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1 / 3)
最终丽露还是没有拿回匕首,因为洛里安眼也不眨的就替她将五千金币花了出去。
这回迪厄兹难得没有跟洛里安唱反调,“区区一点金币而已,你可是救了他的命。”
再说了,精灵族可不缺钱,否则赫莎也不能随随便便拿出一百万金币给洛里安打造武器。
事实上,要说奥图大陆最富裕的种族,当属精灵族无疑,谁让每一任精灵王都格外擅长经营呢。
于是最初只是一座小山一样的金币,渐渐如同滚雪球一样,堆满了数个山洞。
可以说每一个精灵,一出生就是躺在连绵的金币堆上,从来不用苦恼离开精灵之森后的生活。
“否则你以为,那么多精灵游历大陆的钱是哪来的。”迪厄兹幽幽地道。
精灵们只是亲近自然,可没有要天天餐风露宿的意思。相反,出门在外的精灵们可是相当挑剔,像丽露和迪厄兹先前住的那种小旅馆,精灵看都不会多看一眼。
在这一点上,龙族就显得光杆多了。
想要在龙岛上有一块属于自己的地盘?
那就靠抢。
谁抢赢了就是谁的。
说起来,龙族如今的名声之所以这么差,也是因为曾经有段时间,他们满大陆的当强盗,几乎成了其他种族眼中的公敌。
“后来呢?”丽露听故事听得入了迷。
迪厄兹斜她一眼,“没有后来。”
反正龙族最后收敛了不少,至少再也不干强抢的事情了。
丽露懂了,一定是因为龙族吃瘪了,迪厄兹觉得这段历史太过丢脸,所以才不愿意说的。
——就算迪厄兹不说她也知道,十有八九是其他种族联合起来教训了龙族一顿,这才让他们不得不放弃了原来的强盗行径。
“那说好了,三天后再来找我取匕首喔。”
纳格尔站在门后,冲丽露他们挥了挥手。
“好。”丽露也同他挥手,做下了口头的约定。
眼见天色擦黑,丽露三人打算先找个地方住下,明天再在城内继续游览。
而有洛里安在,丽露第一次住上了铺着厚厚两层软垫的舒适大床。
又因为床很大,丽露终于能够尽情地在上面打滚了。
她一下子从床的这一侧滚到另一侧,又从另一侧滚回来,最后盯着头顶雪白的,不曾有一丝霉斑的天花板,发出了感慨的喟叹。
不管在哪个世界,都还是有钱更好啊。
甚至丽露还是第一次知道,原来冒险者酒馆是可以不需要客人亲自到场点单的。
只要肯花钱,他们还能派人将丽露想吃的食物一股脑地送上门。
当丽露坐在桌子前,享用完一桌子的食物,最后蘸着奶油,慢悠悠地吃着剩下的土豆球时,再一次冒出了有钱真好的想法。
*
第二天,丽露刚一推开房门,就看见了对面同样推门而出的洛里安。
“早安!洛里安。”丽露欢快地同他打招呼。
“早安。”洛里安礼尚往来,朝丽露微微颔首。
而丽露三步并作两步,轻跳着来到洛里安的隔壁,敲响了迪厄兹的房门。
“迪厄兹,迪厄兹,你起床了吗?”丽露边敲门边道。
虽然知道丽露和迪厄兹的关系不错,甚至可以说好得超出想象,然而见到她此时的举动,洛里安仍是心里一震。
他想,应该再也没有第二个人能在龙族面前得到这样的宽容了。
毕竟也没有第二个人敢像丽露这样毫不客气地催迪厄兹起床。
“你的声音可真是比暗泽森林最吵闹的那只麻雀还要响亮。”迪厄兹臭着脸打开门。
他虽然也是第一次来施米尔兹提戈,却并没有丽露那样想要到处转转的兴致勃勃。
但一想到倘若他不跟着,只剩丽露和洛里安独自相处,迪厄兹就忍不住眯了眯眼,决定绝不能给洛里安这个机会,免得丽露被这精灵哄得彻底找不着北了。
不知道迪厄兹在想什么的丽露一门心思地在城中四处闲逛,碰到什么感兴趣的东西都要凑上去瞧一瞧。
既然是矮人一族所居住的地方,施米尔兹提戈自然不缺各种各样的工匠铺。
这些铺子除了售卖武器之外,也卖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儿。
丽露只是不小心碰了一下架子上的圆盒,盒面便忽然开始下沉,而后缓缓升上一个骑着白马的小人。白马带着小人上下起伏,翻过了随后出现的高山与树林。
没多久,一头漆黑的巨龙出现了。
它的爪下还抓着头戴王冠的少女。
丽露小小地惊呼了一声,她觉得这头黑龙特别像迪厄兹原型的缩小版。
“怎么了?”
迪厄兹听到声音打算走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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