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此心较冰剑难成1(1 / 2)
[剑锋穿胸而过,热血溅上萧疏面庞。他随手抹去,看向踉跄倒地的,自己曾经的“兄弟”。
齐河目眦欲裂,嘶声道:“宋淮秋,我做鬼也不放过你……”
“呵。”
萧疏抽剑,血线随刃飞扬。他冷眼瞧着对方逐渐黯淡的瞳孔,唇角微扬:
“那我倒要等着看,你这孤魂野鬼…能奈我何?”]
以上节选自《弑天仙》三十章,是男主化名宋淮秋后,被以齐河这个富商之子为首的队伍坑害后绝地反杀的情节。
其前提是宋淮秋在沙漠中走投无路,遇到了齐河这个心术不正的少年。
至于纪十年为何会脑中清晰闪过这往日他拍手叫好的片段,当然不是他想念这本无脑烂尾文——
而是他这么一回忆,才想起原著中萧疏得到的请帖,就是从齐河身上拿的。
现在男主一没走投无路,二没遇到齐河,能和富商之子扯上关系还正好在男主身边的……
纪十年拿着请帖,看着自己身上一匹可抵万金的鲛纱,内心冒出了不详的预感。
[天算你说,]纪十年小心翼翼地把被子卷成一团,拉上床帘[我现在去买一张入学帖,现实吗?]
[据我所知,漠墟学宫的入学名额为九千万一张。]
纪十年差点平地摔:这就是纪霜元说得费不了什么……
[宿主你要出门吗?]天算看着帘子里被子伪造的人影,[干嘛不直接光明正大出去?]
纪十年取下斗笠,褪去身上过于华丽的外袍和首饰,[我要是正大光明出去,说去和萧疏商量他的入学名额,那成什么了?]
他现在顶着女子的身份,为了萧疏又是赏秋宴出头,又是天火下救助,要是再加上学宫,纪十年觉得:就算李莫言不误会,他自己也会认为“纪十年”是经典的男频助力型女主剧本好嘛!
[所以宿主是要偷偷去找男主商量吗?]
……为什么更怪了?!
入夜,甜水畔仍旧人流如织,雅居前一条街上各色灯笼发着五颜六色的光,胡琴声换作香粉楼下舞姬们柔声歌唱,小食摊上羊肉在烤架上滋啦作响,散发出油脂与肉的气味。
一个相貌平平的红衣少年从街头逛到街尾,一会看看高台上舞姬,一会钻进小食摊,再一会儿被古朴的油灯吸引得驻足……
半柱香不到,他怀里就抱了一堆稀奇古怪的玩意。
[宿主,你不是要找男主吗?]
在纪十年又一次停在装潢古怪的店铺面前时,天算终于忍不住疑惑道:[你怎么开始逛街了?]
[我觉得你说得很对。]纪十年不为所动,[孤男寡女,深更半夜,总不是那么一回事。]
他一脚踏入店铺,在看到里头墙上琳琅满目挂着的武器时,还不待柜台前守候的伙计和他打招呼,又飞快地退了出来。
[那入学帖怎么办?宿主要自己找?]
纪十年慢悠悠地向前走,很是珍惜这来之不易的非女装生活,心中断言:[随便。]
虽是这么说,但纪十年却并非如此想。
漠墟学宫作为拥有秘境的天下第一学府,其普通的入学标准相当严苛,除开他这类买了名额的,想带几个仆从就带几个。
萧疏现下名义上是他的侍卫,但其作为男主,并非是性格温柔就不心高气傲的。
纪霜元二十岁登通明,是众所周知的少年英才,可萧疏如今弱冠,也同样是通明一阶。
单论其作为一位年少有为的修道士,就不可能甘屈于人下。
[其实我就是想说男主会自己找到帖子的,那我们出来是要玩嘛!]天算在他脑子里闪了闪粉色的屏幕,[宿主是要摆脱宅男生活奔向美好明天了吗?]
[……]纪十年抽了抽嘴角,他转头看着一条小巷内名叫“十全居”的茶楼,好脾气地没跟天算计较,[不,是奔向主线任务。]
十全居是个灰扑扑的两层小茶楼,巷子还是挑得拐角的细窄巷,稍不留神便会失之交臂。
这家有破又偏的茶楼此刻人还不少。
茶楼小,大堂也大不到哪去,摆了十张桌子连着板凳,大多人三两成群,台上说书先生念着不知道什么戏,只见嘴巴一张一合,声音都没压过底下人交头接耳。
堂中小二打扮的人来回穿梭,却没人招呼,纪十年随便挑一张有人的坐下,挨挨挤挤的凳子就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呦呵,这位小公子怕不是踏错了地方,来喝茶咯?”
甫一坐下,桌子右手边的白衣书生,便急不可待地开口,满脸病容,吊着魂讲话一般。
纪十年看过左手的刀疤脸,对着书生挑眉:“难道这不是喝茶的地方吗?”
“万般心愿,皆得十全。”书生脸上带着抹笑,将面前的茶一推,“小公子难道没听过?”
这桌子四角都放了杯茶,褐色茶汤混浊不堪,表面绿色的茶叶漂浮,连丝热气都不见。
“没听过。”纪十年拿起茶,“这是什么……”
他手中的茶碗嘭得裂开,刀疤脸收回手,指尖刃光一闪。
他看着纪十年,脸色难看:“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滚吧。”
刀疤脸如此行径,周遭的看客却没有一人看来,仿佛再寻常不过。
“为什——”纪十年扫去身上破碎的茶碗碎片,看着面前浮着的一团茶水,也不打算逗弄两人,“十全居,付出代价,就能得到想要的东西。是不是?”
书生意外道:“原来你知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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