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不会做(1 / 2)
生意的西方人v……
玛丽回到家里,跟母亲说起刚才在外面遇到的事,她拿这件事情做笑话讲。
她的母亲,一个中世纪典型的中年女人,听说那人愿意花一头成猪的价格,购买这么一头小猪崽子,顿时惊讶的长大了嘴巴。
“你应该答应下来,然后咱们卖给他们阉割过的。”女人眼中露出阴狠的光芒,一头猪的钱不赚白不赚。
这回轮到玛丽长大惊讶的嘴巴了:“这样,不太好吧。”
他们是另一个国的王后和公主,作为公主,玛丽每天的工作比那些农民要轻松,她只需要打点猪草,家里有长工会喂这些猪。
玛丽的父亲有一个小国,这个国算是这里很小的国家了,只有几十户居民,在大家都过得苦哈哈的中世纪,玛丽一家靠着这种猪,成为这一带最富有的封国,同时也拥有这一带最多的骑士兵团。
“小猪阉割过再给他们,他们一定看不出来。”女人的眼中闪着算计的光芒:“这种商队到处跑,而且他不是说了吗,他们的领地离这里很远,即便是等他们发现了也晚了,难道还会因为几头猪找咱们麻烦不成,而且小猪崽子是看不出来是否被阉割过的,你放心好了,而且咱们只阉割公的,母的不阉割,保证他们回去以后没有办法**就行。”
玛丽心中忐忑不安,人家可是花了大价钱买猪崽子。
要是知道买回去的是几头被阉割过的猪,这人一定会很恼怒他们的行为。
阉猪是很有风险的,玛丽的母亲第二天就叫来了本地最有名的兽医,让他们给刚生下来没多久的小猪崽子阉割,这些兽医从没有干过这样的事情,阉猪的过程中手抖,还死了两头。
“愚蠢的兽医。”玛丽的母亲咒骂道:“就不应该给你工钱。”
兽医心说这样的事情我做的也是造孽,不过好歹是把猪阉完了,在修养的过程中又死了几头,只有两头颤颤巍巍的活了下来。
还真是命大!
玛丽的母亲自以为这事做的很妙,等到下一次看到李肖时,玛丽主动的询问了他还要不要买猪的事情。
他们居然在没有谈妥的情况下,就把猪给阉了,如果让李肖知道,一定会喷饭的!
这样做生意,你们可真是鬼才。
李肖犹豫了一下:“我回去找我们商队的管事商量了,他嫌猪太臭,而且我们还要去更远的地方,他怕这些猪不好带。”
其实可以做成兽笼,绑在牛车上面就好。
玛丽的心头一紧,他们家为了做成这笔生意,可是阉死了几头猪。
一看到玛丽的表情,李肖心里就乐了,他自然不会不想买这些猪,他还想多买几头。<
他们马上就要开启回程的路途了,没有找到棉花,但至少找到了这种体型很大的猪。
玛丽马上表示,价钱可以商量。
之前是东方骑士想买,优势在玛丽。
现在是东方骑士不想买了,玛丽却慌了。
最后李肖以比成猪市场价低很多的价格,找他们买了六头猪,其中两头是公猪,四头是母猪,最后不得不在当地请了个木匠,制作出来了一个很大的兽笼,才能把这些猪带上。
全程都很不理解李肖行为的达西亚,就更不理解他的行为了,并且这次他跟李肖的车队都保持了一定的距离,这些猪虽然很小,但也很臭的好吧,跟一个卖丝绸的商人走在一起实在是不太合适。
李肖也很郁闷啊,现在是冬天,他带着这些猪崽子们上路,不得不把兽笼给他们包裹起来,以保证这些猪崽子们不会被冻死,还给他们做了很厚很暖和的窝,这群猪仔刚刚断奶,现在是最能吃的时候,每天光吃掉的东西,都够让他们头疼的。
回程的路途不得不走的快些,因为达西亚的丝绸也卖得差不多了,他愿意带着李肖等人走另一条路,这一次运气就很好,李肖总算是在其中两个国家,找到了棉花种子,据说当地人就是穿这种棉花御寒,李肖看过那些棉花,感觉跟木棉花很像的,但又有些不太一样的地方,是什么样他也说不上来,总之就是不一样。
带着一肚子的疑惑,李肖跟达西亚加快了回去的步伐。
出来时因为带着任务,大家都走的比较快,回程的路途就快了很多,来时走了半年的路,回去只走了一个多月,那一个月期间,李肖眼睁睁的看着那群萌态可掬的小猪崽子,长成了尖嘴体胖的半大猪小子。
大家都归心似箭,顶着温和多雨的地中海气候,穿过干燥寒冷的中亚,这群出去了七八个月的旅人,总算是到达了碎叶城。
一到到达大唐境内,大家歇下了所有的心里防备,这一路走得就更快了。
其实这么冷,大家应该赶在春暖花开的季节再回程,可李肖等不了了。
再等上三个月,那几头肥猪,就拉不动了。
所以就在西州城张灯结彩准备过年时,这只商队大张旗鼓的进了西州,因为这只商队太特别,所以一进入西州,就引起了西州军的警戒。
有骑兵,还长得这么潦草,难道是土匪?
而且还这么大大咧咧的准备进城,这是当西州军是摆设了吗?
接到了通知的高森赶紧驱马出了城,果真不费吹灰之力就找到了这群显眼包,没有办法这群人实在是太打眼了,为首的是个比土匪还落魄的人,看不出年纪,只是脸晒得黝黑,胡子拉碴的,看上去起码半年没有洗澡了。
是的,现在西州军把自己收拾干净了,也开始以干净的标准去要求别人。
李肖等人除了没收拾就是脏,中世纪的欧洲人也干净不到哪里去,他们住的大部分客栈,都不提供泡澡服务,城市里的街道更是脏污横行,刚开始还是夏天,李肖等人在有河水的地方还能简单沐个浴,到后来气温也降低了,李肖自然不会冒着生命危险再洗澡。
于是臭着臭着,也就习惯了。
“喂,你们是什么人,可有路引?”高森挥舞着手里的枪,指着李肖。
李肖一眼就认出来高森,这不是我的好哥们高森吗?
可是哥们,你怎么看上去这么干净,人也比半年前帅了,想想禁军跟西州军曾经一起浴血奋战过,后来彼此也认识了,李肖是禁军里面的小将,高森又是西州军的参将,两人都算是中高层干部,一来二去彼此也就熟悉了。
“高大哥!”李肖眼眶蓄满了泪水,走了这么久,总算是遇到亲人了。
天知道这一路有多艰辛,这一个月他都没吃过什么青菜,嘴巴都破皮了。
高森还记得李肖的,这小伙儿小小年纪,就在禁军里面混出些名堂,自然是有几把刷子的,但他走的时间太长了,李熙刚到西州城的时候,他跟着商人达西亚去了大食国一带,派他去干嘛的高森不知道,一般往那边走的商队,一两年不回来都是常事。
但像李肖这样,当年去当年回的才算稀罕。
“哟,兄弟,你咋成这样了。”高森盯着嘴巴破皮,衣衫褴褛,跟个叫花子没啥两样的“兄弟”有种不忍直视的感觉,想了想还是说:“你干脆收拾收拾自己再进城,往前头走就是你们殿下的温泉庄子,去里头洗个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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