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病没病医院说了算(2 / 2)
对巫山熟悉的人,第一时间就看到了这篇文章。
“还是一心为民,这伢子不错!”伟人看到了,停下了抽烟,微笑着说了一句。
赵立生刚到办公室,先看了光明日报,接着就是人民日报。
上位者,他们了解下面的情况,这个年代,所谓的微服私访是没有的,除了下面的情况汇报,就是看看报纸。
“不错嘛!”赵总理呵呵笑着:“看来小山这孩子无论什么时候,都是透过现象看本质。”
本来,这么大的事情,按说应该会有辩论的。不管哪个部门,都没有出头。
一个人是否有病,不都是让医院说了算吗?报纸上列举的某市公安局随便说一个人有病,直接让精神病院一丢这件事,本身就不占理。
接下来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甚至人大常委会已经在出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是否有病,必须到至少县一级的医院去开具证明。
在讨论中,大家就证明是几家的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辩。
有的人认为,医院就是救死护伤的地方,一个县级医院开具的证明足够了。
另外的人则反对这种说法,医院里面难免有人与外面勾结,随意开出来。
最后,双方取得了一致意见,至少是县级医院且不得少于两家医院的证明,才可以认定。
医院的设备,都有损耗的,这笔钱该谁出呢?又引起了论战。
不少人认为,现在的老百姓兜里有钱了,他们要开证明,自然是自己付钱。
这笔钱对老百姓来说,并不至于伤筋动骨。
反对的人则说,谁需要这张证明,那就谁出钱。
譬如公安机关认为某人有病,他们就必须出这份钱。
天高皇帝远,这些都没有巫山的什么事情。
每天都在忙碌,却意外接到了向后明的电话,不由面色大变。(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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