中高兴,这是被选上了,连忙站起身,对着商少浩深深鞠了一躬:
“谢谢少爷赏识。”
管家随后带他离开书房。
告知他后天上午十点来报到,届时会教他工作内容和每日流程。
若要住在这里,可明天搬来,统一安排住宿。
程枫连连点头,乖顺得不像话。
管家见状笑了笑:
“你叫程枫?”
“是,刘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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