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腕间山脉(1 / 2)
大腿内侧的皮肤被磨得发红,破了层浅浅的皮,火辣辣地疼。姜云稚坐在床上,晚饭也吃不下了,只盯着窗外发呆。
他的眼睛有点肿,嗓子也哑,身体里好像有一汪温暖的水在翻涌,刚刚的感觉就介于纯粹的快感与溺水之间。
困意慢慢爬上来,姜云稚想就这样躺在床上睡过去,就在他刚把脑袋沾上枕头时,闻辙突然推门进来。闻辙不留情地抽走了他的枕头立在床头,让他坐起来靠着,又蹲下让他张开了双腿。
姜云稚抗议般哝了一声,闻辙没理,他便按住闻辙的肩膀,有气无力地说了句“不要了”。
“不做了。”闻辙手里拿着药膏,挤出一点在自己手指上,再慢慢涂在姜云稚的大腿,半透明的药膏随着体温化开,姜云稚“嘶”了一声,轻轻地说:“有点疼。”
闻辙又揉了揉他的腿,扯了张纸把手擦干净,再帮他穿好裤子。
姜云稚的眼皮本来就肿了,困倦地耷拉着,这下更睁不开了。他不知道闻辙用怎样的眼神看着他。
那双宛如常年冰封的冻湖的眼睛此刻像有火焰在燃烧,闻辙餍足地又从头到脚将他蚕食一遍。
姜云稚受到刺激时情不自禁的喘息,被抚摸时的战栗与高/潮后失神迷离的表情,这些都只有他才会见到。他在拥有姜云稚,比作为哥哥才拥有弟弟时更加彻底。
他把姜云稚裹进被子里,捡起不知什么时候被丢到地上的西装,轻声走出房间带上门。西装被他随手丢在沙发上,客厅里空无一人,这些日子周姨的工作时间有变动,通常是闻辙什么时候到家,她就什么时候下班,不需要再住家。
西洋参的盒子被拆平后放在垃圾桶的旁边,周姨还是把西洋参全部拣出来装在一个袋子里没舍得丢,闻辙看到后顺手扔进了垃圾桶。
他的手机响起来,打来电话的人偏偏是他最不期待的。
闻霄延声音中气十足:“你在哪里?你最近没住在江南里畔?”
江南里畔是闻辙原先单独住的独栋别墅的小区名,是闻霄延前两年过户给他的房产。
闻辙靠在厨房的流理台边,左手手腕发痒,他侧起肩膀把手机抵在耳旁,空出手来摘表,先用右手挠了几下,最后索性直接打开水冲。
“这几天太忙了,住公司旁边的。”闻辙在公司附近的小区里还有一套房。
闻霄延对闻辙名下的财产了如指掌,或许还会安排眼线在他身边。现在这套房子是以林助的名义租下来的——他不能让姜云稚成为他的软肋。
“下周回来一趟,你爷爷的忌日快到了。”闻霄延轻描淡写地说道。
闻辙短暂地出神,他想起了十年前那个在天上云咖啡馆掌控全局的女人,他的外婆。
他想起签合同的那天,姜云稚红着眼告诉他,外婆是自杀的。十年时间太长,他已经记不起16岁那年外婆对他说过的话,唯独记得这个一向爱美的女人长在眼尾的细纹,像鱼尾一样炸开了。
他的手还是很痒,凉水冲久了有些感知不出温度。
“听到没?”闻霄延已经有些不耐烦了。
“嗯。”闻辙声音不大,闻霄延又不满地让他说话,他留下一句“知道了”。
闻辙对爷爷的印象几乎没有,老爷子在世时不认他这个野种,好几年也没见上两三面,唯一一次相处最久的时候是闻辙在他的灵堂,可惜那时老爷子已经睁不开眼,否则看到他面无表情地跪拜时一定会很生气。
对于他来说,闻辙不如不跪,就应该来都不来,永远不见天日。
闻霄延也不是什么孝子,华闻置地是他从自己父亲手里夺过来的,放在古代称得上“谋权篡位”。这次叫他回去也不是为了给老爷子上香烧纸,而是因为严明珠。
闻辙关掉水,一连扯了很多张厨房纸将手擦干,纸屑沾在他手上,他又开水去洗,以此循环往复,好像进入了某个怪圈。当目光集中在哗啦啦的水流上再也无法移开,他的呼吸已经变得急促。
