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绒毛飞舞的恋爱季节(上)(2 / 4)
一半是因为他好看,而这里好看的人实在是太少了;
另一半则是因为,他是“临江集团”的工作人员。
何迢迢打算和他打好关系,然后凭借着人情,多弄一些补助回来。
周围的山山水水,连带着这一片小镇都已经被“临江集团”买下来了,他们好像是打算开发什么度假区。
开发口号是:“远离喧嚣,治愈心灵,建设举世无双的乌托邦”。
何迢迢对这种噱头提不起丝毫的兴趣,但是托了他们的福,她可以以第一批参与者的身份申请到不少补助。
只要坚持得够久,哪怕没有人入住也能收回成本。
她感觉这个项目的发起者一定是钱多的没地儿用,所以才能干出这种注定亏本的生意来。
不过,管它呢!她的钱能回来就行。
何迢迢把一半烤红薯递给何白郎,自己则拿着另一半啃了起来。
在这里生活还是有好处的。
瞧这烤红薯,又大又甜。
何白郎拿着烤红薯,却没有立刻开始吃。
这位可怜的、被打发来偏僻乡村的倒霉蛋一点也不习惯“乡村生活”,仍旧固执地维持着自己的“高质量”生活标准。
何迢迢怜悯地看向他。
这点从他万年不变的浅色风衣和毛衣就可以看出来了。
哪有人在尘土飞扬的地方作这种打扮的?
一天下来,衣服都不用洗了,直接报废。
她咽下一口烤红薯,好心解释道:“我自己烤的,很干净。”
她清楚:这位疙疙瘩瘩的工作人员是在嫌弃外面的烤红薯摊子。
因为摊子就支棱在小镇的要道上,一小时内能路过三辆大卡车。
尘土飞扬,气息呛人,免费加料。
在听见这句话之后,何白郎终于动了。
他别别扭扭地端详了一会儿烤红薯,然后把怀中的森林猫放在板凳上,小心翼翼地啃了一口。
“很甜,很好吃,就是太烫了。”他莹莹的双目凝视着何迢迢,一本正经地评价道。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
自此之后,为了常常能来何迢迢空无一人的民宿里蹭饭,何白郎毫不犹豫地出卖了森林猫的色相,顺便掏空了自己家的储物柜。
每一次抵达民宿,他都会把像棉花云一样的森林猫递给何迢迢,然后把一大袋子看不懂文字的日用品作为礼物,也递给何迢迢。
接着,托腮看她调戏森林猫。
在他的肩膀上,停着何迢迢养的银喉长尾山雀——没错,何迢迢也养宠物。
她养了五个笼子的鸟、四只肥美的长毛大橘猫和三条油光滑亮的阿拉斯加。
现在是春季,七个掉毛王一起掉毛,弄得地板上四处都滚动着小小的、轻轻的、像柳絮似的毛团。
堪称丧心病狂。
长毛还算是好的:因为毛发够长,它们会自动结成一小团、一小团的样子,扫地机器人一转就干净了。<
如果是短毛,那可就惨了:空气中会到处飞舞着细小的毛发,无孔不入,无处不在。
除了那么多毛孩子以外,何迢迢最爱的布偶猫并没有和她一起过来:
布偶猫太娇气了,还是暂时借养在朋友家里面,好吃好喝地供着吧。
揉了一会儿森林猫,何迢迢一边把手按进它肚子上的长毛里,一边认真询问被发配过来的倒霉蛋:“你今天想吃什么?”
何白郎食指微动,矜持地开口:“我都可以。”
何迢迢耸耸肩:“你也没得选——这只是客套话罢了。因为,冰箱里只剩下小白菜和腊肉了……我等等要去山下采购,顺便拿快递,你要不要一起去?”
那么大一个人,全身上下都写满了“我是挑夫”四个大字。
何迢迢的目光挑剔地在他的肌肉上扫来扫去,暗中掂量起价值来。
而何白郎也许是在幻想白菜炖腊肉的美味。他喉结微动,耳尖微微发红,过了好几秒,才点头表示答应。
(三)
何白郎非常好用。
这个好用不仅仅体现在他身高挺高,可以轻松够到何迢迢够不到的东西,还体现在他人缘不错,总能找到许多壮汉前来帮忙。
这些壮汉大部分是从景区建设的工程队上找来的,自从何迢迢远远看见工程队负责人对着他点头哈腰之后,更是坚定了一定要搞好关系的决心。
三只大型犬加上四只大型猫,猫粮、狗粮、猫砂都像不要钱一样飞速消耗。
因此,隔三差五地去搬上一冰柜的生骨肉和几麻袋猫砂就变成了何迢迢的必修课。
在这种高体力消耗的情况下,何白郎的帮助变得至关重要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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