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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第318章0314(3 / 4)

直到几个人筋疲力尽,欢笑声才停止,斯维拉将刚刚擦拭干净的竖琴立在左腿膝盖上,轻轻的弹拨起来,柔美的乐声夹杂着睡意扩散开来,不一会,连弹奏者本人也摇摇欲睡了。

哈维克看着靠在自己肩膀上呼呼大睡的玛莉安,无奈地笑了笑,轻轻地举起她的头,放在斯维拉刚刚铺好的枕头上。虽然哈维克总是对女性彬彬有礼,但是被一个满脸青春痘、戴着厚瓶子底的女生趴在肩膀上,是个人多少都会有些不舒服。

接过吟游诗人递过来的被单给玛莉安盖好,盗贼站起身,按照诗人的指点开始帮忙一起拉起飞艇的蓬帆,经过一番努力,飞艇半遮半掩的被帆布包裹起来,形成一个简陋的帐篷。

其实本来可以睡在船舱里,但是因为唯一的女士已经睡着,也不方便再把她拖到舱里去,两位男士也就不好意思进到船舱里睡觉了。哈维克走到一个角落,想把斗篷盖在身上,忽然想起来,斗篷和背包都在旅馆里,无奈的甩甩手。“算了,反正只有几件衣服而已。”于是盗贼冲着诗人点了点头,坐在甲板上,双臂环抱,沉下头,渐渐的睡着了。

吟游诗人笑了笑,脱下自己的披肩给盗贼盖上,动作很轻,连身手不凡的盗贼都没有发觉。诗人透过帆布的间隙,看了看外边,心中暗自祈祷。

“希望明天天亮时,飞船能安全的着地。”

诗人拨弄着金黄色的卷发,坐到飞船的另一个角落里,抱着竖琴,慢慢地合上了眼睛。

附述:星之大陆的国家和种族

国家:

星之大陆总的来说有9个国家。大陆北方是斯诺.奥兰多共和国,拥有先进的魔法文明以及占全大陆总数三分之二的魔法师和炼金师。是大陆唯一的共和制国家,北方的首都布拉萨斯议会执掌行政,南方由商人管理经济,以港口城市仙多拉为第二国都。南方邻国是格兰斯王国,西北与奥克斯王国接壤。西北奥克斯王国是半兽人的国家,与斯诺.奥兰多接壤的地带经常发生小规模战争。奥克斯南方是温德雷斯王国,与奥克斯隔着一条险峻的温特山脉,两国之间相安无事。温德雷斯王国多是山脉丘陵,高原地带,土地贫瘠。但南方大片高原地带与魔族领土接壤,故民风彪汉,逐渐的演变成了一个经济低下但军事实力极为强大的畸形国家。大陆中部是格兰斯王国,格兰斯王国处于原来的草原地带,土地肥沃,人民生活富庶,且是圣殿所在地,受到四明神的加护,王族血统历史悠久,格兰斯更是整个人类的发源地。格兰斯境内以及边境地区有三大片森林,各是由无数小森林组成,统称为精灵族之森,矮人族和一部分精灵族就生活在这片森林里。格兰斯东南部有一片半岛,被称为戴斯半岛,则是亡灵族的根据地。格兰斯南边是从格兰斯分离出来的籍由商业而发展起来的许多大型城市,组成了福里德姆商业自治联盟,虽然是从格兰斯分离出来的,但是经过了数百年,两国之间关系已经融洽。福里德姆西边是就是魔族的国家——法鲁斯缔亚,魔族是混沌神的子民,遵循的也是混沌神的法则。在福里德姆和法鲁斯缔亚之间有一片被称为“日光”的大沙漠,本是分属两个国家所有,在沙漠的中部有几座依靠绿洲建立起来的村庄和小城市,以沙漠要塞瓦伦奇亚为中心,形成了一片天地。大陆最南方,则是群山环抱的德来根公国,德来根山青水秀,人民的主要生活依靠是猎捕和饲养各种亚龙种。此外,这里还有一片龙族的领地。

种族:

