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1 / 3)
硕大的老狼,在劲风下,毛皮被挂的呼呼作响。
就在老狼向沈乖扑来的短短数秒,沈乖只觉得雾里看花的过去,如走马灯,渐渐清晰。
其中大多数的片段,都是那个叫秦朝暮的女人。
沈乖忍不住嘲笑自己,死到临头了,竟然心心念念的,还是那个骗子。
沈乖啊沈乖,你是有多不争气啊?
尖牙擦过沈乖的脸蛋儿,恍惚中的刺痛并未如约而至。
沈乖身子一轻,身上的绳子被那老狼咬断。
抬头时,老狼正盘旋在山坡顶端,居高临下望着她。
“你真的能听懂!”沈乖激动不已,她鼓起勇气挥手,那老狼果真朝沈乖徐徐走过来。
“你认识江之情,对不对?”沈乖蹲下身子,抚摸老狼的脖颈。
老狼低头,似乎是默认了沈乖的话。
“你能带我找到她吗?”沈乖脱下江之情套在自己身上的外衣,垫到老狼鼻子下面。
老狼绕着沈乖的外套转了两圈,它猫下腰,示意沈乖坐上来。
万物有灵,那老狼低垂的不是头颅,而是跨越物种间,看似无法逾越的门槛和屏障。
颤抖的指尖轻轻触碰老狼的耳朵,沈乖这才看清她的模样。
老狼已经很老很老了,她的毛发不再锃亮,已经发黄,身上几处毛发斑驳了,脱落了,岁月在她身上挥下一记记重击,让她连行动都有些迟缓了。
老狼回头望了眼沈乖,久久未动。
沈乖会意,爬上老狼的背脊。
她驮起她,恰如十几年前,那个年幼的,叫江之情的女孩儿,抱起奄奄一息的小狼。
不过十几年的光景,在人类的生命里弹指一挥间,小女孩儿亭亭玉立,老狼却垂垂老矣。
沈乖心中触动,她摸摸老狼的头,而老狼似乎也感知到年轻女孩儿的情感,她长嚎一声,扯开四条腿,用尽气力狂奔下山。
沿路的景色变了又变,一路倒退的风景叫沈乖目不暇接。
沈乖张开五指,这一刻的她突然觉得,风是有形状的。
不知为何,沈乖又想到了秦朝暮。
她想着,如果此刻她的身边有手机,她一定会第一时间拍下斑斓的彩霞。
秦朝暮,为什么你能把虚情假意,演得那么逼真?
沈乖心中苦闷,当她发觉,自己危险时想的人是她,自己快乐时想的人是她,沈乖便知道,自己已经离不开那个人了。
沈乖悄悄叹息,她不甘心地想,当秦朝暮看日升日落,看云聚云散,看街边的人,凋零的落叶,当秦朝暮感受着这世界的一切时,她到底有没有过偶然的瞬间,想到过自己?
当秦朝暮用她炉火垂青的演技演绎出对她的深爱时,有没有过一瞬间,哪怕只有一瞬间,真的爱上了自己?
没由来的酸涩,发胀,胀满沈乖整个胸腔。
老狼停下脚步,在山头上驻足。
山下不远处,有一个二层小洋楼,红瓦顶,建筑很新,和旁边的水泥小平房搭在一起,显得格格不入。
透过小洋楼的灯光,沈乖可以清楚看到,在洋楼周围聚集里三层、外三层的人。
江之情就在这里。
“谢谢你。”沈乖正要回头感谢,而那老狼已经迈着疲倦的步伐离开了。
江之情曾经跟她说过,人类是一种很坏的东西,他们猎杀动物,扒它们的皮,吃它们的肉。
如果想要安稳过完这生,一定一定不要踏足人类的领地。
.
拉开窗帘,阳光照在秦朝暮蓬头垢面的死鱼脸上。
她机械性地抬手挡住阳光,身体不稳,一下子栽倒在地,下意识地,秦朝暮抓住地上没开封的啤酒瓶子。
打了个嗝,秦朝暮总算睁开眼,她有气无力地扒拉两下拉环,半天没弄开,气得她把罐装啤酒砸到落地窗上。
瓶罐瘪裂,气泡顺着缝隙汩汩而出。
“该死的。”
秦朝暮扶着书桌边缘缓缓站起,从包里翻出一盒香烟,点燃,吸了一口,才觉得精神些。
“手机呢?手机呢?”秦朝暮扶着太阳穴,到处翻找,不消片刻,便发了怒,“陈清河!陈清河!我手机呢?!”
“来了来了!大早上的鬼叫什么?”陈清河风尘仆仆从客厅里赶过来,看到满地狼藉时,她差点想戳瞎双眼。
我的老天爷,这还是那个不苟言笑一尘不染的寡王秦朝暮吗?
“你丫鬼上身了吗?秦朝暮?”陈清河捂住鼻子,捡起地上散落的瓶子、和擦鼻涕眼泪的纸巾……
“陈清河?我手机呢?手机呢?”秦朝暮神情恍惚问。
“我收起来了,你昨晚一直要把手机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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