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心柔第一次出庭(3 / 3)
也就是说,他的大脑功能受损,很多行为异于常人,精神状态有问题。
沈峻川又拿出小三的遗嘱证明。
遗嘱签署日期是鹿老爷子脑出血中风期间,精神状态不稳定的情况下按手印,不存在法律效应。
“报告法官,我这边可以提供证据证明,遗嘱人为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因为年老,生病,头脑机能退化而逐渐失智,从而丧失正确表达思想和决定的能力。
一个不知自己是谁的人,一个行为不受自己理智控制的人,自然不能作出遗嘱。
作出遗嘱也不能视为他真实的意思表示,《民法典》不认可缺乏遗嘱能力的人作出的遗嘱。”
沈峻川十分平静的在法庭上陈述。
小三瞪大眼睛,着急了:“凭什么?你凭什么一句话就否定遗嘱无效?
鹿先生心里爱的人是我,根本就不是那个糟糠之妻。
他最疼我了,把钱留给我儿子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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