在斯诺.奥兰多共和国,人类占统治地位,西北边境生活着未开化的野蛮人,是与奥克斯小规模战争的主要力量。北方还有精灵神怪(灯神)居住在人类中间,与人类和睦相处。奥克斯王国的主宰是半兽人,其他种族还有:地精、食人魔、巨人以及人类。格兰斯、温德雷斯、福里德姆都是人类的国家,在三片精灵族之森中则居住着精灵族、矮人族和少数人类。日光沙漠中居住的也是人类,其中有一批只信奉战神巴列,依靠劫掠度日的游牧民族,他们与瓦伦奇亚盗贼团之间保持着互相争斗状态。戴斯半岛的亡灵族则由贵族吸血鬼、亡灵法师、死亡骑士(拥有灵魂智慧但不会魔法的僵尸)、死灵法师(使用死灵魔法但未转变为亡灵法师的人类巫师)以及他们所操纵的骷髅、僵尸组成。西方的法鲁斯缔亚是魔族的国度,魔族的贵族被称为魔人,是直接由混沌神创造的不老不死的生物,而法鲁斯缔亚的国王却是被选中的人类通过仪式获得混沌神的力量。此外还有恶魔、人类、烈火精灵和黑暗精灵。烈火精灵和黑暗精灵都是数千年前被魔族同化的精灵神怪和精灵族的后裔。另外,魔族遵循混沌神的创造法则,热衷于制造一些没有灵魂,没有思维的小怪物,这些怪物的作用与亡灵族操纵的骷髅僵尸相似。南方德来根公国也是人类的国家,而德来根的人民崇敬龙王甚于明神,视古代龙族为同胞。生活在德来根的龙族,是龙王的后裔,数量只有几百,是德来根人的守护神。

龙族中除了已经湮灭的龙王之外,另外有四头强大的上古巨龙,分别生活在德来根、法鲁斯缔亚、福里德姆以及空之大陆。

空之大陆生活着精灵族以及一些魔性生物。此外,传说天空中有一座漂移城市,居住着一些聪明绝顶的人类,另有传说在星球的另一端居住着更加进化的人类,但这都只是猜测,无从考证。

诸神也居住在星之大陆上,四明神在远古战争中失去肉体,把意识融入了空间之中。冥王和混沌神是远古战争的战败者,冥王带领仅剩的三位死神退回到被称为冥界的亚空间。混沌神的身躯化为石像被埋在法鲁斯缔亚境内的祁立火山地下,意识则依附在魔族国王手持的魔剑鲁贝特之上。

清晨,吝啬的太阳将柔和而又稀薄的阳光零零散散地撒在广阔的雪原上,从洁白的雪地反射出的阳光,比起那微渺遥远的太阳来,反而显得更加明亮。平原上一片白茫茫,无限地延伸,而一片倚在雪原上的宽广森林突现出一团翠绿。北方没有枝叶繁茂的密林,伫立在这寒冷土地上的,是一株株高大挺拔的松树,这些植物针刺一般的树叶上,停留不住过多的积雪,只在树木的顶部,显出一片白色。

一群迁徙中的夜行雷鸟落在这片森林中,纷纷停在树枝上,准备在饱餐一顿后享受甜美的梦乡。但没过一会,便被连续不断的声响以及震动惊吓得四散飞起,其他鸟类也同时飞出了这片震动中的森林。而打扰他们平静生活的“不速之客”,此刻正快速掠过这片森林的顶部,树木被带动,发出“吱吱、哗哗”的响声。树顶的雪都被带了下来,在这森林立下起了一阵局部小雪。

玛莉安是在这片声响中睁开眼睛的,同船的两位乘客此刻正在撤去挂在船杆上的帆布,柔和的阳光照在炼金师正立起来的身上。

“怎么了?”炼金师边走向两人身旁边张口问道,盗贼和吟游诗人已经站在船边往下张望。

“下边是一片森林,咱们已经飞进去了。”斯维拉没有回头,半个身子探出船,看着下边说。

玛莉安也探出脑袋看了半天,然后挺直身子沿着船正在飞行的方向望去,在看到这片森林的边缘后,安下了心。

“没关系,飞艇能飞出去,看这情形,下降的速度还很慢,离着陆还有一段时间呢。”

另外两人定了定神,哈维克抚了抚胸口说道:“恩,真是庆幸,昨天没出什么意外,这个高度就算掉下去,也危险不大了。”

玛莉安点了点头,从身上的一个口袋里掏出罗盘,开始测量。斯维拉看着她身上鼓鼓囊囊的口袋大摇其头,真不知道身上装了这么东西晚上怎么能睡觉,换作是他,早就胳的浑身生疼了。

“看来昨晚上刮了阵不小的风,我们现在是往西南飞呢。”

“哎,看那,一座城市!还不小呢!”哈维克的视力很好,发现远远的有一座规模不小的城市了。

另两人也望了过去,隐隐约约看见远处一片片微小的建筑,以及袅袅升起的炊烟。

玛莉安顿时面色转喜,快步走进船舱里。两位男士互相看了一眼,也跟着走近了舱内。室内的桌子上,放着一张地图,炼金师小姐的手指正在地图上指来画去。不一会,抬起头面向两人,道:“我们运气还真是好,不但没有摔成肉酱,反而出乎意料地飞到了本来的预定目的地。”

吟游诗人和盗贼看着玛莉安兴奋的表情莫名其妙。

“预定的目的地?”

“就是奥陆斯啊。”

“真的?这下可真省了不少事情了!这可真太奇妙了。”

“哇哈,我能过把学生瘾了!”

