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原来,她喜欢的是这样的人(1 / 2)
霍骁神色平静,仿佛早就已经习惯了。
他随手脱下外袍,笔直跪在地上。
承安侯抄起一根木棍,狠狠朝他背上抽去,怒骂道:
“你现在威风了!赫赫有名的金吾卫指挥使,在京城横行霸道,还不是仗着老子的势!”
“动不动就抄家!杀人!你眼里还有没有王法!”
一连打了十几棍,忽然从外面快步走来一位温婉的妇人,与一个同霍骁年纪相仿的年轻人。
妇人连忙上前拦住承安侯:“侯爷!别打了!再这么打下去,明日孩子如何上早朝!”
年轻人也连忙劝道:“二叔,弟弟如今也是做父亲的人了,不能再这般打骂,总要给他留些颜面。”
承安侯气得将棍子狠狠砸在地上,指着霍骁骂道:
“我怎么生了你这么个孽障!还没成家,就先有了外室子,承安侯府的脸都被你丢光了!还不滚去祠堂罚跪!”
霍骁缓缓站起身,慢条斯理披上外袍:
“跪不了。卫所还有犯人要审,明日陛下还要过问。”
承安侯气得手指发抖:“你!”
霍骁冷冷抬眼,一道眼刀扫去:“父亲年纪大了,没事便在家修身养性,莫被一些狐朋狗友撺掇,为了些许蝇头小利,气坏了身子。”
承安侯被他这一眼,看得有些心慌,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
霍骁转头对着那妇人行礼:“大伯母,侄子有事先告退。今日之事,莫让祖母烦心。”
宋婉宁心中对这个周身戾气的侄子本就惧怕,下意识后退半步,随即连忙应道:“哎,好,你放心……”
金吾卫卫所。
正宴拿着金创药,小心翼翼给霍骁处理背上与手臂上伤口。
霍骁嫌他上药上得慢,不耐烦地活动了下肩膀:“弄好没有,磨磨唧唧的。”
“主子别动,”正宴一边上药一边嘀咕,“您这上次的伤还没好全,这又添新伤,再不好生医治,将来这么些疤痕,怕是要吓着未来夫人。”
霍骁不动了,任由正宴将药上完。
他脑海中不自觉浮现白日所见。
那顾昀舟没有什么特别的,一副文弱书生的模样,只不过面皮白净了些。
原来,她喜欢的是这样的人。
片刻后,霍骁开口:“明日去找御医,要几瓶最好的祛疤膏药。”
正宴觉得主子是把自己的话听进去了,很是欣慰:“是。”
期间,有侍卫捧着厚厚一摞密信进来,置于案上。
这些皆是金吾卫安插在各官员府邸的密探传回的消息,封皮上各标着府第姓氏,整整齐齐码了半尺高。
霍骁指尖漫不经心地扫过那叠信笺,目光落定在一封标着朱红“苏”字的封皮上,随手抽了出来。
他垂眸阅信,墨色瞳仁里光影沉沉,唇角却悄然勾起一抹极淡的笑,快得如同错觉。
一旁正宴刚给霍骁上完臂上的金创药,收拾药箱时抬眼瞥见这一幕,心头莫名一跳。
啧,主子这笑,怎么瞧着这般诡异?
怕不是又有哪家王公官员,要撞在主子的刀口上,倒大霉了?
正想着,听见主子问话:“王家的事处理得如何了?”
正宴回神,叹了口气:“回主子,佃户王家一门都被孙秉谦杀了,只剩先前在香料店做学徒的小女儿逃过一劫。只是卑职赶到郊外时,那姑娘为了给家人下葬,已经……卖身了。”
霍骁眉峰一蹙:“卖身了?卖去何处,为何不把人赎回来?”
正宴挠了挠头:
“回主子,是……顾夫人买的。”
……
“慢点吃,没人跟你抢。”
沈莞君看着眼前小丫头狼吞虎咽的模样,忍不住叮嘱,“金粟,给她盛碗汤,别噎着了。”
那丫头左手攥着一只酱肘子,右手还不停往碗里扒拉白米饭,一抬头,嘴角油光锃亮。
她接过汤碗,咕嘟咕嘟几口灌下,把嘴里的饭菜咽干净,才睁着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脆生生回道:“三天!我……我已经三天没正经吃饭了,嗝——”
沈莞君失笑。
她今日不过是去城外庄子查看春耕,竟顺手捡回这么个小丫头。
这孩子名叫王香香,今年刚满十二岁,爹娘都是隔壁庄上的佃户,家中还有两个哥哥。
家境拮据,去年她进城在一家香料铺做学徒,说好满一年便能转成小工,拿月钱补贴家用。
谁知前几日不慎得罪了铺中老师傅,被店主二话不说赶了出来。
等她失魂落魄回到家,才发现爹娘与哥哥误食了毒蘑菇,一夜之间全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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