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读书 » 其他 » 综穿精致利己九婴,她杀穿甄嬛传 » 第353章清穿-康熙后宫荣妃马佳氏(完)

第353章清穿-康熙后宫荣妃马佳氏(完)(2 / 2)

温家消失的悄无声息,随之消失的还有卫临一族,以及孙答应和那侍卫一家。

沈家中,沈眉庄亲眼看着自己额娘被勒死,她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只是那黑衣人问了一句话,甄嬛重要还是沈母重要,沈自山和沈眉庄那些兄长嫂嫂们就看到沈眉庄犹豫了,还问了句:“嬛儿?嬛儿怎么了?”

“??”所有人满是疑惑,沈母也是不可思议,直接拔下簪子自尽了,临死对着沈眉庄方向,满是恨意。

沈眉庄这才回神,就看到沈自山等人一个个惨死在她面前,可是没有处死沈眉庄和甄嬛,而是让他们成为普通百姓,不是清高,不是觉得父母亲族都是累赘,让都没有亲族了。

浑浑噩噩不到两人,两人自尽了,在临死之前觉醒前世记忆才崩溃自尽的。

康熙处理完一些琐事后去了畅春园,但是吉鼐不满意,于是弘时、弘昼、弘历被绝嗣了,没有查出是谁做的,但是被康熙按在了乌雅成璧和柔则宜修身上。

胤禛本人就在得知消息时候被齐月宾下药,再也没有生育能力,于是康熙直接下令齐家夷三族,齐月宾赐死。

齐月宾连喊冤枉的资格都没有,如今胤禛后院年世兰当家,可是吉鼐将事情都让人告诉了年世兰,年世兰直接弄死了胤禛,自尽了。

对于此事康熙没有处置年家,实在是自家这个儿子做的不地道,但是没想到很快这件事传扬出去,年世兰被追封等一系列措施才摸出了皇家丑闻的影响。

只是乌雅成璧和胤禛一脉的名声,是彻彻底底的脏了,遗臭万年那种。

只是吉鼐没有让康熙驾崩,他在的时候,她们日子会更好过些,她们这些有儿子的都被康熙宽和送到各自儿子府邸,只是吉鼐不想去,因为太乱。

康熙:……

反正也没有照顾这个糟心儿子的要求,吉鼐自己过不好吗?

等到康熙驾崩时候,吉鼐就跟着去了,毕竟留下挺厌烦的,不过胤祉过得不错,原主很满意就是。

番二:重生康熙二十年大封时候(甄嬛传)

唐落这次到来时候是在康熙二十年大封前一年,唐落也就是吉鼐将承瑞、赛音察浑以及长生长华四个崽崽魂魄塞入,一块再生下来。

唐落也就是吉鼐在两个月后爆出有孕,还是多胎,毕竟两个月都有些显怀了。

十月怀胎,自然到不了十月,吉鼐生下四个阿哥,惊呆了前朝后宫。

正好赶上大封,大清第一对四胞胎,可是吉兆,不可能只是一个妃位。

于是这一次吉鼐被封为了荣贵妃,排在温贵妃前面,居皇贵妃佟佳氏之下。

就在康熙二十二年,炎夏却在一晚下着大雨,胤祚夭折,乌雅成璧崩溃的怨恨胤禛时候,吉鼐控制着胤禛在所有人面前说道:“凭什么骂我,是你和隆科多抱在一起亲,你可是皇阿玛的后妃,呜呜呜呜呜……”

胤禛自己不想说的但是他控制不住自己,这话一出,所有人都惊讶,佟佳氏最先开口呵斥胤禛。

但是康熙眼神都变了,因为乌雅成璧惊慌的害怕了。

此时孝庄还在,于是孝庄和康熙一起彻查,确实如此,乌雅成璧赐死,乌雅氏一族和隆科多谋害皇嗣未果,乌雅氏一族夷三族,佟国维一脉赐死,皇贵妃佟佳氏病逝。

胤禛过继隆喜一脉,没有一年就夭折了。

吉鼐很满意这个结果,等到三十一年康熙亲征病重时候,直接嘎嘣死了,只是在大胜利之后死的,自然是太子胤礽登基。

胤祉可是和胤礽关系很好,一直支持胤礽,而且吉鼐还曾抚养过胤礽,吉鼐被封为皇贵太妃,是最高的位份。

胤祉被封为诚郡王,在开府后,吉鼐就住进去了,至于三福晋还是选了董鄂氏,只是这一次她直接给儿子下了绝子药,董鄂氏生下两个嫡子后,再说吧。

因为这个儿子后院乱,她看着糟心。

至于四胞胎就交给胤礽了,胤礽也很无奈,但好在这次瓜尔佳氏为皇后,胤礽也没有和李佳氏生下庶长子,一切都不一样了。

所以牺牲康熙,幸福你我他。

荣宪小可爱是留京的,嬷嬷想要拿捏就被吉鼐弄死了,至于驸马想要拿捏直接被制造成傀儡。

柔则又开始勾引胤礽了,胤礽直接赐死,还刺死了觉罗氏,费扬古被贬为庶人,这次也别蹦跶了。

时光飞逝,就这样胤礽在位三十年,准备退位给皇后瓜尔佳氏所生的嫡长子,如今他已经逐步掌控政权,在退位之前举办大选。

安陵容、方淳意、夏冬春都没有入选,富察欣怡等嫁给宗室。

甄嬛这次可没有故意听不见,被赐给胤祉,沈眉庄被赐给胤祺。

吉鼐看着入府的甄嬛,眼皮跳了跳,不过可以看戏,如今除了董鄂氏的四子一女,后院妾室一个孩子也没有,前世这些可是闹腾死了,所以还是不要有了。

甄嬛虽然不甘心成为胤祉的格格,但是已经如此了,就准备抓住胤祉的心,还想要挑衅董鄂氏,于是容貌变得越来越像甄远道。

胤祉直接将甄嬛禁足了,无论甄嬛做什么,带着浣碧都出不去院子。

这次活了二十年就抑郁而终。

而沈眉庄还是端着嫡妻的架子,根本就没有掀起什么风浪,就被瓜尔佳氏和刘佳氏给弄得绝子,还日日躺在床上,不到一年就病死了。

吉鼐这一世在在胤祉府上待着,后面时不时去其他儿子处呆呆,日子过得很和乐……

----------------------------------------

举报本章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