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1 / 3)
拍卖落幕,展台撤离,侍者们忙碌地打扫大厅。无数披着红丝绒的餐车被推进来,托盘中盛满了香草孔雀、火烈鸟舌、蜜酿鹿肉等大餐,还有盛开的鲜花装饰。现在是拍卖结束后的宴会阶段,正是社交的好机会。
阿诺米斯没什么胃口,随便拿了一小盅汤,揭开盖子的时候才发现清汤里还浮着一只炖鸽子。本着不浪费的原则咬了一口,口感怪怪的。仔细一看,鸽子竟然只有薄薄的一层皮,厨师用极为精湛的手艺掏空了它,里头塞满了香味浓烈的松露,难怪会浮起来……
该怎么说……过于浓烈甚至有点反胃了……
阿诺米斯放下汤,去到阳台上透透气。冬季冰冷的风扑过来,总算清爽了一些,他拍拍发烫的脸颊,感觉终于活过来了。
“你不去跟他们聊吗?”前夫哥举着香槟酒杯,在魔王旁边站定。
“没有人会跟我聊吧,我可是魔族。”魔王很有自知之明,而且不用跟陌生人聊天……真是社恐福音啊!“总之谢谢你和奥菲利亚的帮助。尤其是你,明明这件事跟你没有关系,却还是为我们担上了这么大的风险。”
“不是‘你们’。是‘你’。”前夫哥摇头,“自从听说你的事,我就一直想见上一面。我是为你来的,魔王陛下。”
阿诺米斯一愣。这个恋爱脑,竟然不是为了大公主来的吗?
这个有些怯懦的年轻人,手搭在围栏上,不自觉地摩挲大理石的台面,“很奇怪是吧,一个人类竟老想着魔族的事……”
“是挺怪的。”
“你倒是否定一下啊!”前夫哥呜了一声。然后他在那儿纠结了很久,看得出来非常内耗了。过了很长时间,他才眼神闪躲,犹犹豫豫地问:“你们那里,是不是有一个长着翅膀的种族?”
“飞羽族?”其实这概念还蛮宽泛的,毕竟亚龙也有翅膀。但不知怎的,阿诺米斯就是知道他在问飞羽族的事……可为什么对话忽然跳跃到这个方向了?
“嗯……在我很小的时候,曾经见过一位飞羽族。”哈布斯轻声说。
确实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那时候哈布斯还是个孩子。那时候软饭家族就很有名气了,有的人唾弃他们,有的人巴结他们,还有的人……想要攫取他们的财富。年幼的哈布斯就是这样被绑架的。绑匪一开始就没打算放他回去,在家族支付了巨额赎金后,他仍然被转手卖去了偏远地区做奴隶。不出意外的话,一辈子都不可能回到故乡了。总之,中途经历了很多波折,最后他辗转抵达了……魔族的领地。
“等等,辗转是怎么个辗转?”阿诺米斯惊了。中间隔着那么大一片戈壁呢!而且魔族又没有钱,怎么可能买人类回去!
“我不知道……”哈布斯弱弱地说,“但是最后买下我和其他孩子的是一个人形魔族。他住在沼泽中的一棵巨树下,他家还有很多人类标本,好吓人的……”
贪婪:没错,正是在下!这都是为了消除差别……为了世界和平!
阿诺米斯:……不要在这种奇怪的地方产生联系啊!!!
等等。阿诺米斯忽然警觉。什么意思?怎么忽然提起这个话题?这是来追究责任的?不是,怎么这锅也能甩到他头上!不行不行,绝对不能承认……那是前任魔王的事,不可以拿前朝的剑斩本朝的官!
哈布斯倒是没有注意到魔王的紧张,又继续说道:“其他孩子逃跑了。我也跟着跑。可是我不擅长这个,跑出去没多远,就跟大家走散了。沼泽很黑很可怕,有很多虫子,没一会儿我就跑不动了,躲在树洞里的时候发现身上爬满了蚂蟥。我一边忍着害怕一边拔掉它们,但是我不知道蚂蟥不能硬拔,口器会留在皮肤里,这让我流了很多血。外面有野兽徘徊,可我还是忍不住哭出了声,心想反正都要死了,难道还不能哭一下吗?”
