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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1 / 3)

林家原先的老宅子已经不在了,一开始被那个入赘男卖掉又把钱花个精光,林振华回内地时有想过把林家老宅子买回来,但宅子已经被拆分,作了其他用途,之后南城搞建设,原宅被拆,那块地上建起新的建筑,一切都变了,找不到林家任何痕迹,林振华只好作罢。

其实原先林振华找不到林家老祖宗的坟墓,毕竟经历过那段特殊时期,但林振华用了钞能力,他一个香江富豪在南城撒钱投资,南城当地政府肯定欢迎他,帮忙寻找,总算找到荒凉的坟墓地。<

林振华有想过把生母和祖父母迁坟到香江那边的风水宝地,但祖宗讲究落叶归根,三位已经埋在黄泥土里几十年,何必要惊动他们?最后林振华没有动,只动了他生父的坟墓,不管从哪个角度来说,入赘男都不算林家人。

这次祭拜祖宗,不只有林好雨他们自家人来了,还有一些林家在内地的亲戚,大家血缘关系很远了,已经出了五服那种,但林振华是林家最有出息的人,都说富在深山有远亲,林振华不仅不在深山,还是从香江回到南城的,那一堆堆的人可不就吻上来了?

总之,林家祭拜祖宗搞得非常隆重,非常热闹,来的人非常多。

林好雨和林康睿两个小的在外人眼里,就是最好接近的对象,所以凑近他们姐弟的人一波接着一波,林好雨看得眼花缭乱,但即使她记忆力不错,也不能把这些人跟他们的名字全部对上号,人太多了。

还有,她嘴角已经笑僵了,祭拜祖宗真不轻松呢。

在拜祭完林家老祖宗后,林振华没有拘束林好雨他们,不过也叮嘱几人,出门要随身带保镖,现在内地有些地方挺乱的,虽然南城治安不错,不过以防万一,有保镖保护更加安全,尤其林好雨第一次来,人生地不熟的,她还长着那样一张到哪都不会被忽视的脸。

林振华身边一直有随身带着保镖的,来到内地后,又聘请了几个保镖,林好雨知道林振华聘请的保镖是退役军人时并不觉得惊讶,这些长腿哥哥姐姐看着就一身正气,身手利落得很,等她知道保镖是谢知劲跟内地这边某单位合资建的安保公司时,才是真的惊讶,因为这家安保公司声誉有保证,很多富豪都会在这家安保公司聘请保镖,谢董人脉牛哇。

“六妹,妈咪和你爸爸要陪着你爷爷奶奶,你和小七要注意安全,你还要注意身体,记住没有?”孙淑慧真的不能完全放下心来,不过,她得陪在婆婆林李玉珍身边,他们难得回来这边,林家那些关系很远的亲戚都想要过来走动一下,林李玉珍要接待这些亲戚,孙淑慧要跟着一起忙碌,还有林振华在南城的一些商业合作伙伴的家属,太太外交很重要的。

“妈咪,我知道。”林好雨连忙点头,她随身带着相机,早就迫不及待想要出门到处玩耍了,她才不想待在家里见一个个客人,肯定会把脸笑僵的。

“家姐,我们快点出门!”林康睿的脚已经抬起来了,他是一秒都不想在家里多待。

林好雨一摆手:“走~”

林好雨和林康睿带着身后一男一女两位英姿飒爽的保镖,出门后直奔谢家,林好雨不敢落下谢明姗,不然谢明姗肯定要说她不够朋友,自己偷跑去玩了。

“明姗,你要出门玩吗?”林好雨到谢家后,直接去找谢明姗。

谢明姗当即点头:“去!我也不想待在家里,我们快点出门去玩,走走走。”

“难道你在家里也有不想见的客人?”林好雨好奇。

谢明姗看着林好雨:“难道你也是?”

林好雨伸手,跟谢明姗手拉手,互相看看对方,都明了了,难姐难妹呀,出门玩很快乐,但要见很多很多陌生人就不那么高兴了。

慈姑问谢知劲:“知劲要不要跟明姗好雨康睿他们出门玩?”

