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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她,不要了(1 / 2)

韩佳佳把脸埋进闻岁岁肩头,哽咽着笑:“好久不见,我的岁岁。”

随即她一把推开话筒,抽了张纸巾胡乱擦脸:“别看我笑话,姐就是想你了。”

闻岁岁轻轻拍着她的背,指尖拂过她微颤的肩线:“谁笑话你了?”

谁的日子不是一地鸡毛?”

闻岁岁心疼得帮韩佳佳整理散落的发丝,又将她耳后一缕碎发别至耳后:“你从来都比我勇敢,只是我们的运气,好像都不太好。”

佳佳和她一样,出身普通家庭,却因一场看似体面的婚姻,被裹胁进了豪门规则的密网。

可命运偏爱在裂缝里种花——就像《诗经》所言:“风雨如晦,鸡鸣不已。”

纵使高墙深院锁得住人,却锁不住一颗向往晨光的心。

外界传闻中,宋亦城冷峻寡言、手腕凌厉,身价不菲,但洁身自好,从不沾染绯闻。

但只有闻岁岁知道,那个人大男子主义深入骨髓,连递杯水都要按他认定的“规矩”来——左手持杯,杯沿三分朝外,仿佛仪式般不容错乱。

即便他很宠爱韩佳佳,但韩佳佳在那个家里没有一点人权,什么事,都要按照他的规矩来。

就连呼吸都要算准节奏,像一尊被精心校准的瓷器。

韩佳佳曾试过在他面前打翻一杯水,他只是沉默三秒,随后叫来管家重置整套茶具——那不是惩罚,是更冷的规训。

他信奉秩序即爱,却不知爱是松开手,让对方在风里舒展枝叶。

闻岁岁知道,韩佳佳要的不是死水一样的生活,她喜爱唱歌,喜爱跳舞。

可因为她家人的贪婪,彻底折断了她的翅膀,成了一名看似光鲜,实则活得空洞的提线人偶。

闻岁岁很同情自己闺蜜,可同情不能替她活——正如《楚辞》所叹:“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

佳佳清醒着痛苦,却仍固执地保留着对光的敏感。

有些话,她不好说太多的。

闻岁岁倒了酒,两人碰了一下,然后一饮而尽。

酒有点烈,但灼得喉头发烫,却暖不了心底那片冻土。

连碰三杯后,韩佳佳调整好心情,就那么看着闻岁岁。

“岁岁,慕景驰那个狗男人真和邱洛恩劈腿了?”

闻岁岁指尖一顿,酒液在杯沿微微晃动:“那还能有假?

邱洛恩每天都给我发照片,发他们恩爱的点点滴滴,我不想知道都难。

不过,无所谓了。

既然能在结婚前夕去赴别人的约,那婚约本就轻如蝉翼。

好在,我们还没领证,也还没有通知自己的亲朋好友,让我不至于那么丢脸。

那个人对我而言,早已不是非他不可的执念,而是一场及时止损的清醒。”

她将空杯轻轻搁在檀木案上,窗外玉兰正落,一瓣坠入酒渍未干的杯底。

《列子》有言:‘圣人不察存亡,而察其所以然。’

慕景驰之失,不在背信,而在本心早如枯井。

心里没她的男人,她,不要了。

“呵,一个破落户家的孩子,碰上你那是他的福气,他倒是不知珍惜,还敢有负于你。

在我看来,那人就是一个一无是处的软饭男。

要不是长得还算不错,他这辈子,都不可能有女人要他。

不过,听说亓则修那小子回来了。

要我说啊,那小子配你刚刚好。

你可不知道,亓则修现在是b城乃至整个z国的新贵。

就连我家那个老榆木都想要搭上亓则修那条线呢。

那小子打从上学的时候就对你不同,但你后来没眼光,却选了慕景驰那个负心汉。

要我说啊,趁着亓则修身边还没人,你主动一点将他给睡了。

那个高岭之花要不是我已经是有夫之妇,我都有点心动呢。”

别的不说,光是那长相,就秒杀b城九成以上的男人——冷白皮,下颌线如刀裁,眉骨高而沉,眼尾却微微上挑,像一柄收在鞘中的剑,锋芒内敛却暗藏惊雷。

而且他如今行事愈发沉敛,举手投足间是千锤百炼后的静气,可每次望向岁岁的目光,仍如少年时那般清亮而执拗,仿佛多年光阴未曾改易半分。

那目光,像春水初生,林风初盛,不争不扰,却自有千钧之力。

闻岁岁被一口酒呛地连连咳嗽了好几声。

这死女人,还是一如既往地啥话都敢说。

但想起亓则修,闻岁岁也不知道为什么,只觉心口微烫,耳尖悄然泛红。

她站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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