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抚远城(1)(1 / 1)
从京城到抚远城,路上走走停停,到时,已是盛夏时节。烈日灼灼,远远望去,牢固高耸的城墙熠熠生辉。抚远城处在北疆和大隋的边境处,傍水而生,从西到东的河流途径这里,孕育了一片肥沃,也养育了一方百姓。
厚实的黄土城墙是这个城市冲在大隋北境前线最坚实的壁垒,一道道疮疤被缝补重塑,在岁月和炮火的洗礼下历久弥新。
叶启砚少见这种戈壁风光,听萧墨描绘了千百遍,落日多么壮阔,景色多么雄浑,都比不上自己亲眼目睹来得爽快。他远远地望着,体会到了萧墨曾说过的感觉,你若是去过了,就知道满腔的豪情壮志充斥胸膛是什么感觉,只有策马一番才能抒发得淋漓尽致。
萧墨驾着马,走到他身旁,偏着头笑,光打在她头顶,黑发都染上了金色,她说话时带着隐隐的兴奋:“来一场?”叶启砚点头默许。
下一刻,骏马飞驰,扬起一地尘土,轻快和低沉的嗓音混合在一起,马鞭一扬,在空中发出嗤嗤声响,奋力驱赶着自己的良驹。
萧盛离他们有点远,还没弄明白,就看到两人已跑远,心中着急,想去追,被常歌拦住了:“赛马呢!你去凑什么热闹?”
“今日既然来了,谨王就该去营中了。”萧盛说得有板有眼的,一点不通人情。
常歌嗔他一眼,骂他:“死板,王妃还不会带王爷去吗?”她说完深深吸了一口气,空气并不湿润,甚至带着些许燥热,却正是这股燥热让她觉得十分舒爽,她长叹一声:“回家了。”
萧盛无端被骂,也不恼,含笑看着她,眼里涌出万千情意,带着点点痴迷,附和道:“是啊,回家了。”
常歌扭头看他,脸上挂着灿烂的笑:“三公子,这趟回来,我可就不走了。”
“嗯。”萧盛愣头青一样没听出弦外之音,开始只重重点头,答应一声,过了片刻,才反应过来,咧着嘴笑:“好啊,不走了。我娶你。”
常歌瞥他一眼,似怨似嗔,过了一瞬,却又自己破了功,伏在马背上笑弯了腰,萧盛担心她摔下来,一只手虚扶在她腰侧,时时拦着她。常歌顺势往他臂弯里一靠,借着他手上的力,往他怀里一滚,腿上一撩,便上了萧盛的马。
萧盛愣愣的看着她,手上却半刻不敢松劲,待她安全上了马,才回魂,低头看着倚在自己怀里的人,小小的,平日里像只凶悍的孔雀,此时却收了声、敛了戾气,只乖乖在他的怀里安然靠着。
抱着怀里的人,胸膛中溢出满满的满足感,也起了逗弄的心思,他的声音粗噶,带着一股沙漠中的尘土味,充满了风吹过后的粗粝感:“歌儿,你脸怎么这么红?”
常歌咳嗽两声,却掩饰不住被揭穿的窘迫,她凶巴巴地说:“日头太晒了。”
萧盛沉默着挪了地方,片刻后又问:“怎么还是这么红?”
常歌又窘又羞,说:“你闭嘴。”顺手在他腰间来了一手肘。
萧盛伸手捂住腰腹,深吸几口气,不再说话了。
喻辞远远瞥见,嘴里念着:“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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