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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决定随军(1 / 1)

头痛欲裂。

孟滢猛地睁开眼,入目是土黄色的墙壁,屋顶挂着发黑的旧报纸,身下是硬邦邦的土炕,铺着洗的发白的粗布床单,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煤油味道和粮食发酵的气息。

这不是她的公寓。

她记得自己明明在工作室赶制美食视频的脚本,熬了通宵后两眼一黑,再睁眼就来了这个鬼地方。

一段段不属于她的记忆疯狂涌入脑海——

这里是1980年,改革开放的初期,她穿进了前几天看的一本狗血年代军婚文,成了和她同名同姓的炮灰女配孟滢。

原主是个乡下姑娘,三年前因为在河边洗衣服不小心掉河里被回家探亲的陆廷州救了,然后她就被爹娘做主嫁给了这个素未谋面的西北军官陆廷州,婚礼办得很潦草,他拜完堂就匆匆回了部队,一走就是三年。

这三年,陆廷州一直都把一半的津贴寄回来,原主拿着这些津贴在乡下的日子过的比谁都滋润,不用下地干活,不用看公婆脸色,吃穿不愁的,妥妥的八零年代的“躺赢人生。”

可原主蠢啊。

守着金饭碗不知足,三年没见丈夫的面,被村里的长舌妇嚼舌根,又被隔壁游手好闲的光棍撩拨几句,就觉得寂寞难熬,脑子一热,提笔就给远在西北的丈夫写了封信,只有短短一句话“陆廷州,我要和你离婚。”

信刚寄出去没两天,原主又怕又悔,一口气没上来,就直接咽了气。

孟滢皱眉,撑着身子忍不住骂道:“太蠢了,原主简直是暴殄天物,这日子过的简直是人生巅峰,还不知足,被人一撩拨,自己姓啥都不知道了。”

书里原主成功离婚,丢掉了家属身份,没了陆廷州的津贴,被一个渣男骗财骗色,最后人财两空,冻死街头,下场凄惨无比。

而那个名义上的丈夫陆廷州,最后却一路高升,成为权倾一方的任务,离婚后娶了一个女军医,夫妻恩爱,儿女双全,人生圆满。

哎——

这个“孟滢”放着军官太太不当,非要作死离婚,纯纯是拿着金饭碗讨饭,脑子被驴踢了。

更要命的是,离婚信已经寄出去两天了。

孟滢心头一紧,刚想找东西看时间,院子外面就传来了邮递员洪亮的喊声,“孟滢,取信!部队来的挂号信。”

她连忙下炕穿上布鞋就冲了出去,接过信封一看,落款是西北某军区某团陆廷州。

拆开信,里面只有薄薄的一张信纸,男人的自己苍劲有力,只有短短两行字:信已收悉,离婚报告我会尽快提交,你无需再来信。

每月五十块没了?顿顿吃肉,月月新衣的日子即将到头了?

孟滢肯定不能答应,毕竟这可是他的长期饭票。

在这个年代要想滋润的活下去,就必须有个人当靠山,而据她所知,陆廷州才刚刚升上团长,前途无量啊。

她躺在床上,眼睁睁看着那五张的大团结从她面前滋溜一下飞了,再也没回来。

不行!她必须要做点什么。

这样想着,她腾的一下坐起来,她决定了,她要随军!不能让这个已经到嘴的肥鸭子··呸老公被别人抢了!

孟滢麻溜的换好鞋,然后收拾了一下自己的东西,主要是钱和票得留着,这些都是她的依仗,想到小说里说的这个年代火车上很多扒手,她思考着要不要也把钱封在内裤或者内衣里,但没多会儿,她就打消了这个念头,主要是她觉得钱放在那地挺不方便的,而且脏兮兮,最后找了一块不显眼的布料包起来,打算到时候放在贴身的里兜里。

所有东西收拾的都差不多之后,孟滢想起来还要回趟娘家,她娘家在隔壁的村子,离得不远,这次正好去蹭顿饭,而且还能告别啥的。

到隔壁村的时候正好是晌午,家家户户都在做饭,炊烟袅袅的,不得不说这个时候的生态环境还是很好的,青山绿水,自然风光,让人看了就心旷神怡。

远远的,还没到院子就看见俩小孩正在门口玩石子,这有些她小时候也经常玩,等靠近了俩小侄子才看到自己的姑姑,连忙喊着:“姑姑,姑姑,你怎么来了?”

孟滢弯着唇笑了笑。

她本身就长得好看,是十里八村远近闻名的大美人,当年求亲的也是踏破门槛,要不是她爹娘想留原主几年,也不会最后嫁给了那个冷面军官,足以看出原主爹娘挺疼她的。

她生的是那种一眼就让人荒神的容貌,眉眼极柔,眼尾微微上挑,却不凌厉,反倒像浸在温水里的桃花,眼波一转,便带着一点浅浅的水光,明明没再撒娇,却含着一层水雾。

鼻梁小巧挺翘,鼻头微微圆润,皮肤又白又嫩的,脸颊上总是泛着一层淡淡的粉晕,压根就不像村里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人。

听到院子里的声音,孟母连忙走了出来,手里还拿着一个高粱做的扫炕笤帚,看样子应该是在打扫卫生。

“哎——乖女儿,你怎么来了?”她打量着自己的女儿,笑得满脸都是褶子,好久不见了,还怪想的。

孟滢跟着她进屋,外面的小萝卜头也屁颠屁颠地跟了进来,眼巴巴的看着她,她笑了笑,然后从兜里掏出几块大白兔奶糖递给他们,“去吃吧。”

“哇——”两个娃娃接了糖果,开心的嘴都咧到后跟了。

孟母看的不赞同:“滢滢啊,你自己留着吃,干嘛给这俩孩子。”

孟滢打发走两个娃娃,没和她老娘继续纠结,转移了话题:“娘,爹和大哥嫂子呢?”

“他们去地里割麦子了,我在家看孩子。”孟母一边说着,一边从柜子里拿出珍藏了很久的麦乳精冲泡了一杯子然后递给孟滢,“甜甜嘴,待会儿在家我做好吃的,你爹前几天上山打了两只兔子,正好都炖了。”

孟滢接过来喝了两口,听到有兔子肉吃眼睛都亮了,她在现代可是个美食博主,纯纯吃货,兔子肉做好了又嫩又好吃。

“行啊,娘,中午饭我来做,给你们露一手。”

她自告奋勇。

孟母倒是奇怪了,这个女儿在家里被她和老头子宠的也没做过几顿饭,这次竟然还主动提出来进厨房,难道是结婚转性了。

看着孟母不相信的眼神,孟滢尴尬地笑了笑,等喝完一杯麦乳精,她顺势靠在孟母的怀里,看着她疼爱的眼神,最后说出了自己的决定。

“娘,我要去西北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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