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他坏,喜新厌旧(1 / 2)
有钱就是要潇洒。
两室一厅的房子,一间是卧室,另一间是被衣物堆满的客房,也算是一个小型的衣帽间。
自从他大学金钱自由后,每个月都购入一套衣服,夏季有可能是两套或者三套,一年下来也将近20套,这还不算过节或者偶尔心血来潮的时候。
经过几年的积累,所有的衣物已经达到了一个惊人的程度,房间里简洁的衣架上井然有序的挂着一套套衣服。
墙边还有那种格子式的塑料鞋柜,几十个格子没有一个空位,有的还两双鞋子委委屈屈的挤在一起。
齐肃曾有幸进过这里,当时只有最直观的一个念头:“你干脆开服装店好了。”
反正他每套衣服也就穿几次,又整理的细致,看着跟新的也没什么两样。
程樾反手将他推出去,并嗤之以鼻:“你懂个锤子,个臭直男!”
当初要不是他借给齐肃几件衣服,那小子能志得意满的抱得美人归吗?
就这,当他老婆和他在一起后,发现齐肃一年只穿两套衣服,差点报警说自己被诈骗了。
虽然朋友们经常吐槽他爱买衣服这件事,但每个人到了重要场合,都想让程樾帮忙出出主意。
包括但不限于相亲,结婚,见老丈人,给客户买礼物,陪领导出差,总之,只要稍微正式点的场合,每个人都得求到程樾面前来。
程樾表示:爹已经听腻了,下次叫爷吧。
上次买的衣服,齐肃第二天下班就给他送到了保安室,程樾回家过了遍水,挂在衣架上搁置了起来。
当时觉得很不错,此刻混在各式各样的款式中,竟感觉一点都不出彩。
程樾承认,他坏,他喜新厌旧。
手指划过一套套衣服,目光突然被一抹宝蓝色吸引,伸手拿起来才发现是他前两天穿回来的衬衫。
季淮堇的。
这应该是他衣柜里比较出挑的深色系,双面珠光缎材质,面料丝滑垂感柔顺,暗色的扣子上点缀着一颗颗小黑碎钻,衬的愈加光彩夺目。
晚上10点,聚齐所有娱乐场所的那条街,人声鼎沸,身穿各种潮服奇装的年轻人,一窝窝的汇集在一起。
路上偶尔穿行过几辆豪华跑车,发动机的轰鸣声响彻云霄,吸引着无数钦慕向往的视线。
程樾步行到酒吧门口时,齐肃和老大他们已经到了,正插科打诨的靠在一块抽烟。
他们还都穿着工作服,普通的白色衬衫黑色西裤,在一众时尚年轻人中,显得格外突出。
“橙子到底来不来了,他窜的局,还要我们等他,这小子是越来越不把我们放在眼里了。”
老大说的煞有介事:“等会儿就好好收拾收拾他!”
齐肃双眼放光:“群挑吗?一起上,还是一个一个来?”
他比较偏向一起上,因为他打不过程樾。
说来也是一把辛酸泪,虽然他排行老三,但在程樾面前是一点威严都没,这小子不仅不尊重他这个异姓兄长,还经常要倒反天罡的做他义父。
碍于武力压制,他只能期期艾艾的忍辱负重。
说实话,他早就盼着这一天了,现在有机会,可不得好好的跟这逆弟谈谈心,让他明白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齐肃搓搓手,满脸期盼的看着老大。
将军,只你一声令下,臣定...
“让他自罚三杯!”
齐肃:“……”
你确定这是惩罚?
那小菜鸡有多喜欢喝酒,你还不知道?
程樾是在万众瞩目之下出场的,毫不夸张,方圆十米之内的目光,几乎全都落了在他身上。
质地良好的衬衫领口微敞,黑色九分西裤勾勒出好看修长的腿型,脖子上系着一条皮绳项圈,叠戴朋克十字架锁骨链。
最令人挪不开眼的是那一头漂亮的蓝灰发色,精心设计的发型,将他帅气的五官,刻画的淋漓尽致。
程樾摸了摸耳垂上亮闪闪的耳钉,看着一众愣神的人,自信开口:“我以为你们早对我这张帅脸免疫了。”
齐肃是第一个回魂的:“去你的,哥甩你一百条街好吧。”
为了看帅哥,从他们身旁路过了好几次的姑娘,闻言给了他一个鄙夷的眼神。
老大叹息一声,拍拍他的肩膀:“老三啊,人贵在有自知之明。”
当年程樾力压在榜几年的学长,成为了新一届的校草,并且蝉联多年,你一个榜单都没上过的人,心里能不能有点ac数。
齐肃一口气差点没上来。
程樾得了便宜还杀人诛心:“三哥,虽然你没有万里挑一的皮囊,但至少占了一个能屈能伸的心灵美不是吗?”
齐肃:“……”
众人瞧着一脸菜色的齐肃,毫无良心的哈哈大笑。
如果说程樾是整个宿舍的团宠,那齐肃就是公认的团欺。
没办法,谁让他有一颗强大的心脏,这项重任舍他其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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