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19岁的方乐乐(1 / 2)
方乐乐是个纯正的农村孩子,最能吸引人注意的就是那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满目的不谙世事,天真无邪。
就好像暗藏在森林世界里的精灵,一头简洁干练的短发,因为长时间晒太阳皮肤泛着淡淡的亮光,周身都充斥着蓬勃的生命力。
程樾离开这个村庄将近8年,当初那个追在他屁股后面喊樾哥的小小少年,如今变成了一个精壮的小伙子。
“哥,我妈叫我来干活。”
方乐乐说来干活就是真的来干活,简短的告知来意,拎着他自带的铁锹,一铲子下去就是程樾努力半天的成果。
程樾原本还想客套两句,发现人家已经开出了一条小道,也顾不得说话了,连忙抓起镰刀加入。
男人过了二十五就是六十。
程樾以前觉得这是在污蔑,此刻瘫在地上满头大汗的他,看着前方连呼吸频率都不曾有过变化的19岁精壮大小伙。
不得不承认,这句话确实有一定道理。
一个小时后,整个院子都被清理了出来,方乐乐顺便回家推了个电焊的小铁车,将一堆杂草扔到村子里的垃圾场。
趁着这个功夫,程樾拖着沉重的腿跑去小卖部买了一提矿泉水,和几样牛奶饼干。
“拿回家去。”
方乐乐嗓音清脆,实事求是的说道:“我妈不让要!”
程樾被他满脸严肃的表情逗笑,拿出自己当哥哥的气势,一把塞进他手里,转身回了小院。
方乐乐茫然的看着他的背影,又看了看手中的礼盒,挠挠头,孩子气的撅了撅嘴。
烦死了,他们大人的事为什么要让他解决!
天黑之前,程樾终于给自己收拾出了一间能睡觉的屋子,正想着今晚不行喝点水凑合下,不等他反应过来一个人影风一样的来,放下手中的碗,又像风一样的飘走。
“还得是年轻人啊。”
就这劲头,出去跑个10公里马拉松都不在话下。
程樾是真的很累,这一晚他躺在麦秸秆编制的垫子上睡得很踏实,他以为会梦到些什么,醒来后却发现并不曾有人来扰梦。
待在乡下的日子安逸舒爽,头两天他忙着收拾家里,除了邻居方婶儿,也有其他人透过门缝和院墙查探,程樾通通视而不见。
直到他去县城买了一大堆生活用品,躲藏在暗处的老鼠们,终于坐不住了。
是的,程樾就是称呼他们为老鼠,并且没有任何心理负担。
这天傍晚,程樾刚吃完饭,一大群人笑呵呵的进了他家院子。
当今社会,旅游行业发展迅速,大家生活富裕了,就想出来走走看看祖国的大好河山。
而大城市的旅游景点饱和后,就开始挖掘那些不曾被关注的地方,尤其是像有文物遗址的地界,很轻易就能引来一大片投资者。
他们村,就恰好是这样的。
无论什么时候,只要听到拆迁二字,必能引起一场腥风血雨。
大队村委口水都说干了,程樾只一味的微笑摇头不接话。
村委心知这种事并不是谈一次就能解决的,见实在聊不下去,只能退一步,说让他先休息,过几天再谈。
程樾静静注视着他们离开的背影,嘴角缓缓上扬,勾出一个讽刺的笑容。
村里的晚上没什么能消遣的娱乐方式,晚上九点,程樾打开手机看了看,最近的一通电话还是他回来的那天,之后的几天,再没有一条信息进来过。
老旧的屋子里,飞蛾围绕着亮黄的灯泡转来转去,似是把它当作明知必死却不惧的火焰。
“哥?来点儿?”
烦乱的思绪被熟悉的声音叫回来,程樾转头望去。
方乐乐穿着黑色宽肩背心,淡青色的短裤,脚上随意的踩着一双拖鞋,举着两瓶啤酒从门框旁冒出个头。
“走,去院子里喝。”
程樾将手机扣在桌面上,想了想又用草帽盖住,眼不见心不烦。
他们没有什么下酒菜,关掉所有灯,仰头望着星星点点的夜空,就着蛐蛐声猛灌一口酒。
“哥,京城是什么样的呢?”
程樾侧眸,方乐乐反坐在椅子上,下巴搭着靠背,一双黝黑的大眼睛遍布好奇与向往。
不远处核桃树枝的拐角,一只蜘蛛正兢兢业业的吐丝织网,没有光亮引路的小飞虫晕头转向的扎进狩猎的网,接着被忙里抽空的蜘蛛团吧团吧一口吃掉。
“京城啊...”
程樾的眼神逐渐失焦,像是在回忆着什么。
“那是一个繁华却又寂凉的城市。”
方乐乐歪着脸贴在手背上,茫然的眼神中透着浓浓的落寞。
只可惜天色太晚,程樾并没有发觉。
……
适当的喝酒,确实有助于睡眠。
程樾一觉睡到大天亮,人还没醒就听到了屋后发出窸窸窣窣的声响,偶尔伴随着方婶儿的大嗓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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