然而循着哭声来的,并不是什么野兽,而是一只漆黑的大鸟。他有着鸟的翅膀和人的身体,还戴着恐怖的鸟嘴面具,吓得男孩连眼泪都憋住了,一个劲地打嗝。
他是飞羽族的族长,黑鸟、白鸟、还有小灰鸟的父亲。
“这么小的孩子啊。”大鸟叹了口气,“跟我来吧。”
阿诺米斯愣住了。一些记忆碎片交织起来,他想来曾经被塞列奴关在城堡里的时候,小灰鸟告诉了他一条逃跑的密道。小小的孩子踮着脚尖,附到耳边悄悄说:“不要告诉姐姐们哦。爸爸曾经走过这条密道,把一个人类的孩子送回去了。”[1]
他愣愣地盯着眼前这个羞怯的小白脸,心里忽然涌起无法形容的震撼,浑身像过了电般,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那位大鸟先生还好吗?”哈布斯有点害怕,魔王的眼神实在太吓人了。他结结巴巴地补充:“我我我不是在抱怨……我就是想说声谢谢……”
被人类杀死的那位父亲啊……你救下的孩子,如今为魔族担保买下了铝矿……然后,为你的女儿送上了崭新的翅膀。
“我一直觉得攻打魔族是错的,但是我不敢说出来。”哈布斯凝视流淌的苦水河,灯火在粼粼波光上起起伏伏,“所有人都说打得好,打死魔族天经地义,我不能反驳,因为这会被认为不够忠诚。我很忘恩负义吧?对不起,但我实在是……太害怕了。”
“谢谢。”阿诺米斯生涩地说。哈布斯投来疑惑的视线,但魔王只是摇摇头,再一次生涩开口,“这就足够了……谢谢。”
原来在这个错误的时代,一直有人在坚持正确的事。
这个事实……是如此的令人颤栗。
不协调的奏乐声响起,哈布斯回头看了一眼,是大厅里的乐团在调音。他转回来:“舞会要开始了,我们下去吧。”
“刚吃完宵夜就剧烈运动,真有你们的……”
“什么‘你们’?”哈布斯疑惑,“你拍下了史上最贵的商品,按照传统是要去领舞的,我刚刚就是来找你说这个的。”
“……不是,这么重要的舞会,你们就没考虑过有人不会跳吗!”
“不会跳舞的贵族就像不会拱松露的猪一样罕见。”前夫哥用出了非常奇妙的贵族修辞,话一出口发现不对,又赶紧补刀,“对不起对不起,没有说你是猪的意思……也没有说你猪都不如的意思……更没有说你不能跟猪比的意思……啊啊啊!我的意思是——你懂的!拜托你一定要懂!”
魔王一巴掌糊到自己脸上。
会场中央再次空出来了。餐车被推到一旁,人们围在这临时的舞池边,整理自己的礼服和鞋跟。水磨大理石地砖拼接出美丽的纹路,光洁得跟镜面似的,裙摆微晃,倒影模糊,像一朵又一朵绽开的鲜花。
几乎是第一眼,阿诺米斯就看见了塞列奴。他站在舞池对面,托着金发少女的手。耶米玛才十四岁,身着白裙,发簪百合,娇小的身高与塞列奴极其不相称。即使穿上了高跟鞋,也只能说勉强可以跳上一支舞了。即便如此,也称得上俊男靓女、光辉耀眼。周围的人纷纷赞叹,让出了位置,仿佛那里有一个不可侵犯的真空。
反观魔王这边就很尴尬了,因为他……孤零零的一个人。男男女女围绕着他,却又谨慎地保持着至少五米的距离。虽然同样是真空,但显然不是一个意义上的,他这边更像是个散发着不可名状气味的流浪汉,沾上了一个月都洗不干净的那种。
阿诺米斯站在舞池边,垂着头,那么的寂寞,那么的可怜……心里却在狂喜!
看好了,这可不是他不给面子,而且实在找不到舞伴。话又说回来了,名义上他是小公主的婚约者,这种时候去邀请别的女士也说不过去啊!
一连串清脆的鞋跟敲击地面声。魔王抬头,看见大公主提着鱼尾裙摆站在他面前,铿锵有力地三下舞步,然后甩头,银灰色的眼睛斜斜望过来,充满了救风尘的得意,“怎么,还得让我邀请你吗?”
“你陷害我!”魔王在心里哀嚎。
琴弓在弦上划出一丝优美的颤音,乐团开始进入前调了。男士们站得笔挺,双手在左耳边迅速击掌三下,一个跺脚甩头,回以邀请。
阿诺米斯只得照做。大公主笑了,提着裙摆踩着轻快的步伐,有节奏地绕着魔王转了一圈,再次回到正面站定。待到魔王伸出手时,她并没有按照传统轻轻将手置于对方掌心,而是猛地回握,飞旋着拉近了彼此的距离,阿诺米斯下意识接住她。
“抬头挺胸,不要让任何人看不起你。”大公主搭着他的肩膀,“手可以放在我的腰上。”
“你这件是露背的!”阿诺米斯手都不知道该往哪放。
大公主挑眉,表情介乎于“算你有点绅士”和“你这个小处男烦不烦”之间。她抓紧魔王的肩膀,踏出极具气势的一步,阿诺米斯被牵引着跟上她的步伐,一时间竟也有点像模像样了。
“跟上我的脚步。”大公主命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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