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877大风起(2 / 2)
事实上,谁都知道,波什在寒冷的多伦多已经待够了。
加拿大是冰球和高尔夫球的天下,篮球这项运动,从来就不怎么受欢迎,所以不管麦迪卡特还是波什,都不愿意在哪里待着,能换队都早早的跑人。
波什这次选择去迈阿密,不光是因为韦德的原因,还有迈阿密气候温和的缘故。
与多伦多比,迈阿密拥有阳光海岸、比基尼美女,以及球星们最需要的曝光率。
得知波什加盟热火队,张伯伦从跑步机上走下来,沉重的说道:“完了,勒布朗肯定也要去迈阿密了,该死的
e卩一派的球星们没有接话的理由,这件事和他们没有半毛钱关系,易建联不一样,他所在的篮网队,一直试图招来詹姆斯,而如果身为小前锋的詹姆斯去热火,那他就要打小前锋了。
“不是吧,我们总经理前两天给我打电话,还说我们球队已经无限接近勒布朗了啊。”易建联苦着脸说道。
易建联能不苦吗,篮网队要是得不到詹姆斯,那可不是失去一个强力援手那么简单。
得到詹姆斯,篮网队一跃而起可以成为东部顶级豪强,有洛佩斯内线支撑,有易建联内外链接,他们就直接有了夺冠实力。
可是一旦詹姆斯也抱团去热火队,那他和韦德、波什联手绝对能冠绝东部,那样易建联估计在三人散伙之前是看不到进入总决赛的希望了。
张伯伦解释道:“我虽然不是很了解勒布朗,但总决赛的时候,我就知道他已经对骑士队厌倦了。在我心里,除了科比,没有人比詹姆斯更想要得到总冠军。所以,他会去一支适合他的、具有夺冠实力的球队。”
韦德+,内外线天王组合,在争夺詹姆斯的球队当中,热火队已经是最合适的了。
小牛队有基德有诺维茨基,但那支球队是属于诺天王的,詹姆斯去了,最多是和诺天王平起平坐。
纽约尼克斯?那支球队只有一个斯塔德迈尔,即使再给他们一个詹姆斯,也不可能成为夺冠级别的强队,光是一个张伯伦的勇士队就能压死他们。
公牛队?内线缺少能与张伯伦抗衡的猛将,热火队这边波什虽然也不能和张伯伦抗衡,但好歹在当前局势下,双方是能互爆的。
所以,詹姆斯去热火,已经是势在必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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