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我有一个大胆的主意(1 / 2)
天刚蒙蒙亮,京城的胡同里还透着一股子刺骨的干冷。
林胜利轻手轻脚地从热乎乎的被窝里钻了出来。
“胜利......”
沈慕华好像察觉到身边的热源离开,迷迷糊糊地揉了揉眼睛,声音软糯得像只小猫。
“吵醒你了?”
林胜利伸手掖了掖她肩膀处的被角,温声嘱咐道:“时间还早,你接着睡。”
“我出去办点事,记住,把门从里面插死,我不叫门,谁在外面骂也别开。”
“我也不知道啥时候能办完事,饿了就吃点昨天买回来的点心!”
“今天也是最后一天了,明天一大早咱们就离开,以后谁也别想要影响到咱俩!”
“嗯嗯,那你千万注意安全。”
沈慕华一下子惊醒过来,听完林胜利的话,乖巧地点了点头。
“我一会翻窗出去,你回头把窗固定好就行,现在就不用起床了。”
林胜利看着沈慕华实在可爱,忍不住在她额头上亲了口:“我先走了。”
看着男人的背影,沈慕华眼神里满是依赖。
差不多半个小时,林胜利来到了京城东直门外的一处废弃纺织厂后巷。
这儿是京城最大的黑市。
也有人称呼这儿是鬼市。
这年头投机倒把是重罪,来这儿的人大都拿头巾捂着脸,交易全靠打手语,连个大喘气的都没有。
林胜利刚走到巷子口,两个穿着军大衣的壮汉,就悄无声息地拦住了去路。
“喂?走错道了吧?”
其中一个壮汉手插在兜里,兜里鼓囊囊的,显然是揣着家伙。
林胜利不动如山,没有退,上前一步,压低声音,字正腔圆地吐出几句老江湖的黑话:
“并肩子(兄弟)。踩托盘的合字(道上的人)。手头有硬货,水色亮(成色好)。寻个能吃得下的大葫芦把子(大当家)扯活(做交易)!”
一连串的黑话,直接把两个壮汉给整蒙了。
哪怕是他们,也用了好一段时间才懂这些。
没想到面前这个小伙子居然用得那么溜。
要不是带着京城的口音,他们都怀疑这家伙是从外省跑过来的倒爷!
“兄弟请,这边来。”
壮汉的态度顿时客气了几分,带着林胜利七拐八拐,走进了一个废弃厂房的地下室。
地下室里点着煤油灯,一个脸上有刀疤的中年男子正坐在太师椅上盘核桃。
林胜利前世就有听说过这人。
据说是这片黑市的龙头老大,刀哥。
很有背景。
九十年代末才被抓。
林胜利也不废话,走上前,直接把怀里那个厚重的布包砰地一下,砸在桌子上。
解开油布,两根黄澄澄的小黄鱼,加上一摞用不上的京城地方粮票、肉票,还有从妹妹那儿顺来的几块花布。
至于那些首饰什么的,他决定先留着,毕竟也不知道是沈家来的还是林家的。
反正到时候让媳妇儿自己挑,喜欢的就留下,不喜欢的,不缺钱的话就融了,给她打一些新首饰。
至于那玉还是翡翠,林胜利实在分不清,也就没有交易的意思。
鬼知道这黑社会坑他多少?
刀哥盘核桃的手猛地一停,眼睛瞬间亮了:
“嚯!水色真是不错!兄弟,面生啊,想怎么换?”
“明天我要奔大兴安岭林区了,这东西在身边扎眼,不好花。”
林胜利拉了条板凳,坐下气定神闲地开出筹码:
“金条给我折算成全国通用的肉票、布票、工业票,外加五百块大团结现钞!”
“另外,我还需要一把开过刃的军用短刀,或者其他什么武器。”
其实林胜利还想要弄一些枪械什么的,不过仔细想了一下,现在还是有些不方便,先弄成钱,等到了东北再说。
刀哥深深地看着林胜利,这小子要的东西务实狠辣,要说没有刀尖上舔过血,他肯定不信。
特别是那表情......
怕不是犯了事了,想要跑去东北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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