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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誓言(1 / 1)

陈斯瑾在老宅住了两天。

挨了那八十下,皮肉之苦反倒让心里好受了一些,像是那些说不出口的愧疚和感情终于找到了一个出口,顺着肿胀的棱子和青紫的伤痕泄出去了一点。

沈玉卿盯着他吃饭,一碗饭吃完又盛一碗,排骨夹到碗里堆成小山,他说“够了”,她当没听见,继续夹。他不想让她担心,就一口一口地吃。两天下来,脸上总算多了一点血色。

回到公司之后,他强迫自己把精力集中在工作上。

他用了几天时间把之前积压的事务处理干净,又把几个不太安分的董事叫来谈了一次话,态度不卑不亢,分寸拿捏得恰到好处,既没有撕破脸,也让对方明白了他的底线。那几个老狐狸从他办公室出来的时候,脸色都不太好看,但也没再说什么。

董事会那边暂时稳住了,业绩也在慢慢回升,虽然还是会偶尔想起那个小朋友,但至少没有再因此影响工作。

江俞淮那边,日子过得比陈斯瑾预想的要硬气得多。

军训在九月,他这回没犯傻,每天出门前认认真真地涂防晒,脖子、手臂、脸上,一处都没落下,晒了十几天,皮肤只是微微黑了一点,跟三年前那次黑成炭的模样判若两人。

军训最后一天,所有医学生被召集到学校的大礼堂里,举行宣誓仪式。

礼堂很大,坐满了人,黑压压的一片,所有人都穿着刚发的白大褂,有的还没拆封,皱巴巴的,但穿在身上就是不一样。江俞淮坐在人群中,低头看了看自己左胸前的校徽,伸手摸了摸,针脚很密,绣得挺精致的。

台上,一位头发花白的老教授走上讲台,全场安静下来。他站在话筒前面,没有拿稿子,目光扫过台下这些年轻的面孔,沉默了几秒,然后开口,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清清楚楚。

“你们选择了学医,就是选择了一条辛苦的路。”

他顿了一下。“这条路很长,很累,有时候会很孤独。但你们要记住,你们今天站在这里,是为了什么。”

他举起右拳。台下所有人跟着举起来。

“健康所系,性命相托——”

江俞淮跟着念,声音融在几百人的声浪里,每一个字都从胸腔里挤出来,带着一种他从未有过的、庄重的、滚烫的力量。

当我步入神圣医学学府的时刻,谨庄严宣誓:

我志愿献身医学,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医德,尊师守纪,刻苦钻研,孜孜不倦,精益求精,全面发展。

我决心竭尽全力除人类之病痛,助健康之完美,维护医术的圣洁和荣誉。救死扶伤,不辞艰辛,执着追求,为祖国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人类身心健康奋斗终生。

宣誓完,江俞淮的眼泪差点掉下来。

他不知道的是,台下工作人员里有一个戴棒球帽的男人,手里拿着一个摄像机,镜头一直对着他的方向。那个男人帽檐压得很低,混在人群中一点也不起眼,他把江俞淮宣誓的整个过程都录了下来,从举起右拳到放下手臂,从第一句到最后一句,一帧都没漏。

当天晚上,这段视频就被发到了陈斯瑾的手机上。

陈斯瑾是在书房里看的。他关上门,把手机靠在书桌上的支架上,点了播放。画面晃了一下才稳下来,镜头拉近,对准了人群中那个穿白大褂的少年。

他站在人群里,手臂抬起,白大褂露出细瘦的手腕,他举着右拳,下巴微微抬起来,目光坚定地看着前方,嘴唇一张一合地念着那些誓词。视频的收音不太好,周围的声音很杂,但江俞淮的声音还是能听出来。

陈斯瑾靠在椅背上,把那段视频从头到尾看了好多遍。

那小孩念完誓词、放下右拳的那一瞬间,他的眼睛亮亮的。

陈斯瑾看了很久才把手机放下,仰起头靠在椅背上。

孩子长大了,他穿着白大褂站在几百人中间,举起右拳,念着希波克拉底誓言,说要“为祖国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人类身心健康奋斗终生”。他把人教成了这样,他应该高兴的,可他坐在那里,只觉得心里又酸又胀。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地过去了。

陈斯瑾每个月都会往江俞淮学校的那张银行卡里转钱,数目不小,够一个大学生过得非常宽裕了。

但江俞淮一分都没动,他收到转账短信的时候愣了一下,他把银行卡扔进抽屉最深处,再也没有拿出来过。

他重新办了一张银行卡,新卡号他谁都没告诉,打工挣的钱就存在里面,虽然不多,但每一分都是他自己的。

他课余时间做兼职,又接了几个家教的活儿。他把时间排得很满,忙到没有空闲去想那些不该想的事,忙到每天晚上回到宿舍倒头就能睡着,连做梦的力气都没有。

虽然辛苦,但他能养活自己了,甚至还攒下来了一点钱,不多,够交下学年的住宿费。他看着银行卡里那点余额,忽然觉得自己好像也没那么没用。

他把陈斯瑾的所有联系方式都拉黑了,电话、微信、qq,一个都没留。但他不好意思把张琪也拉黑,张琪对他一直不错,送东西的时候跑前跑后。他要是把张琪也拉黑了,显得太小气了,也太心虚了。

于是陈斯瑾就让张琪帮忙传话。有时候是“好好学习”,有时候是“该考的证要早点考了,别拖”,有时候是“天冷了多穿点”。江俞淮每次看完都说“知道了,谢谢张姐”,态度好得很。

只是他该怎样还怎样,不主动联系,不主动问候,不主动汇报,把那些话当作耳边风,刮过去就刮过去了。

一个学期就这样过去了。秋天的时候,川西的银杏叶黄了,落了一地,踩上去沙沙地响;冬天的时候,这里比京市暖和,不用穿很厚的衣服就能过冬,但他总觉得少了点什么,或许是少了那个会在玄关给他递围巾的人,少了那个会说“路上小心”的声音,少了那个站在校门口、手里抱着一束花、被风吹乱了头发也不在意的身影。

他把这些东西压在心里最深处,他时不时会拿出那张拍立得看一看,看完了又把它夹在那本深蓝色的记错本中间,连同爱意也藏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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