“好啊好啊,这一天的经历可真不错。”

玛莉安扶了扶大眼镜,说:“我要梳洗一下,麻烦你们先出去好不好?”

“哦……,是是。”

斯维拉哈维克摇着脑袋走出船舱。

大概过了一个多钟头,飞船已经飞过了那片森林,正当哈维克感慨女人梳妆打扮如此挥霍时间的时候,船舱的门开了,炼金师走了出来。玛莉安已经换掉了那件全身鼓鼓囊囊的袍子,穿着一件颇合身的红色的魔法师礼服,魔法师礼服的样子跟法师袍差不多,没有扣子,是敞怀的,一根白色的宽丝带束在腰间,穿了一条黑色紧身裤,凸现出婀娜身材,戴了一顶蓝色的尖顶帽,恰好遮住了额头的大包。除去相貌不谈,斯维拉在心中对玛莉安的身材大加赞赏了一番。

“先生们!欢迎来到奥陆斯。”

在奥陆斯城外,一阵阵凌厉的剑风席卷过地面,激起一团团泥土和雪花,在地上留下数道长长的剑痕,而在这些裂痕的中心,一位少年正挥舞着双臂,一副严肃的表情。少年留着一头火红色的短发,两道同样火红的剑眉,皮肤黝黑,高高的鼻梁,抿着嘴唇,露出两颗虎牙,长相虽不帅,但显得颇为英武,身材不高,宽肩厚胸,十分健壮,他穿着一件白衬衫,一条白色的马裤,腰两边各别着一粗一细两把剑鞘,脚上穿了一双高筒军靴,脚踝处镶了两片金属护踝。右手握着一把锋利的钢制长剑,左手则擎着一柄细刺剑,显然正在练剑。正值冬天,本就冰雪覆盖的奥兰多北方,气温更是寒冷,刺骨的寒风瑟瑟的吹着,然而衣着单薄的少年却是满头大汗,一点没有畏惧寒冷的样子。

远处孤零零的立着几棵光秃秃的枯树,其中有四棵已经被拦腰斩断,齐刷刷的断口,显示出这些树并没有断了多长时间。一名少年坐在一棵被砍下来的断树上,托着腮帮子正看着对面练剑的少年。身旁放着一件墨绿色的袍子和一件绒毛大衣,以及一个很漂亮的鹿皮背包,包里放着一个款式讲究的银质水壶,和一些普普通通的食物。坐在树干上的少年则是一头深蓝色的卷发,皮肤白皙,戴着一副圆眼镜。左耳穿了一只小巧的水晶耳环,发出幽幽的蓝光,看得出,这是件价值不费的魔法饰品。他穿着一件墨绿色的魔法师袍——这种颜色是奥陆斯魔法学院的学生袍,也是见习魔法师的穿着,肩上搭着一条毛巾,脚下的雪地上放着两条装了铅块的护腿,这是战士跑步训练的必备品。

看到远处的红发少年把剑插入了剑鞘,这边的魔法学徒立刻站起身,抱起衣服跑了过去。红发少年抓起那少年肩上的毛巾擦去脸上的汗水,穿上递过来的魔法师袍和大衣。把两把入了鞘的剑交给了旁边的少年。走到树边拿起包里的水壶喝着里边的牛奶。

“殿下,我觉得……”站在红发少年后边的少年话没说完就被打断了。

“凯文,叫我克里因就好了,这里是奥兰多的奥陆斯,没有唠唠叨叨的老头子,也没有佩迪和他的部下。你是我的同学,不是陪读,是我的好朋友,不是我的侍从。”红发少年颇为不满地说。

“好吧,克里因,”叫凯文的少年说道,“我觉得你应该多花点时间在学习魔法上,而不是每天孜孜不倦地想要冲破你那所谓武技上的瓶颈。你看你都来了奥陆斯三年半了,却一点魔法都不会。”

“这不是我的过错啊,凯文。你见过哪个已经掌握了斗气的剑术大师能够使用魔法的?这根本不可能做到。”克里因一脸无奈地说。

“那是因为他们没接触魔法,而你,克里因,你已经学了三年半的魔法了,魔法与斗气本就是同样的原理,好歹你也应该会一些低级的魔法吧,你看那些老师们看你的时候是多么悲哀的眼神,你可怜可怜那些年过半百的老家伙们吧,也可怜可怜送你来这里的国王陛下和费尔特利大公吧!”

“反正他们送我来也没冀希望于我能成为魔法师不是吗?凯文,别想那些事了,你现在应该回去跟我下两盘棋,至少在我毕业以前,让我也赢卡多索老师一盘。”

“这有可能吗?”凯文无奈地摇摇头

“为什么不可能,他不是50招之内就被你摆平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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