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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1 / 2)

称呼巨头尸一声二货,他还真不是浪得虚名。自打知道自己身在幸存者聚集地再无生命危险之后,此人就开始闹着要吃要喝。鉴于其污脏不堪臭不可闻,我建议他稍作洗刷后再吃,但他不愿,非要吃完再洗,可怜巴巴地瞅着我,断气似地念叨着饿啊饿,于是我无奈喊来了廖冬辉。

廖冬辉捏着鼻子将他拖到人工湖旁,用大皮管子抽水实施喷洗——人工湖的水可比他的人干净多了。于是就见这人坐在湖边,一边淋浴一边狼吞虎咽地吃着被淋成糊糊的饼干,吃完就地一躺,也不管廖冬辉的大呼小叫,闭上眼就睡着了。

待他吃饱喝足睡醒,已经是第二天,终于有力气跟我说说他的来历。我听完后唯一的评价就是,此人乃二货中的极品。

巨头尸名叫袁熙坤,二十三岁,家在省会大城市枫城,来槐城的目的是找女朋友,准确地说,是找女网友。两人末日前网上相恋一个多月,约好四月份女孩儿生日时奔现,不料丧尸爆发,约会搁浅。他难耐心中担心与思念,宅家琢磨了几个月,想出一个绝妙的主意。七月初从枫城出发,历经千辛万苦,于十三天后到达三百公里外的槐城。

令人遗憾的是,女朋友给出的地址已无活口,丧尸云集。他在那幢居民楼耽搁了两天,里外上下地辨认丧尸面容,寻找未果,又来到附近街道一具一具地翻看尸体。在高温,脱水,饥饿的三重暴击下倒在丧尸堆上,如果没有他的“金甲圣衣”,险些成我刀下亡魂。<

金甲圣衣其实是一顶他自己改装的钢制全包围护脖头盔,重达十五斤,加装纯聚碳酸酯护目镜,口鼻处带开关式过滤呼吸口,连接一根塑料软管用以吸食。戴在头上不仅可以防止气息外泄,还能抵抗丧尸啃食,刀枪不入,旅途利器。

当然,丧尸啃人可不是只冲着脑袋去的,活人血肉多香甜啊,那还不是逮哪啃哪,要怎么避免这种危险呢?袁二货自有妙计,他从丧尸尸体里扒下烂肉脏血,涂抹自己身上的每一寸肌肤,再用丧尸腐烂的心肝肺肠挂满全身,往丧尸堆里试验着一站,嘿!没尸多瞅他一眼,都是自家兄弟!

于是就这样,伪装成丧尸的袁熙坤出发了。先是开车上高速走了三十多公里,遭遇堵车,大量丧尸和废弃车辆占满了路面,水泄不通一望无际,他不得不下车步行,翻过护栏,在广阔的荒野里向着槐城进发。渴了吸点绑在腰上的清水,饿了就要避开同路的丧尸,找个空地吃点干粮,一走就是十三天。

他吐完了经历,捂着脸呜呜哭起来,仿佛也为自己二得毁天灭地的行为羞愧难当。

我刚想跟他说算了,二都二过了以后改正,就见他从背包里掏出一支手机,哭道:“没电了,我以后想对着照片找她都不行了。”

我还能说什么呢?那十几斤的头盔让我顶俩小时估计我就要崩溃了,他能顶十三天!为了一个不曾谋面的女网友不惜离开安全区域冒着生命危险与丧尸同行,把自己糟蹋成这等模样,二货的激情,无法理解。

“你女朋友的事以后再说吧,你刚才说从高速路下走到槐城来的,一路丧尸很多吗?”

“多,路上路下,到处都是,高速上更多,挤满了。”

“它们都在往槐城走?”

“那也不是,它们没方向的,东西南北都走,往槐城来的也不少。”

封路有一段时间了,可以说各个入城路口都有我们的人巡视把守,但袁熙坤仍然进了城。这说明的确有一部分丧尸不走寻常路,很难控制。

“枫城现在是什么情况?”

袁熙坤吸吸鼻子,一抽一抽地道:“丧尸多得要命,没你们槐城清净。政府也没了,不知道谁建了两个基地在接收幸存者,都有自己的武装队伍,满城杀丧尸设路障什么的。就是物资不好搞,都被基地的人占去了。”

“你进了基地没有?”

“我没进,”他一梗脖子,“进去了可就没自由了,啥事都得听人家安排,听说那里不干活不交物资不给饭吃。”

我笑眯眯:“我们这里也是。昨天晚上的饼干和今天早上的米糊算我请你的,中午没你的饭,走时带好自己的东西,我就不送你了。”

来我们小城市可以吃白食?省城来人更洋气还是怎么的?

