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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6)(5 / 6)

但是,这个属性只适用于它所应用到的生活过程中主要的东西,而不适用于次要的东西。被当作表现经验性格材料的详细事件和活动都属于次要的东西。这些取决于外在环境,这些外在环境带来性格根据自身本性而加以反应的动机,同时由于它们可能很不相同,因此经验性格具体表现的外在形式,生命过程确定的历史形式,将要适应它们的影响。

现在,这个形式可能很不相同,尽管具体表现所必需的东西其内容仍然一样。

例如,一个人的博弈是为了好胜还是为了荣誉,这无关紧要,真正重要的是他到底是欺骗还是公平,后者取决于理智性格,前者则取决于外在环境。同一主题可用许多不同的变化方式表现出来。同样,同一性格也可以用许多不同的生命表现出来。

但是,无论外来影响如何不同,在生命过程中表现的经验性格,无论采取什么形式,都必然正确地将理智性格客观化,因为性格将它的客观化折兑成适应实际环境的既定事实。现在如果我们希望了解在意志具体表现的最初活动中,意志如何决定那些将其客观化的不同理念、如何决定各种不同形式的自然物,而意志的客观化就分布在这些自然物之间。

因而在具体表现中,这些自然物彼此之间必然具有某种关系,我们必须假设外在环境对生命产生类似的影响。我们必须假设在单一意志这些具体表现之间,有一种普遍而相互的适应,可是我们不久会更明白,所有时间上的决定都应当排除,因为理念在时间之外。根据这一点,所有具体表现必适应本身进入的环境,而这种环境也必已适应这种具体表现,尽管这种具体表现在时间中所占的地位很迟,并且我们到处看到这个自然的交感作用。

所以每一种植物都适应栖息地的土壤和气候,每一种动物都适应自身的组织成分、觅食并为身体提供养分,在某种范围之内以某种方式加以保护使其不受自然敌人的侵害,眼睛适应光线和光的折射,肺和血液适应空气,鱼的气囊适应水,海豹的眼睛适应向外看时必须通过的媒介物的变化,骆驼胃中的水囊适应非洲沙漠的干燥气候,鹦鹉螺的帆状物适应推动它前进的风,以此类推一直到最使人惊奇的种种外在适应。

不过,这里我们必须离开一切短暂关系,这些关系只能涉及理念的具体表现而不涉及理念本身。

因此也应回过头使用这种解释,我们不但要承认每一种生物都适应特定的环境,而且也要承认在时间上先于这一类的环境本身,还要重视将要在环境中显露的东西。在整个世界中客观化的是同一个意志,对意志来说无所谓时间,充足理由原则的这个形式不属于时间范围,也不属于它的最初客观性,即理念,只属于本身短暂的、个体认识这些理念的方式和理念的具体表现。

因此意志客观化在理念之间如何分布,从时间上来看没有意义,因为时间不起任何作用。同时,根据现象服从的因果法则,其具体表现较早进入时间中的理念并不胜过进入时间中较迟的理念,甚至相反,进入时间较迟的理念反而是意志最完全的具体表现,较早的具体表现必须适应较迟的具体表现。

因此,行星的运行轨迹倾向于椭圆形,地球的自转,水陆的分布,大气、光、气温以及所有这种现象,在本质上相当于和声中的低音,必须预先适应将要产生的生物,它们将是这些生物的维护者和支持者。同样,土地适应植物的营养,植物适应动物的营养,动物又适应其他动物的营养;反过来,它们都适应土地的营养,自然界各个部分彼此相洽,因为各个部分表现的是同一个意志,但时间历程与其最初及唯一适当客观化的理念是完全无关的。

即使到现在,当生物的种类只维持原有状况而不再产生新物种时,我们还到处看到自然界这种延伸到未来并似乎脱离时间过程的现象,这是已经存在者对尚未存在者的自动适应。

鸟类为自己未来的小鸟做巢;河狸造坝而不知目标到底是什么;蚂蚁、土拨鼠和蜜蜂贮备食物准备过冬,而事实上它们从来没有体验过冬天究竟怎样;蜘蛛用缜密技巧建造陷阱准备捕捉未知的牺牲品;昆虫选择将来可以养育幼雏的地方产卵。

春天,雌雄异体的雌花解开茎上的螺旋状物,由于螺旋状的关系,在没有解开以前一直长在水底;解开以后,升到水面了。就在这个时候,长在底部短茎上的雄花突然脱开,拼命浮达水面游来游去寻找雌花。找到之后,就收缩它的螺旋叶而重新回到水底,果实就在水底生长。这里我还要说到雄鹿角虫的幼虫,幼虫在树上钻洞,准备变为雌虫那样大时以便有空间容纳生长出的角。

