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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1 / 2)

霍夫曼是一名帝国军人,同时也是所谓的良家子:军人世家,代代尽忠。尽管祖上有着殖民地的土著血统,但还是靠着建立军功摆脱奴籍,通婚之后融入帝国。等到了霍夫曼这一代时,已经是正儿八经的帝国公民,可以在军团中任职百夫长了。

如果一切顺利,在这场对魔族的战争结束后,他本应得到令人艳羡的金钱、奴隶、土地,从此可以过上不事劳动的庄园主生活,甚至可能任职某些小地方的执政官……如果顺利,如果。

可偏偏就遇上了魔王!

自从在碎星镇与魔王打了个照面,霍夫曼的人生就如同坐上了过山车,以一种令人绝望的速度向下俯冲。

先是与魔族停战了,还没来得及争得荣耀,便匆匆踏上了回程的道路。再是途经潘诺尼亚行省时,不知怎的编制被拆分出来,留守在了这种蛮荒边境(*见17章);本以为高卢叛乱、率兵镇压会是一个机会,结果刚抵达高卢,便有传言沙漠中出现了死人军团,于是胆小的贵族向军团要人,硬是把他从前线挪到了后方……

霍夫曼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是怎么一步一步沦落到这般境地的。别说建功立业了,现在这情况,除非退役,否则连回趟家都是奢望。最后一次见到妻女,已经是四年前的事了,如今恐怕孩子都不知道还有个父亲吧!

想到家人,这名百夫长冷硬的脸庞终是柔和了几分。他掂了掂钱袋子,想起来这些天珠宝商人在贵族宅邸进进出出,展示一件又一件首饰,看得他心里有些发痒——妻子也该添件漂亮首饰了,项链、手镯、戒指,无论哪一件在她身上都好看。

怀揣着难得的细腻心思,霍夫曼便装出行,来到了珠宝商店。陡一进门,肉桂和没药的香气袭来,差点没把他鼻子熏歪。但很快就顾不得这些了,因为熟悉的灰袍背影映入眼帘,看得他眼角重重一跳——

“这位客人,你这金子——不纯呐!”坐在柜台后边的学徒拖长了腔调。

“不纯?”灰袍下的声音简直是午夜梦魇。

霍夫曼:……

霍夫曼:怎么是他!怎么又是他!甚至连斗篷都没换,还是那件垃圾堆里捡来的破烂!

他立刻转身面对橱柜,佯装端详那些精美的展览品,这形迹可疑的模样引起了店里养的打手们的注意。其中一个吐掉嘴里嚼着的烟叶,走来不远不近地盯着,提防被顺走点什么贵重物品。

那头的学徒还在不知死活地继续。只见他从柜台下边拿出一块黑石板,上边有几道深浅不一的金色划痕。这就是所谓的“试金石”,把金属在上面摩擦留下痕迹,通过对比颜色纹路,能区分材质和品质。

“喏,这个是金币擦出来的,这个是金矿板料擦出来的……”学徒从左到右依次指给魔王看,魔王甚至还看得兴致勃勃,“你这坠子擦出来是这样的。”他轻轻一划,留下一道更浅更明亮的金色,“你瞧,颜色差远了。”

“有没有可能是我的金子更纯……?”

“开什么玩笑,这可是最标准的尤里乌斯币!”学徒对这个可能嗤之以鼻,不过眼珠子一转,又说:“但是嘛,打个折也不是不能收……行不行?行的话就过炉子?”

百夫长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也行。”阿诺米斯也就随口一说,他并不想引人注目,“不纯就不纯吧,能换多少?”

百夫长舒了口气,疲惫得仿佛刚刚与一百个蛮子搏斗。可下一秒,学徒的动作让他心里蹭的窜起一把火。只见学徒拿起大剪刀,咔嚓几下把金坠子剪碎——这是常规操作,为了确保金子里头没掺什么杂质——可霍夫曼被那种剪刀坑过,双面剪,刀锋侧有凹槽,剪下去的时候能偷掉客人的金子。

这群毫无荣誉可言的奸商!霍夫曼绷紧脸庞,下意识想出声提醒,忽然一愣——

他在想什么?帮一个魔族?

就这么一小会儿的功夫,碎金子已经在坩埚里烧熔成了明亮的小球,又被转移到水桶中,嗞的一声冒起阵阵白雾。当学徒把金锭丢到明显克扣重量的秤盘上时,霍夫曼早就忘了与魔族不共戴天的事,心里被纠结扯成了两半——

一半仍然坚信,魔王其实早已看穿一切,只不过有着更为重要的阴谋,此等小事只等秋后算账;另一半却忍不住怀疑,会不会有可能,只是可能……魔王难不成真的是个有钱的傻子?

