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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暖玉做碗,着实不是奢侈可以形容的。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李寻欢笑了笑,语气中带了些打趣,“这日后若是与东方一起再回去了竹园,怕是要不习惯的。”

东方不败抬眼瞧了瞧他,用筷子尖儿捏起一颗青豆放进嘴里,细细咀嚼吃掉后才到:“本座却是觉得无妨。”

“东方有没有想过,以后随我去竹园住些日子?”

东方不败动作顿了顿,但神色依然平淡:“这些事情有些远,本座想不到。”

李寻欢也不追问,笑笑,倒了杯酒递给他。天气寒凉,喝些酒暖胃也是好的。昨天去了树上饮酒,纵然青梅酒甘甜,但看东方不败的意思却不是很喜欢,今日便换了更烈一些的酒,倒在白玉的杯子里头泛着好看的颜色。

“试试看,今儿从丹兄那里讨来的。”

东方不败端起了酒杯,脑子里却想着暗衣并没有把这事儿告诉他。想来并不是瞒报,而是李寻欢去的神不知鬼不觉,暗衣压根儿没察觉。

身边这人的武功到底有多高呢?东方不败突然起了兴趣。

不过脸上却是分毫不显露,端起了酒杯浅抿一口。

微辣微甜的味道瞬间溢满口腔,刺|激着舌尖,不似烈酒的痛快,也不似一般果酒的甜香,这种适中的味道让东方不败喜欢起来。

他习惯于喝烈酒,那种爽利灼烧的感觉让人着迷。他也知道身边的男人也是喜欢烈酒的,但这几日,他却甚少喝那些远远就能闻到浓重酒味的酒了,反倒是换了这些算不得浓烈的酒。

“不错,就是还是甜的。”东方不败撂了酒杯,自己伸手又斟满了。

李寻欢见他喜欢便笑道:“酒是好的,但若是日日喝烈酒怕是要伤身。以前不在意,以后可是要在意些的。”

“为何?”东方不败端起酒杯,状似问得很随意。

“我还想活得久些,等着与你白头到老。”李寻欢答得顺畅,语气轻快,如同在谈论些平常事情。

东方不败却是用宽大广袖微微掩口,将那杯酒倒进嘴里,顺道掩饰了嘴角流露出的一抹弧度。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偕君同观凤凰舞,生则同床死同衾。

这些诗句看上去美好无比,但却全然抵不上这个温润男子的一句平铺直叙的大白话。

东方不败端起酒杯,李寻欢亦是端起杯子,与之轻碰。

一切尽在不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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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一早,东方不败与李寻欢离开黑木崖,在百里之外的山坡上看了日出。

鲜红色的火狐裘衣,领子上的红色绒毛更是显得男人肤色胜雪。东方不败负手而立看着从远处云端跃起的红色朝日,李寻欢则是偏着头看着身边的人。

“你若是敢忘记昨日所说之言,本座就杀了你。”东方不败并没看他,语气淡淡。

李寻欢笑容温润,伸出了手握住了身边人冰冷的手掌:“我此生,定不相负。”

作者有话要说:似乎没肥到哪里去……趴桌

生则同床死同衾,这句话或许没有其他诗句那么感人,但却是莲子心里最最感动的。何人能看淡生死,何人能在生前死后独守一人呢?

或许这种感情不壮丽,却是美好的

祝愿教主探花一生幸福

明日更新预计在下午,如果我的爪机不给力的话那就要晚上了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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