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1 / 2)
“嗯。”宋钰应了一声。
她顺着季茗穗的话说道:“应漫的脸皮确实厚。”
“厚的要死。”
季茗穗撇了宋钰一眼。
宋钰和应漫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宋钰时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我和应漫,那可是过命的亲闺蜜。”
在大部分情况下,宋钰听到她打趣、嘲笑应漫,都会站在应漫那边、替应漫说话。
但是在小部分情况下,比如此刻,宋钰急着跟她亲热的时候,就会为了讨好她,顺着她的话,跟她一起吐槽应漫。
季茗穗笑着骂道:“狗东西。”
“跟上辈子一样。”
“又开始重色轻友了。”
宋钰皱了一下眉头,理直气壮的说道:“是应漫先重色轻友的。”
她跟季茗穗告状,“从高中起,应漫就重色轻友,明知道我在和隔壁班的班花争年级第一,她为了向隔壁班的班花献殷勤,经常偷拿我的错题本、课堂笔记给隔壁班花看。”
季茗穗抬手摸了一下宋钰的脑袋,以示安慰。
宋钰继续告状,“还有大学的时候,那年应漫过生日,办了场派对,邀请朋友们一起庆祝,我也带着礼物去了。”
“我和应漫读的不是一所大学,当时我为了省钱,先坐公交再转地铁,好不容易才在派对开始前赶到了应漫的学校,一路上别提多辛苦了。”
她问季茗穗,“可你知道应漫是怎么报答我的吗?”
季茗穗配合的问道:“怎么报答你的?”
宋钰说道:“那场派对,应漫的3个crush也去了。”
季茗穗挑眉,“3个?”
这么渣的吗?
“嗯。”宋钰点头。
之前她为了在季茗穗面前维护应漫的形象,很多应漫做过的狗事情,她都没有告诉过季茗穗。
但是现在她急着讨好季茗穗,也就顾不得那么多了,胳膊肘一个劲的往内拐,恨不得把应漫做过的那些破烂事,一件不落的、全都讲给季茗穗听。
“一个英文系的系花,一个校电视台的主持人,还有一个是她做兼职的那家花店的老板。”
宋钰说道:“那个花店老板是个网红,还挺有名气的。”
季茗穗问道:“然后呢?”
宋钰说道:“其实应漫的那3个crush,对应漫都有点兴趣,要不然她们也不会来参加应漫的生日会。”
“那3个crush知道我是应漫最好的朋友,就来找我搭话,想多了解一些应漫的事情,比如应漫喜欢吃什么、玩什么,喜欢什么颜色、什么品牌之类的。”
她咬了一下牙,“结果应漫误会那3个crush看上我了,她怕我跟她抢那3个crush,就在派对上到处造我的谣,说我已经四大皆空了,大学一毕业就会出家,从此青灯古佛、六根清净,再也不会沾染尘世俗爱了。”
季茗穗惊讶的眨了眨眼睛,她知道宋钰狗,但是她没想到,应漫居然也这么的狗。
她撇了一下嘴,嘲讽道:“你和应漫真不愧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过命的亲闺蜜啊。”
真是狗到一块去了。
“半年后……”宋钰顿了一下。
思考过后,她才继续说道:“对,按照现在的时间线,是半年后。”
季茗穗问道:“半年后怎么了?”
宋钰生气的回答道:“半年后应漫在校友会上喝多了,我开车去接应漫,应漫的那些大学同学,还热情的跟我打招呼,好奇的询问我,‘你还俗了?’、‘什么时候还的俗?’……”
应漫还总说她是因为忙着学习才没时间谈恋爱,其实她上大学的时候没谈上恋爱,最大的原因就是应漫给她造的那个谣。
不过她和季茗穗在一起之后,心里还挺感激应漫的,季茗穗的占有欲特别强,但凡她在遇到季茗穗之前跟别的女人谈过恋爱,季茗穗都不会像现在这般爱她的。
季茗穗听到那句“你还俗了?”,实在没忍住,笑出了声。
见季茗穗被逗笑了,宋钰微微勾起唇角、耳尖一颤。
季茗穗明白,宋钰跟她讲这些,不是在吐槽、抱怨应漫,而是在讨好她、哄她开心。
她用手抚摸着宋钰的脸颊,动作温柔,语气却带着一丝阴冷,“狗东西。”
“以为把我逗笑了,我就愿意让你碰了?”
宋钰皱眉,“季茗穗。”
“这一晚上,我命也认了、手机也让你查了、友也轻了、好也讨了,要是你再拒绝,那我就……”
季茗穗凑近,她扬起嘴角,眼睛盯着宋钰的嘴唇,“就什么?”
宋钰抿了抿嘴,她刚想继续耍狠,可一想到自己两辈子加在一起,就没一次是季茗穗的对手。
于是立即怂了下来,闻着季茗穗身上的柑橘味,咽着口水说道:“那我就继续哄你。”
“哄到你愿意让我碰为止。”
季茗穗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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