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此生莫言盗宝书4(1 / 2)
如姜山主所说,纪十年靠着山壁坐了没多久,背后的巨石就开始震动开裂。
“咔嚓——”“咔嚓!”
纪十年坐在石头下看它崩裂破碎,仍旧坐在原地。
下一刻,有指节修长的手从巨石中伸出。
在落石要扑向纪十年的瞬间,人就被一阵暖风带离了山壁。
乌有抱着他在树下落下,“怎么不跑?”
青年此刻玄衣凌乱,未束带的长发自然垂落,分明还是那一副锋利不羁的眉眼。可乌有垂眸看他,嗓音沙哑,面容像是带上了三分邪气。
纪十年移开了目光。
两人三寸之外,土石崩裂,名为本色鼎的山洞显形须臾,便又凭空出现了一颗巨石。
纪十年眨眨眼,道:“呃,好像也不用我跑?”
好兄弟虽说有一颗禽兽的内心,但坐在山壁外时他却不怎么慌张……
才见过两面,纪十年居然能信任他如此,简直跟乌有见过两面就意淫他一样可怕。
想到这里,纪十年抬头看他,“你,你喜欢我?”
乌有道:“或许喜欢吧。”
没想到他居然这么受欢……纪十年的思绪迟滞一瞬,蓦地把自己从乌有怀里拔出来,“什么叫或许喜欢?”
“因为……”乌有似乎察觉到了什么,眸光沉沉,“有谁也这么说过吗?”
纪十年道:“对啊,在你之前就有个蠢货这么说了,或许或许或许,说什么不确定我喜不喜欢他……”
说着说着,纪十年总觉得委屈心酸一同涌上心头,直愣愣地盯着旁边的树。
他抿了抿唇,笑道:“连自己的喜欢都不确定。实话实说,你们是不是觉得我这样的蠢货,逗起来很好玩?”
他心道自己倒底是什么运气,喜欢他的一个两个都是男的就算了,还喜欢搞暧昧不清这个套路。
乌有道:“没有。”
他的肩膀被人扶着转了过去,然后乌有的双手拢上他的下颚,“十年,我很喜欢你,比你想象的还要喜欢。”
“是的,我在你的时间里,只是见过一面的陌生人。可是这样一个陌生人竟然要和你同舟共济,第二面便轻浮无礼,是个连喜欢都不敢承认的可怜虫。”
他的手抚上纪十年的唇角,揉散笑容,而乌有轻轻的,自嘲地笑了起来。
“初见就说这些,好像有些冒昧。但我……在中霄活过这些岁月,第一次知晓,原来人真的有无可奈何之事。真挚地喜欢着一个人,特别喜欢一个人。他总是若即若离,相见的时间太短,分开的时间太多。他有很多很多离开的理由,为了故人,为了故友,为了不伤害别人……”
“他实在太好太好,所以我的‘或许’,大概率确是一份无足轻重的东西。”
黑衣青年声音温柔,像是一卷时光里的叹息,却又夹杂着沉甸甸的情绪,压得人抬不起头。
纪十年觉得很奇怪,他分明有点难过,可是乌有开口过后,心中的那点情绪便像是积蓄而发的燃料,只等着一蓬火炸开。
可是他脱口而出:“所以我是替身?”
宛如天雷勾动地火的前一刻泼下一盆水,鸡蛋打入热油时失手把鸡蛋倒入火中,考场上灵感一现然后回忆的是老师讲知识点时课间播放的bgm——纪十年话一出口,总感觉听到空气里有什么凝固且破碎的声音。
温情荡然无存,绝望蔓延。
乌有无言以对,半响才松开了手,“可能吧。”
纪十年:“哦哦。”
他总觉得自己似乎搞砸了什么,小心翼翼看向乌有:“咳,那个,你为什么要进本色鼎啊,我感觉这地方好像不太吉利……”
乌有言简意赅:“入魔。”
纪十年点点头,“的确是容易入魔……”他点到一半陡然僵住,“你你你你是要入入入入魔?”
他不可置信地看着眼前的玄衣青年,“你为什么要入魔啊?很,很难受的!”
须知难磨十年刀这本等同于报社的《弑天仙》男主最后结局就是入魔,所以纪十年大概知道一点入魔的流程。
中霄界魔物为无智之物,要以人成为魔,尤其是修士,最先要做的就是撕裂道宫,再以纯粹的魔气重塑经脉。
而魔气之所以为魔气,正是在于其更混浊不堪,横冲直撞,强势且难以掌控。
其中有多折磨,多痛苦,就连男主萧疏都曾经差一点堕落成魔物。
乌有道:“不痛。”
他招手唤出一小团张牙舞爪的黑气,“我已经入魔了。”
纪十年张了张嘴,想起自己此前那些动作,哪里还不明白——
难怪他能够那么轻易地推开乌有,只因入魔最初魔气在体内肆虐,堪比全身粉碎性骨折还要行动!
他手足无措,有点想要帮他却又不知如何帮起,只能艰涩道:“……为什么啊?”
乌有叹了口气,翻手把魔气收了回去,“说了没事。真要有事的话,大概是行动有点受阻。”
他的手替纪十年别过散乱的鬓发,手指微凉,“我的身体被万象阵震碎了,他们想把我困在这里。为了不如他们的愿,我只能暂时和自己的器身和解了。”
纪十年听得半懂不懂,“什么泣身,傀儡吗?这和你入魔有什么关系?”
乌有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关系大概等同于夺舍。这具身体仅仅是一个空壳,在我还没有把器魂融合前,只有入魔才能保证这副身体完全属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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