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美食在手,真相我有(2 / 2)
“而陈执中最终罢官,果然也是由于其政绩不佳。但李大人此案,又有微妙不同。”
宋连问:“哪里不同?”
“其一,此案正在濮议之争最激烈的时候,皇帝到底是否应该认祖归宗还在激烈争论,这时候如果他驳斥了先帝判过的案子,不免有不敬皇考的嫌疑;其二,李大人在濮议之争中恰好与皇帝持反对意见,若是此时因为李大人家事而罢免他的官职,那么皇帝又要被质疑有‘私报公仇’之嫌;其三,人无完人,再清廉的官僚也会有生活上的瑕疵,如果这次开了头,日后朝堂纷争都‘专治其私’拿政敌家事私事大做文章,岂不更加扰乱朝堂?”
李士卿说的是有道理的,或者说,范镇的考虑是极为缜密的。这件事的荒唐之处,从根本上来说是立法的错误,而非判决的错误。站在《宋刑统》的标准来看,无论陈执中还是李大人,因为婢女以下犯上惩罚意外致死都是法律允许的。所谓法无禁止即可为,他们的确不能因此罢免一个官员。
但谁又能来修正这荒谬的律法呢?
宋连再次感受到了深深的失望。
04
目前,关于这起案子,他们掌握的线索很少,已知李府狮子和家丁孙二都是因为某种原因倒毙,后被摘取内脏;根据线索,嫌疑人分别是一神一人一鬼。
人,是李大人的宠妾——她房间中有疑似摘取器官用的精致匕首,并且她与孙二似乎过从甚密,很有可能因为孙二威胁而杀人。但目前还不清楚她杀害瑞兽狮子以及摘取他们内脏器官的原因。
鬼,是李府后厨的帮厨陈三姑——她曾因李大人的色心而遭到宠妾嫉妒,将其杖毙。她生前是个厨子,刀功一定耍得有模有样,至于杀狮啃尸则更好解释:因为她是个鬼。
神,当然不是真的神,是那个装神弄鬼的“大黑天神”。不过这个选项很早就被宋连排除在外了,他甚至都没有把陈三姑这个“鬼”放在备选项里。
不过让他惊讶的是,神棍李士卿竟然也认为整个事件和什么“大黑天神”没有关系。理由就是他短暂的瞥到的那一点“幻象”——凶手是个已死之人。
在李士卿看来,此案是由枉死恶鬼一手策划、实施的复仇案件,这个可能性是最大的。并且按照这个逻辑推算,这个恶鬼接下来马上就要对她的直系仇人宠妾和李大人下手了。
面对无懈可击的逻辑闭环,宋连第一次向李士卿低头:“看来这次真的是你的管辖范畴,接下来你就干巴爹吧!”
见宋连竟然这么说,甲丁和云娘简直震惊。李士卿倒不是特别意外,只是说:“既然已是深夜,不如蹲蹲运气,看看能不能遇到那只恶鬼。”
既来之则干之,四个人挤在一间房中,熄了灯,静静等待。他们的计划是等到鸡鸣,倘若恶鬼没有出现,那至少今日是不会再出现了。
不过他们并没有花费那么多时间等待,子夜刚过,他们就看到一个影子从窗前飞快闪过,往后厨方向奔去。
作者有话说:
在宋代语境中,包子=馒头,馒头=蒸饼
后来为了避讳宋仁宗赵祯的“祯”音,又把“蒸饼”改名为“炊饼”
所以,武大郎卖的是馒头~
不知道你们怎么看,反正大半夜的,我是有点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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