谢知劲:“不了,奶奶,我有工作。”

慈姑知道没戏,与陈月君相视一眼,两人无奈地笑了,难得好机会,可惜了,但她们也不想强迫谢知劲,有些事情不宜操之过急。

“慈奶奶,陈姨,谢董,我们把明姗带走了。”林好雨挥挥手,跟谢明姗手挽手离开谢家。

那么,南城之旅,是时候走起了!

南城这些年发展得挺好的,政府招商引资做得好,基础建设正在跟上来,不过确实比不上香江这个国际大都市,以林好雨的目光来看,现在的南城看起来很朴素,没什么高楼大厦,更多是低矮的房子,跟三十几年后是绝对不能比的,林好雨心中惊叹,如果不是她是从未来穿越回来的,她也难以想象未来的南城是如何繁华,简直是巨变啊。

幸好现在的市中心好吃好玩的不少,不然林好雨他们都不知道去哪里玩耍。

“还是深市那边更好玩更有趣,不过,南城的风景好,我给你拍的照片更好!”谢明姗沉迷于给林好雨咔嚓咔嚓拍照,“我真后悔没把我给你设计的衣服带过来,不能换装了,不过,我突然有很多灵感了。”

林好雨哈哈一笑:“没有带衣服过来有什么关系,你有服装设计灵感不是更好吗。”

谢明姗就一边拿着胶片相机给林好雨拍照,一边唰唰记下自己不断冒出来的灵感,真是要忙不过来了,恨不得多长出两只手。

林康睿是最底层的那个,本来出门想要好好玩,现在他根本没找到什么好玩的东西,于是,只能主动沦为打杂小弟,被谢明姗指挥得团团转。

林好雨几人出众的相貌和特别的行为,引来不少路人的关注,甚至有大胆的人走上前问林好雨能不能给签个名。

林好雨愣了一下,哭笑不得地说:“我不是明星。”

“啊?你长这么漂亮不是明星?”那人吃惊道。

林好雨摇头:“我们就是普通路人。”

听到林好雨的话,周围看热闹的路人看着谢明姗又换一卷胶卷,面上露出肉痛的神色,败家子啊,这么咔嚓咔嚓拍下来,有多少胶卷都不够用。

“好雨,你说普通话怎么这么标准的?一点口音都没有。”谢明姗稀奇。

“因为我厉害嘛,”林好雨相当自信,“你的口音也不明显。”

讲粤语的人说普通话一般口音会比较明显。

谢明姗:“因为我专门找老师练过,我大哥的要求非常高,不知道他怎么练的,他的普通话听起来也没有口音,很标准那种。”

“不愧是谢董。”林好雨说这句话已经说累了,但想到谢董,她下意识磨了磨牙,上次打牌输得太惨烈了,她记忆尤深。

“咦,明姗,我们进那家旗袍店看看,那些旗袍看起来都很漂亮。”逛着街,林好雨突然发现藏在众多店铺中的小店,她一说完,立刻往旗袍店走去,其他人赶紧跟上。

旗袍店店主穿着一身旗袍,显得人看起来有一股独特的韵味,不过店里比较冷清,反倒是左右两家服装店生意更热闹,林好雨听了一耳朵,两家服装店揽客说的是货从香江进的,都是香江最流行的服装。

林好雨一行人得到店主的热情招待:“旗袍可以试穿,不合身可以改。”

“好雨,这件粉色的旗袍看起来很适合你,买吗?”谢明姗一眼挑中粉粉嫩嫩的粉色旗袍。

林好雨想说不要粉色,但是眼睛落在那件粉色旗袍上后,立刻改了主意:“我试试。”

管它是不是粉色,她喜欢的就是最好的。

店里有一个小小的换衣间,林好雨拎着那件粉色旗袍进去换上,竟然刚好合身,连改都不用改了,就是林好雨觉得穿上粉色旗袍的自己也变得纷纷嫩嫩的,好粉。

“但是很好看!我的眼光果然是最好的!”谢明姗又举起她的胶片相机,咔嚓咔嚓,她嘿嘿一笑,从相机后面伸出头,竖起大拇指,小声,“好雨,你身材超棒的!”

谢明姗非常清楚林好雨的尺寸,黄金比例,该长的长,该瘦的瘦,不过她是第一次见穿旗袍的林好雨,这件旗袍让林好雨的好身材尽显,也让她的灵感再一次暴涨,跟着好雨走,哪哪都是谢设计师的天堂!

咔嚓~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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