丢下二货,我又点了四个女队员一同外出,按昨日经验带着她们清了一天的街。傍晚时分特意开着车绕城郊兜了一个大圈,路遇周易高晨带着队伍拼杀在城市最边缘。我也下去砍了一阵,最后和三队一起回家。

把段明哲赶去给女孩子们开车,我坐在高晨的副驾驶位,看着他握方向盘的骨节清晰的手指:“新救的那个人是从枫城来的,他证实了你的推测,不仅仅是公路,所有的地方都有丧尸。我们现在骑虎难下,人太少,杀,肯定杀不完,不杀,也不知能坚持多久。”

“在尸潮没有形成以前,尽可能地杀。”高晨总是很有礼貌,跟我说话会微微偏头,“与尸潮对抗是不明智的,但既然它是潮,就总有退去的一天。”

“三两个月或许还能坚持,围困个一年半载,我们就完了,丧尸会继续变异的。”

“前天回去我又想过这个问题,还不成熟所以没有跟你说,根据槐城丧尸分布和移动的情况来看,我认为它们不会在没有捕猎对象的地方停留太久,尸潮即使路过槐城,只要没有发现活人,它们应该是会继续移动的。”

我有些呆:“荣军一百多人。”

高晨嘴角一翘:“所以我说我想得还不够成熟啊,我还没有想到怎么把一百多个人隐藏起来的办法。”

隐藏一百多个活人?我呆呆地看着他棱角分明的下颔角,流畅挺直的鼻梁,线条完美的侧脸,半晌不眨眼睛。你以为我在沉迷美色?不,我是在一边沉迷美色一边思考大事,一个想法在我脑中呼之欲出。

回到荣军,廖冬辉正和袁熙坤站在行政楼前拉拉扯扯,看见我忙告状:“大夫,按您的要求没打没骂还送了他三包饼干,可这人死活不走,赖在这儿一天了您看,要不我去喊门卫来把他扔出去?”

袁熙坤瘦得像鬼,被他拽得东摇西晃,偏偏抵着劲一步也不肯挪:“你不是说留下来的都是有特长的吗?我有特长啊,我会改装车改装电器改装工具,凭啥不让我留下来?”

我笑了:“你热爱自由,不想干活只想吃饭,我们也不能强行把你留下啊。”

袁熙坤被脏水洗过的头发像风滚草一样稀疏而蓬松,一激动颠搭颠搭的:“我是说不想进枫城基地干活,那儿的人都狗眼看人低,对幸存者呼来喝去的。你们救了我,我给你们干点活儿也行。”

我作深思状,半晌道:“那行,我现在还真有一个活儿要交给你。”

“什么?”

“改装荣军医院的电子大门,加厚加高,要求是能扛十级台风的那种!”

不管尸潮会不会来,只要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我们都得做好万全准备。余中简和韩波在岗在位的时候,遇事我还能和他们商量商量。现在倒下的倒下,消失的消失,忽然觉得主心骨都被抽走了一半。我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顶上。

好在身边还是有很多值得信任的同伴,周易,小黑,高晨,包括所有的幸存者。我信任他们,是因为知道现阶段大家目的相同,没人有功夫去想些别样心思。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可以做兄弟的继续做,不能做的分道扬镳,而当下,一起活着最重要。

开饭时间没到,我先拎了扩音器去食堂,瞧见几个年轻姑娘围蹲在角落说说笑笑。走过去一看,原来是在围观纸箱里刚睁眼的小兔子,挤作一堆毛茸茸的,确实讨人喜欢。

“真可爱啊。”我说。

陈若楠抬起头对我绽出天真的笑脸:“是吧,齐姐也觉得可爱吧,再长大一点可以在草地上放养,一蹦一蹦的,多好玩儿啊。”

“嗯,长大了放养,留一对做种繁殖,其他的全部杀掉,做成烤全兔,麻辣兔头,椒麻兔肉,想想我都流口水,兔子真可爱。”

陈若楠瘪瘪小嘴不说话了,女孩子们也只是面露不忍,倒是没人说出怎么可以吃兔兔这样的蠢话。我呵呵一笑打开扩音器,对着食堂四个方向“喂喂”地做调试。

我妈脱着护袖从操作间走到我身边,表情不怎么愉快:“大风,你这两天干啥呢?想找你说点事都抓不着你尾巴。”

“啥事现在说啊。”我低头摆弄扩音器,不知是不是电池接触不良,声音时大时小时有时无的。

“丹丹那个事儿你怎么想的?老把人关着也不是办法。”

她不说我没想起来,今天又忘了给余瑜喂食,饿两天了都。

“我早就跟你们说过他是有精神疾病的人,偏偏你们没人放心上。现在好了,你喜欢的丹丹也不见了,韩波也被他打伤了,怎么办,只能关着呗。”

“这孩子也是可怜,怎么就得了这样的病呢?平时看着多好一个人啊。我到现在心里都闷得不行,要是治不好,这辈子可不就毁了吗!”我妈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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