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3 / 5)
晏同殊起身,目光凛然,“走,回开封府。”
回到开封府,晏同殊让人将高盛梅,汪玉颜,汪初凝的验尸报告调了出来。
死亡时间两个十三,一个十五,验尸后,十六号,领走尸体。<
今日二十号,停尸三天,出殡很合理。
三个人身上都有鞭伤,经过比对,确认是看押犯人的衙役催促犯人干活时殴打留下,分别在胳膊,大腿,后背。
衙役鞭打犯人有要求,不能致命,不能影响第二天干活。
所以鞭伤主要集中在四肢,后背,以及肉多的屁股。
但女犯人,禁止殴打屁股。
这么看,看押高盛梅,汪玉颜,汪初凝的衙役很守规矩。
除此之外,高盛梅还有一些被殴打的旧伤。
上次审案时提过,高盛梅的前夫有醉酒家暴的习惯,这些旧伤应当是那时候留下的。
三人的尸体被发现时,均是仰卧姿态,头面上仰,双手张开,指缝有泥沙,眼睛半睁,肚皮微涨。
口腔鼻孔内均检查出了水沫,泥沙和与血污。
腹部肿胀,并有积水。
这些特征都与溺水而死相符合,没有什么疑问。
晏同殊往后翻验尸报告,又翻出了另一份三人的验尸报告。
她疑惑地数了数,一人两页验尸报告,当六页,但这里总共有二十四页。
以三人六页为一份验尸报告来看,四份报告,字迹,确认签名都不一样,汪玉颜的第二,三,四份验尸报告的字迹和高盛梅、汪初凝的也不同。但内容大差不差,最终结果都是生前失足落水而死。
晏同殊略一思量,猜测应当是汪铨安不服检测报告,怀疑妻女死亡有隐情,故而又另请了三位自己信任的仵作反复验尸。
而汪玉颜的母族钟家也是如此,故而有了这几位仵作,共二十四页的验尸报告。
真的只是巧合?
汪铨安和钟家如此谨慎,反复换人验尸,这验尸报告应该是可信的。
但这也太巧了吧?
不说汪铨安和钟家,晏同殊也没法相信这是单纯的巧合。
尤其,失足落水和将活人推下河淹死,验尸上并不能明确划分。
晏同殊思量再三,决定去案发现场看一看。
晏同殊带着珍珠来到案发的河堤。
河堤长十里,一眼望不到头。
高2.4丈(约八米),宽2.1到2.7丈(7-9米)。
简而言之,这是个未完工的小河堤。
汪玉颜,汪初凝,高盛梅出事时的值班衙役并不是同一个。
晏同殊分别将两人叫了过来。
汪初凝和高盛梅出事时当值的衙役叫扈边,扈边二十七岁,汴京人。
晏同殊问询后,扈边说:“回晏大人。那两个女犯人出事时,正是小人当值。不瞒晏大人,这事不止您问,已经来了两波人反反复复问了好几次了。那两女犯人是朝廷专门交代严格看押,不允许特殊照顾,所以众兄弟们不敢徇私。”
一般服刑的犯人,如果家中拿钱打点的话,很多衙役会捞点油水,然后放水,尽量给犯人分配轻松的活计。
扈边这话的潜台词是他们在汪家人的事上没有收钱,是在撇清干系。
扈边谨慎道:“那两女犯人出事时,正担着碎石前往中段,前一夜下过雨,河堤湿滑,她们二人又身娇体弱,脚下打滑,就摔下去了。”
扈边指着那河堤中段的位置。
晏同殊走过去,中段这里的河堤有缺损修补的痕迹,汪初凝和高盛梅当时应当是担着碎石过来填补,春日,有雨,河堤湿滑,脚下打滑,落水被淹很符合逻辑。
而且这么久了,就算是意外,河堤这也找不到线索。
晏同殊问:“当时现场就你一个人吗?”
扈边:“还有几个犯人也在。”
晏同殊让扈边将那几个犯人带过来,果然供词和扈边的一致。
等扈边和那几个犯人离开,晏同殊让人将自己领到汪玉颜出事的路段,叫来了当时当值的衙役,甘九。
甘九一开口和扈边一样先撇清自己的干系,言明自己绝对没有收受任何钱财,这才说道:“晏大人,实不相瞒,那女犯人刚来时怨天尤人,也不干活,但性子狠着呢。打几鞭子,就开始咬着牙干活了。她干活特别卖力的,吃饭也抢得凶得很,很多女犯人都怕她。
十五日早,就是脚下这个路段,发现了一个河堤缺口,在比较下面的位置,河水冲刷,十分凶险,需要绑着绳子跳下去补。咱们惜命,不乐意,那犯人也不愿意,怎么打都没人愿意。
就那个姓汪的女犯人,忽然自告奋勇,要去。有人接下这个烂摊子,我心里挺高兴,还对说她,好好表现,立功后,我申报上去,兴许能给她减刑。
一开始还挺顺利的,我们在她身上绑了绳子,在岸上拉着她,她背着碎石和工具,跳下河,慢慢填补河堤,谁知道不知怎的,忽然咱们几个手上一松,绳子就断了,人也落河里没影了。”
晏同殊拧紧了眉头沉思:“她是主动的。”
甘九:“是啊,这事真不赖我们。我们一直把绳子死死地拽手里,没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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