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读书 » 纯爱同人 » 阴阳不隔:大明星身边有鬼在蹦迪 » 第56章节目二期(2)

第56章节目二期(2)(1 / 2)

第56章节目二期(2)

高易悬是最后出场的,自从那次在山里晕倒后他就一直奇奇怪怪,还格外畏寒。他扮演美人鱼的父亲海王,穿着却格外臃肿,因为里面加了秋衣毛衣和马甲。

高易悬知道自己这是阴气入体,轻则伤身重则折寿早死,只能熬着扛过去。

赵清楚这个人还是很放得开,懂得制造节目效果的。迫不及待对着应执生喊父王,无视了扮演未婚妻角色的白程。

应执生目光扫过正在和鬼唠嗑的娄胜,敷衍点头回应。

【匿名用户441:不是,赵清楚叫你爹你还真敢答应?!】

【多喝热水/-:不然呢,赵清楚叫都叫了,不答应岂不是不礼貌[微笑]】

【无敌矿泉水:到底是谁不礼貌,大家心里都有数哈。】

简茜臭美完今天的造型后,按照流程开嗓唱起歌,亮片贴在眼角在灯光下闪烁。她这段时间有特地去学过美声,种种表现让观众眼前一亮。

赵清楚清清嗓子和他的人鱼公主对唱,习惯性营业cp他下意识要和简茜来一场深情对视,却发现简茜在和齐畅手牵手互动,根本不往这边看。

周浩吉无法忍受被忽视冷落,扬起笑容开玩笑说:“清楚哥,简茜姐忙着和齐畅姐玩呢,咱俩对视,我来跟你配合。”

“不用。”赵清楚想也不想拒绝,“咱俩没这戏份。”

这边嘉宾优异的表现和谈论的话题,应执生都不曾参与其中。弹幕议论纷纷说他不合群没有节目效果,应执生却在等娄胜回来。

娄胜飘回来老实交代:“刚刚我发现个小男孩,哭着喊着找爸爸妈妈,我就帮他问问。”

应执生捂住麦侧身问:“然后呢?”

“后来我才知道,他爸爸妈妈的灵魂被他吃了!”得知真相那一秒,娄胜毛骨悚然撒腿就跑,连个回头都不曾有。

白薏凑过来告诉娄胜:“你有没有听见从海里爬出来的鬼在唱歌?”

又在唱歌。娄胜不可置信问:“怎么,他们也是爱唱啦啦啦的人鱼公主?”

应执生没忍住低头笑出来,正巧柳其峰在鼓励周浩吉来一段清唱。几乎是在场所有人,都认定应执生这是在嘲笑周浩吉。

周浩吉脸火辣辣的疼,皮笑肉不笑问:“生哥笑什么?”

娄胜拱火:“笑你头发贴头皮显脸型,造型像是掉过臭水沟。”

应执生微微点头,认同娄胜的观点,并原封不动复述出来。吓得导演赵伍连喝五口水压惊,赵清楚畅快兴奋到姿势扭曲疯狂跺脚。

简茜和齐畅没敢说话,白程选择袖手旁观。

【全世界都是我的狗:好浓的火药味,没见过哪个综艺回回开场就是暴击的】

【大吉小利:*****!应执生就是个贱人!一而再再而三针对周浩吉这个新人,不会是发现浩吉的天赋就嫉妒吧!】

【为我花生784:说的也没错啊,造型确实难看,头发里还有烂菜叶子】

【多爱我一点:神经病吧!周浩吉头发上是为了符合人设的水草!赵清楚为浩吉打抱不平气得跺脚,好兄弟一辈子】

【all浩吉:不会有人不知道吧,跺脚的谐音是断交,因为这件事儿,赵清楚决定和应执生断交】

【洋耗子肉质鲜美:这才是真正的神经病】

【匿名用户xsd:我看见应执生自言自语了?你们看见了吗?好恐怖好诡异的感觉】

【为我花生399:正常,生子可能是有自己的小世界,我也会自言自语啊】

【无遇不比336:应执生在和鬼说话,在和一个高瘦还帅的男鬼说话】

【裤衩子:又来个神经病,神经病这么多以后谁还敢上街闲逛】

……

周浩吉算是彻底和应执生撕破脸皮,游戏开始后他拍了下白程的肩膀想要结伴而行,不曾想直接吓得白程原地跳起来。

白程以为,又是白薏。

然而满怀恨意的白薏和李平,就这么紧紧跟在身后,亦步亦趋杀机重重。

简茜齐畅和赵清楚三个人走着,根据地图寻找目标地,他们邀请应执生和高易悬一起。

应执生向左迈一步靠近娄胜,感受到刻骨的冷意后心情愉悦起来,“走吧。”

高易悬向来都是独来独往,和这些歌手明星合不来,这次倒是一反常态选择跟着赵清楚等人。

路上,高易悬贴上暖宝宝后,突然开口问应执生:“你相信世界上有鬼吗?”

赵清楚斜着看这个网红道士,怎么神神叨叨的,参加个综艺还不忘宣扬封建迷信。

应执生停下脚步,跟在后面瞟着的娄胜一个不察直接撞上去。这股冷气近乎是深入骨髓的刺痛难忍,他回答:“我相信灵魂不朽。”

灵魂不朽。高易悬将这四个字在心里默念,没有多说,继续当个存在感不高的小透明。

来到一家钢琴房,相貌堂堂打扮绅士的男人等候已久,见到众人眼前一亮,笑着说:“欢迎欢迎,欢迎挑战。”

“我们这里是挑战题板上的高难度曲目,很适合应天王呢。”娱乐圈谁不知道,应执生的钢琴水平高到有国家级大师收徒培养,《胜钟情》和《败执意》里都融合了高超新颖的钢琴演奏。

这个时候周浩吉和白程好巧不巧也来到这家店。这家钢琴房是地图上距离第二近的挑战地点,双方心照不宣想要避开彼此,又滑稽地凑到一块儿。

简茜笑着问:“生哥你要挑战吗?我和齐畅也想试试。”

“这钢琴挑战手拿把掐了。”赵清楚自信满满。

娄胜已经挂在天花板上,满怀期待等着应执生的演奏。

举报本章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