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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第277章0288(3 / 4)

“时局越来越复杂了,”老豆摇了摇头,“连我这把老骨头都不得消停,更何况是那条打架不要命的疯狗!”

“多事之秋!”

########

“看前面——黑洞洞……”

“莱哥,老大在准备什么厉害的魔法啊?”

“魔法?”阿莱一脸莫名其妙。

“老大不是在用精灵语吟唱魔法么?”

“那个——根本不是精灵语……”

“也不是神族语言……”

“更不可能是伊而陶尔语!”

“那到底是什么?”

“……”

“你们几个看我干什么?还不快跟我进去砍人?”

########

“你们这群该死的人类!几十年了,你们杀我的族人还没杀够么?”金牙顾不得抹去嘴角流下的鲜血,破口大骂到。

“说够了么?”

“没有……”只来得及吐出两个字就又被我一脚踢得倒飞出去。

“靠,谁有功夫听你叽叽歪歪!就好像只苍蝇——对不起——是一群苍蝇在别人耳边乱嗡嗡,烦死了!”

“我——不——服——啊!”金牙扭曲的脸上满是不甘的神情。

“服不服由不得你!这根本就是一个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世界。这世上任何一个种族只要不能很好的适应这个时代的要求,那么等待他们的最终命运只能是被这个时代抛弃,无论他们是落后于这个时代还是超越了这个时代!更何况,你们那所谓的科技发展在这个魔法大行其道的世界根本就走错了方向!”挥剑割下金牙的头颅,顺手拔下它那两颗纯金大门牙,“靠,不是说哥布林矿产资源不足么?居然还能用纯金做牙,你丫绝对是哥布林的败类!”

“想什么呢?”收拾完战场的阿莱走到愣神的大贡身旁。

“记得在历史文献中记载,原来的哥布林与人类是和平相处的,可后来他们受到魔王的诱惑,开始疯狂制造各种可怕的机器到处屠杀人类。”大贡长吐了一口气,“这才有了人类联合精灵与矮人大军围剿哥布林的历史。”

“不止哥布林,在精灵王国,原先与我们相安无事的地精也受到魔王的诱惑开始攻击我们,好在他们怕光,而且他们的科技也没有哥布林那么变态……”阿莱坐到大贡身边。

“这世界到底怎么了?为什么大家不能够好好的呆在一起,非要拼个你死我活的?为什么?”

“兔子为什么要吃草?草又没惹兔子!狼为什么要吃兔子?兔子也没去招惹狼!它们为什么不可以和平相处?”我一屁股坐到他们中间,“生存,它们只是为了生存啊!而我们这些自诩比他们拥有更高智慧的生物,我们除了生存,还要满足无尽的**!”

“**?该死的!”

“有**不一定是坏事,关键是我们如何对待我们的**。闭上眼睛,感受我们身边燃烧的火元素、流动的水元素、飘渺的风元素、凝重的土元素、圣洁的光元素以及神秘的黑暗元素……冥想你自己内心**的火焰如何燃点你的信德。爱,会另你变成一个不同的人!你必须活过他、走过他……但内心的火焰如被邪念燃烧,你就成魔了。”黎明也许算不上什么哲学家,但他的这段台词对我的影响很大,如今我却用这段台词在另一个世界影响了另一群不太懂事的少年。

处理尸体的最好方法是什么?你也许会想到深埋或者沉江,也许会想到那些盘旋在战场上空的秃鹫。其实,最理想的方法是把尸体拿去喂猪。如果是家猪的话,你得先把猪饿上几天。当然,如果能找到成群的野猪或者魔猪就更好了,它们看到碎尸块就像看到极品牛排。

你得把尸体的毛发剃光,牙齿拔掉,免得猪吃了不消化。至于骨头,猪的肠胃消化它们就像我们的肠胃对待吃进肚子里的黄油一般。一次搞定一具重达两百磅的人类尸体至少需要十六头猪,它们只需要八分钟便可以把尸体清理干净。也就是说一头猪每分钟可以消化两磅生肉,这也就是为什么人们会说猪很贪婪(asgreedyasapig)的原因。

我不知道榔头托普在《snatch》中的这段台词是否属实,我到是听过一则猪吃人的新闻:老汉去猪圈喂猪,却被臭气熏晕,结果成了自己喂养的肥猪的饲料。等儿女赶到的时候,老汉只剩下了半截尸体。总而言之,魔猪是一种贪婪而危险的动物,我们今天的任务就是去附近的农庄收拾它们。

——农场——

“要帮忙吗?”

“no,thanks!”即使是被二十几头魔猪包围,黑衣骑士依然保持着高雅的风度,“西边的那个农场已经被我们清理完了,如果你们精力过剩的话可以和这家农场的主人聊聊关于清理东边那个荒废了的农场的事情。”

“事情是这样的,”看到来了这么多帮手,农场主显得十分热情,“东边的那家农场主卡尔当年养了一头名叫公主的巨型母猪。公主曾多次为老卡尔赢得养猪比赛的冠军,因此老卡尔一直没舍得杀它。后来公主被魔化成了魔兽,把可怜的老卡尔一家都给吃了!唉,那个忘恩负义的畜生如今把那片肥沃的土地糟蹋得不成样子!我就是想请你们帮我杀掉公主,并把它的头带回来,天知道那个畜生什么时候会跑到我的农场来捣乱啊!”

“如何?”转头望向黑衣骑士。

“光靠我们五个人有些费劲,毕竟那家农场曾经是这里最大的一家农场,其驯养的家猪数量比这两家农场养的加起来还多!再加上那头公主,因此你们要是想参加的话我没意见。”黑衣骑士耸耸肩,一脸无所谓的样子。

“ok,老规矩。”

“成交!”黑衣骑士爽快地伸出手,“凯文·理查德森(kevinscottrichardson),人类血裔骑士,你可以叫我凯文。”[注1]

“哈维·迪(howarddwainedorough),人类光明剑士。”

“亚历山大·麦克莱恩(alexanderjamesmclean),人类风系法师,你可以叫我aj。”

“布莱恩(brianthomaslittrell),人类猎手。”

“尼克(nickolasgenecarter),精灵弓箭手。”

bsb!?地球上不知道他们的人还真不太多,唯一的问题是:他们哥儿几个怎么也跑这里玩命来了?不过这帮家伙的古装形象也都挺酷的嘛!

路上尼克对维维安的加入产生了兴趣,不停地问我游吟诗人是否真的适合战斗之类的问题,我知道这小子有一副好嗓子——其实他们哥儿几个都是音乐天才,不让他们唱歌实在可惜了。等着吧,你们哥五个在这个世界里终将红透半边天的。

卡尔农场果然很大,里面横七竖八地躺着n头魔猪。农场的中央,一头体形比普通魔猪要大上五号的母魔猪正带着两头体型壮硕的魔猪首领四处巡视——看来公主的精神头还挺足嘛。

“维维安奏催眠曲!其他人等魔猪都睡着了再摸上去用钢刺对准眉心捅,手脚都麻利点,可别耽误了大家的买卖!”一边分配任务,一边拿出五把三棱水晶刺递给凯文他们。

布莱恩接过水晶刺后不由吹了一声响亮的口哨:“乖乖,这宝贝儿简直就是杀人利器啊!哥们,你可真是个天才!”

“嘘——小点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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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累死了!”尼克一屁股坐到地上,来回摇动自己发酸的手腕,“莱哥,你体力可真好,杀了那么多魔猪居然还跟没事人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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