他总觉得手是脏的,右手碰到左手也会被弄脏,只能反反复复地洗。这种秩序敏感的神经质令他痛苦,这次是洗手,说不定过一会又是系鞋带,他总要做一些重复的事,否则会疤痕瘙痒,呼吸困难。
片刻后,闻辙的衬衫已经被冷汗浸湿,他喘着粗气关掉了水龙头,强迫着自己离开厨房。卫生间就在走廊里面第一间,他也不敢靠近,稍微走过去一点,耳边又响起无限的水声。
最后,他又推开姜云稚的房门,半跪在床边。姜云稚睡得熟,闻辙看着他的脸,把自己的脑袋靠过去听他的呼吸。
姜云稚是半夜醒的,醒来发现闻辙就睡在他身旁,一条手臂揽在他的腰间。窗帘拉开了些,透了些月光进来,夜晚灰蒙蒙。
手机不在身边,他想看看时间,只能去看闻辙手上的表,好不容易拉着闻辙的手面向自己,却发现表上的时间是不对的。
不是完整地差几分钟或几小时,而是完全乱的,姜云稚奇怪地研究他的表,因为知道是很贵的品牌,所以动作也小心翼翼,生怕一个不小心就又欠闻辙七十万。
时间还是没调回来,姜云稚在心里叹了口气,看见闻辙手掌侧面都被压出了痕迹,便想着帮他把表摘下。于是姜云稚摸着黑将表带褪下,手表被取了下来放在床头柜上。
他的手还没移开,没有了表带的遮盖后,他的指腹摸到一块凸起的肉。
姜云稚确定那是肉,是连着闻辙的皮肤长起来的。他的膝盖上也有类似的肉,混着还没吸收的缝合线长。
熟睡的闻辙动了动身子,姜云稚紧张地将身体挪开了些,却还没放下他的手。他有些不可置信地顺着凸起的地方继续摸,摸到闻辙左手手腕上一条扭曲隆起的山脉。
因为曾经的伤口足够深,所以才长得出这么厚的疤,常年的增生让这条状似蜈蚣的疤痕愈发狰狞恐怖。
姜云稚的后背冒出冷汗。他的指尖止不住地抖,却还是一遍又一遍沿着那条蜿蜒的疤摩挲,从手腕左侧面凸出来的骨头,直到靠近右侧掌根,这条割腕后的疤痕贯穿了闻辙的整个左手手腕。
所以闻辙才从来不摘表。
姜云稚无措地看向闻辙,闻辙也自杀过吗?也遇到过无法克服的事情被打败了吗?是有多难过才会舍得割那么深呢?
曾经的闻辙那么想死吗?
他突然有点想哭。
十年沧海桑田,不论是困在过去的自己还是早已离开的闻辙,都没有过得很好。到如今,他们已经做着荒唐的事情,变成难以启齿的关系。
到了要回本家的那天,闻辙比往常起得更早,在浴室洗漱了很久,滴滴哒哒的水声吵醒了床上的姜云稚。他揉着眼睛用被子把自己裹紧,翻了个身看闻辙的背影。
自从那晚以后,闻辙似乎默认了晚上要和姜云稚同床共枕,他们从姜云稚的房间搬进另一间更大的,带卫浴的,从姜云稚躺着的位置能看见闻辙在浴室里洗手。
他发现闻辙很爱洗手。
姜云稚又想到闻辙手上的伤疤,他无从问起,而闻辙又刻意掩藏,这段记忆似乎注定要被埋葬。那天晚上能被记住的,只有那段荒唐性事。
闻辙洗漱完回到房间,脱下睡衣,在衣柜里挑选今天要穿的衣服。他的衣服像一比一复制后换个填色,总是一样的款式,黑白蓝灰棕居多。
姜云稚观察着他发达的背部肌肉,视线顺着脊背的线条游离,最后停留在靠近尾椎的地方,他看见那里也有几个圆圆的印记,比周围的皮肤颜色更深,是色素沉淀后的淡紫色。原来闻辙的身体上也有不完美的疤,隐藏在裤腰和表带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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