“2赛姆斯(*约27克)。”学徒记下重量,然后又丢到量杯里测了一**积,一边挠头一边算数,“黄金的密度是……然后算纯度的公式……”想半天没想起来,他用手指沾着唾沫翻看桌上的一本厚书,“嗯,根据帝国皇家大学的矿物指南,这里可以用『浮士德公式』……”

“算错数了。”阿诺米斯忽然说。

“别吵、别吵,正算着呢!”

“这里漏了一个变量。”阿诺米斯倚着柜台凑过去,指着石板上的错处微微一笑,“当然,要是你想开十倍的价钱,我也不反对。”

学徒微微一愣,盯着粉笔公式猛瞧,忽然涨红了脸,嗫嚅着挤出一小声谢谢。像他们这种学徒,要是算错了钱,就算被鞭子抽死也不能有怨言的。他低下头,也不好意思吱声了,默默算着。

阿诺米斯试着拿起书,却发现书脊是用细链子锁在桌上的,只得把书旋了半圈朝向自己。是手抄本,怪不得要锁着,想必很贵吧。但是与落后的出版水平相比,上边的知识倒是有点出乎意料了。

“未知数和方程啊……”

虽然看不太懂帝国文字,但数学公式还是很好猜的。阿诺米斯不由得感慨:现代人经过千年的学术积累,即使是一个孩子,也能口算出眼前这个简单的方程;但对于这个时代的人而言,应该难如天书吧。

“涉及到未知数,确实有点复杂,我告诉你一个更简单的公式吧。”阿诺米斯伸手,学徒下意识把粉笔递给他,“数学有一个通性:参数越多,计算越简单;参数越少,计算越困难。你现在只有重量和体积两个参数,所以算密度容易,算纯度难。但如果想办法测量出更多的参数……”

“这个方法叫做‘吊水法’。顾名思义,用一根细线系着金子,将其悬吊在水中,注意别触底。推导过程是这样的……这里再考虑浮力……最后就能得到一个公式:金子纯度=金子的重量÷(金子吊于水中时两者的总重量-水的重量)÷金子密度……怎么样,直接套公式,是不是一下子简单很多?”

“……”

“……没事、没事!我教过比你更笨的,一定能教会的!”

“?”

那头的话题渐渐跑偏,这头的霍夫曼心里愈发不是滋味。不仅仅是因为魔王所展现出的学识——他虽听不懂,却也隐约意识到,或许不输那些帝国最优秀的学者——但真正令霍夫曼难以接受的是,此刻微笑着讲学的魔王,看起来竟有那么一点……像个好人。

好人。霍夫曼咀嚼着这个过于幼稚的词。自己一直秉持家训、恪守原则,做一个荣誉且正义的帝国公民,可刚刚却没有站出来,制止那种无耻行径……但这毕竟是战争,战争期间理应以帝国的利益优先……

他很快想通了。一码归一码。与魔王为敌是正确的,制止珠宝商偷奸耍滑也是正确的。眼下,他应该静待魔王离开,然后立刻向军团长汇报;再之后,掉转头来教训这群胆大包天的奸商。

正当百夫长终于想出了最优解时,魔王却一个手滑,吊着的金子掉进水杯底。

水杯连同水的重量是7赛姆斯,加上金子后是10赛姆斯,也就是说,金子的重量实际上是3赛姆斯(*约40克)……

阿诺米斯抬起头,难以置信地看向学徒,霍夫曼也难以置信地盯着阿诺米斯。直到此刻,他才真正确认,原来魔王真的只是……魔傻钱多。

“你们——”阿诺米斯开口。

“谁给你的胆子,在这里闹事!”在所有人反应过来前,金店老板抢一步上前,一掌拍翻了桌上的一切。这扣秤的事情要是传出去,那他生意也别做了。“来人!把这偷东西的贼送裁判所去!”

打手们一拥而上,场面登时陷入混乱。百夫长暗道不妙,立刻拔剑,顺手给自己上了几个防御强化。然而,预想中的惨烈战斗并未发生,魔王被轻而易举制服了。推搡间斗篷的兜帽滑落,露出一眼假的漆黑短发。

他们的视线短暂交错,霍夫曼屏住呼吸——

然后阿诺米斯便毫无反抗地被押走了。

百夫长愣在原地,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心情一下沉到了谷底。也许是因为魔王的行动叫人摸不着头脑,背后定有什么可怕的阴谋;但更也许因为……自己又一次违背了原则。

无论如何,此事非同小可,必须马上报告。可他刚一转身,便被金店老板堵住了去路。这贼眉鼠眼的老板,捏着卷翘的八字胡,上下扫了几眼,慢条斯理道:“这位客人,打坏了东西,得赔吧?”原来是方才拔剑的时候,打碎了一个玻璃花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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