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番外蓄谋已久(1 / 2)
我这辈子做过最大胆的事情,可能就是在高考后同班同学聚餐的时候亲沈先生的那一次。
虽然每次沈先生都会提起这件事来打趣我,但是或许他自己都不知道,借着醉酒亲他的我其实是蓄谋已久。
喜欢上一个人没有什么理由,他很好,所以我就喜欢上了他。
从小到大也不是没有收到过情书,但是告白真的是人生第一次。
也不是没有犹豫过,就算现在想来,仍旧记忆犹新。
在饭桌上,刚毕业,大家都稍微放肆了点,女生开始光明正大化妆染发,男生开始光明正大喝酒抽烟。
当年喝的那点酒根本称不上烂醉,情绪上头却是真的。
沈先生高中那会儿其实比他现在还显的高冷,老是板着一张脸,像个冰块似的。大家伙又都是爱热闹的年纪,瞧着他有些唬人,就不太爱跟他深交。
实际上只有我知道,我平常这位看起来对谁都爱搭不理的同桌是多好的一个人。
比如在那次聚餐上,我们生活委员是个女孩子,刚好身边有个男生正在低头抽烟。可能距离挨得近,生活委员没忍住蹙了蹙眉。
那么细微的一个动作,也只有隔了一个座位的他注意到了。
或许也有其他人注意,只是没放在心上。
“能不能出去抽?有点儿呛。”
大概是这个意思,具体的话过了太久我也不太记得起来,总之是解围的一句话。
有人先发话了,也就有人随之出声附和了。
聚餐的包厢不大,大家坐在一块儿,烟雾缭绕的确实不太好,后半场几乎没人再抽烟了。
这貌似只是一个小插曲,很快就过去了。
但是只有我注意到了,也只有我放在了心上。
很奇怪对吧,明明很小的一件事。
但是喜欢一个人,就是会莫名其妙把他的一举一动放在心上。
隔着一张桌子,他精准的捕捉到我的目光,做口型问:“怎么了?”
耳根莫名发烫,我抬手遮了遮脸,摇头。
或许就是这个动作让他误解我喝醉了,在聚餐结束后主动提出送我回家。
怎么回的家我现在一点印象都没有,唯一有印象的是到我家的那条路,真的很黑。
黑到我都看不清路,也没去看他的脸,只是并肩跟他走着,借着喝醉的理由肆无忌惮的靠在他身上。
回去的路上很无聊,我跟他扯了很多东西。
我说英语很讨厌,怎么学都学不好。
我说前几天的篮球赛打的不太理想,其实自己还可以再进几个球。
我说班上的一对小情侣又传出分手复合的消息,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
现在想来,当初乱七八糟的真的扯了很多很多。
其实当时心里只有一句话。
我只想问他喜不喜欢我。
但是在那个矛盾的年纪,人总是又大胆又胆小。
大胆到我可以肆无忌惮的把大半个身子贴在他身上,手背紧贴着他的手背,光明正大感受他的温度。
胆小到一句“你喜不喜欢我”都说不出口。
回家的路再黑也就那么长,两个人在我家门口站定,谁也没开口说话。
真是奇怪,刚刚觉得很黑,路都看不清。现在挨近了,反倒能看清楚他的表情。
有点儿严肃,有点儿认真,还有点儿……说不出来的东西。
莫名的情绪在心底滋生,心里藏了一路的告白在最适合说出口的时间突然烟消云散。
不知道谁的吻先落下来。
大概是我吧,毕竟我那么喜欢他。
其实这算出乎我意料的结果,我本来预想的是顶多进家门口,我就霸王硬上弓的先告白,然后亲一口,再头也不回的钻进家里,死死关上门。
谁知道他也喜欢我,根本没给我耍流氓的机会。
一个吻,确定了我们的关系。
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大概就是高中时期喜欢了很久的人此刻正站在我们家的厨房低头给我做饭?
嗯,满分答案。
可能盯着沈先生的背影看久了,他回头看着我,抬了抬下巴。
我立刻抬脚走过去,双手还没抱上去,一块已经放凉的排骨就塞进了嘴里。
“不抱,有油烟。咸不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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