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1 / 2)
二十多年前,人人都知道南安侯府的公子是当之无愧的京城第一美人,那张清冷如玉的脸不知令多少世家小姐心动,可纪氏性情孤傲,还使得一手好鞭子,抽起人来眼睛都不会眨一下,是以从来都没有女子敢近他的身,更别提表白心意了。
李陵初见纪氏时,是在长街上,他正高高举着鞭子,教训某个意图轻薄他的纨绔小姐,手腕一起一落,没有丝毫的手软,直将人抽得皮开肉绽。
周围都没有一个人敢上前,毕竟胆敢招惹南安侯府的公子,被抽一顿也是应得的。
要知道这般带刺的美人,也不是一般人能够消受的。
自从嫁给李陵后,纪氏就很少再动鞭子了。
他今日用的蛇鞭,小巧轻便,适合防身,还是李陵送的。
纪氏并不是忍气吞声的性子,之所以迟迟没跟李安郡公撕破脸,也是看在李陵的份上。
李安郡公不是个省油的灯,在大女儿娶了个高门出身的夫郎后,更是想着法的作妖,纪氏怀上孩子后,甚至还想着让他把嫁妆里的铺子都交给二房打理。
李陵虽然讲究孝道,但为了纪氏能安心养胎,从那之后就将李安郡公送去了庄子上养老。
哪怕纪氏因为生产亏损,不适合再怀孕,她也完全没有动过纳妾的念头,对待她和纪氏唯一的女儿,不仅悉心教导,就连写字也是手把手教的。
李安郡公偷拿库房里的东西,还挪用庄上的银子,哪怕纪氏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李陵也都尽力用自己的俸禄给补了上去。
一个翰林院的编修,官虽然不大,可到底有一份体面在的,但李陵有时候还是会接些抄书的活儿,那身官袍也是缝缝补补,衣袖上都有不少的补丁。
就连同僚有时候都会笑话她,总不能清贫成这个样子,但她也只是笑笑不语,因为她还想每月省些银钱下来,交到纪氏那里,这是新婚时她便允诺的,什么都要教给夫郎来管。
知道纪氏晚上总是睡不着,怕歇在明净堂会惊扰到他休息,她便主动去了别院而居。<
她考中进士后,就已经知晓自己并不具备做官的才干,官场浮沉,结党分派,与她在书上看到的大相径庭,可纪氏是南安侯府的公子,嫁给她一个没落氏族出身的女子已经是十分惹人非议了,特别是婚后,他便很少再外出赴宴。
李陵也想要争口气,可无奈熬了那么多年,她还是个五品编修,根本撑不起来李家的门楣,她怕看到夫郎失望的眼神,也痛恨自己的无能。
听到纪氏的这句话,她再也控制不住汹涌而来的情绪,用力将他抱在了怀里,桌面上的账本被她的衣袖扫到了地上,掀起的风将烛火都给吹晃了两下。
纪氏什么都没说,他微抿着唇,纤细的指尖攀上她的后背,给予着她无声的安抚。
冯掌事在屋外听到里面的动静,以为是发生了什么事,正着急忙慌的想要进来,却在门缝中看到这一幕后,又默默的将门给合上了。
作为身边人,他是知道主君虽然看着冷清冷意的,但心里却是一直惦念着家主,若不然,他大可以离开李家的府邸,也不会一直待在后院中安心的相妻教女,还将大小姐培养得如此优秀。
这晚,李陵留在了明净堂,由李安郡公引起的一场闹剧也终于收场了。
对于这个结果,李桢是为父亲感到高兴的,这不仅代表在祖母和父亲之间,母亲坚定选择了父亲,也表明在母亲和父亲的情意是不曾变过的。
借着这个机会,她跟薛宝代提起了自己幼时的事。
其实在她的外祖母去世前,也就是十年前,母亲和父亲还是极恩爱的。
母亲总是熬夜看书到很晚,父亲每每都会陪在身侧,还会亲手切一些瓜果,喂给母亲吃,有一年父亲的生辰,母亲提前半年开始抄书攒钱,只为了买一个金镯子送给父亲。
母亲说,玉镯娇气容易碎,父亲若是兴起想练鞭子的话,也会不方便,万一真的裂开,还容易伤到他的手,不过待她日后升了官,俸禄涨上来了,定要再给父亲换个粗些的金镯子,才配得上他那双漂亮的手。
后来外祖母去世,父亲愈发不愿意踏出府门,母亲的官位也一直停滞不前,她自觉对不起父亲,给不了他以前那样的尊荣和地位,待在翰林院的时间便愈发长了。
殊不知在下人眼里,这却是妻夫间生了厌。
父亲也愈发沉默,还将金镯子给取了下来,收到了盒子里。
李桢一直相信爱屋及乌,恨屋也会及屋。
祖母不喜欢母亲,连带着也并不重视她这个长孙,母亲爱着父亲,所以很珍视她这个女儿。
但凡她科考,无论是童试还是乡试,哪怕是遇到暴雨天,都会告假亲自接送,少时她读书遇到不解的地方,无论母亲多忙,都会放下手里的书,耐心为她讲解。
只是母亲每每看着她与父亲相似的眉眼,不知是在想什么,总是会不自觉的出神。
就连她的名字也是翻阅诸多古籍,特意择出来的。
桢,刚木也。
母亲对她寄予了很大的希望,希望她能成为桢臣,即栋梁之臣。
薛宝代很认真的听完李桢说的这些,恍然大悟道:“怪不得妻主的字写得那么好,原来是婆母从小就一笔一画的开始教了。”
见自己的小夫郎一脸羡慕,李桢笑道:“我不是也手把手的教你了吗?”
“那不一样的。”薛宝代低头看向自己的小手,他现在的字虽然能写得跟李桢有四分相似了,可执笔的习惯,并不是一年半载可以改过来的,若是李桢真的严格对待他,他也是吃不了这个苦头的。
“那好办。”李桢将他圈在怀里,在他耳畔低语道:“待我们有了孩子,我必然会跟母亲教导我那样,将她带在身边,亲自教她习文认字,明知事理。”
“什么孩子呀。”薛宝代的耳尖忽然红了起来,他低着脑袋,嗓音也跟蚊子似的,不知道为什么,只要一提到孩子,他就忍不住害羞起来。
特别是他和李桢的孩子。
成婚后,也就只有阿爹跟他提起过一次,说是他早日怀上孩子,会让公爹高兴,后来纪氏接纳了他,李桢待他又很好,他便将这件事抛在了脑后。
现在想起来,如果真有孩子的话,会是长得更像李桢,还是他呢?
薛宝代开始在脑海里想。
如果可以的话,他希望能够像李桢多一些,因为她是才高八斗的状元,不仅长得好看,还比自己聪明,要是随他多一些的话,日后呆呆笨笨的,那可怎么好。
薛宝代发现自己转眼间就想了那么多,不由得将脑袋都埋在了李桢的怀里,企图遮住他微红的脸颊,可是闻着李桢身上清幽的香气,他的脸却愈发红了,心也跟着扑通扑通的跳。
这可怎么办才好。
今日府里算是发生了不少,薛宝代又去明净堂陪纪氏说了许久的话,他昨夜本就挨了一顿狠狠的欺负,且身上的小日子还没洗干净,是以李桢并不打算折腾他了。
夜色渐凉,李桢将薛宝代抱到床榻上,薛宝代顺势将大半张脸埋在被子里,只露出一双黑漆漆的漂亮眼睛,盯着李桢熄灯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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