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借条(3 / 3)
一、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两年,自2023年7月10日起至2025年7月09日止。
二、借款利率与计息方式
1.月利率:1.33%(百分之一点三三)。
2.利率确定依据:双方约定,本借款月利率按照借款发生时京州银行两年期商务贷款基准利率的二倍计算。
经查询,该银行当时商务贷款年利率约为8%,其二倍为年利率16%,换算为月利率即为16%/12≈1.33%。
3.利息计算方式为:按月计收复利。
三、本息偿还
1.借款人应于2025年7月09日前一次性还清全部本金及剩余利息。
2.借款人应在借款期内按月支付当期利息,到期归还本金。
3.每月产生的利息,如不能按时还款,则计入下个月的本金中,再计算利息。
4.付息日为每月11日。
四、违约责任
若借款人未按本借条约定时间足额偿还本金或利息,则自逾期之日起,除正常利息外,还需就逾期款项按月利率2.5%另行支付逾期罚息,直至本息还清之日止。
本借条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情形。
(以下无正文)
出借人:楚离
日期:2023年7月10日
借款人:洛闻声
日期: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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