一般动物的本能对自然界还保留着目的论的最好说明。由于本能是一种活动,有如受目的概念所引导的活动,但又完全没有目的;因此自然界的整个结构类似于受目的概念引导的结构,然而也是完全没有目的。正如在内在目的论中一样,在外在目的论的任何情形下,我们应该视为手段和目的的东西都是自身彻底一致的唯一意志的具体表现,就我们认知的方式来说,这具体表现在时空中采取多样的形式。

可是从这个统一产生的各个现象之间的相互适应和自动适应消除了前面所说的自然的普遍冲突中出现的以及意志所必需的内在矛盾。这种和谐只达到使世界和其中一切存在物可以继续存在的地步,如果没有这种和谐,世界和一切存在物早就消灭了。所以它只达到保持生物种类的持续存在和生命的一般条件为止,不会达到保持个体的存在。

如果由于这种和谐的适应,有机界生物的种类和无机界的普遍力量彼此共存且彼此互相维护,可是另一方面,在所有这些表象中客观化的意志的内在矛盾,都表现在这些种类的个体之间永不止息的两败俱伤的斗争以及这些自然力量具体表现在彼此之间连续不断的竞争中。

这个竞争的场所和目标是物质,它们彼此都想从对方夺取物质,空间和时间也是竞争的场所和目标,事实上,借助因果关系产生的时空结合就是物质,我们在本书第一卷中曾经说明过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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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我结束所做说明的第二种主要划分,希望在一种全新思想的可能情形下,让读者彻底认识我们生活的以及造就我们的这个世界从本质上看完全是意志,同时也完全是表象。

所谓这个表象早已假设一种形式,客体、主体的存在这一事实是相对的;同时,如果我们要问,一旦我们除去这个形式以及所有附属于这个形式,并表现充足理由原则的其他形式,剩下来的是什么,答案一定是这样的:就与表象完全不同来说,这种剩下来的东西,除了意志之外,什么都不是,因此它是物自体。

每个人都发现自己就是这个意志,世界的真正本质就是这个意志,他也发现自己认知的主体,整个世界是他的表象,世界只对他的意识而存在,他的意志是世界所必需的支持者。因此从两方面来看,每个人本身就是这整个世界,就是小宇宙;这两方面在人身上都是完整存在的。真正属于他自己生命的东西也概括了整个世界的生命——大宇宙。因此像人类一样,世界完全是意志,也完全是表象,此外不可能是任何其他东西。

同时,这种问题需要更特别的考察,因为只有当一个人没有完全了解前面所说明的意义时才产生这个问题,同时到目前为止,也可以当作对它的说明。这个问题可以说明如下:每个意志都是追求某种东西的意志,都有一个目标或一个意欲的目的。因此我们要问,最后目的是什么,或表现为世界主体的意志所追求的是什么。泰勒斯对待世界本源的问题像对待许多其他问题一样,断定水是万物的本源。这个问题建立在将物自体和具体表现相混淆的前提上。

充足理由原则只涉及具体表现而不涉及物自体。只能为现象界的个别事物找出理由,决不能为意志本身找出理由,也不能为充分客观化的理念找出理由。因此对自然界每一种特殊运动或任何一种变化都应找出一种原因,换句话说,都应找出一种必然产生它的情况,但是决不能给无数现象中表现的自然力量找原因;如果要找出重力、电力等的原因,那一定是欠考虑而产生的误解。

只有当我们用某种方式表示重力和电力不是自然界原始的特殊力量而只是早已知道的一种更普遍力量的具体表现时,才可以寻找使这个力量产生重力或电力现象的原因。我们在前面详细说明过这一点。同样,有认知能力的个体本身也只是作为物自体的意志具体表现出来的。每种特殊的意志活动,必然有一个动机,如果没有动机,意志活动便不会产生。

正如物质原因只是决定在这个时间、这个地点、这个物质内,在这个或那个自然力量必然产生,同样,动机也只决定这个时间、这个地点、在这些情况下,认知者的某一意志活动是一种特殊活动,根本不决定认知者渴望的东西,却是他理智性格的表现,像意志、物自体一样,这没有理由,因为它在充足理由原则之外。

所以每个人都有引导自己行为的永久目的和动机,同时往往能对自己的特殊活动做出说明解释;但是,如果有人问他,有没有意志,或者问他为什么意志存在,他答不出来,而这个问题对他来说也确实没有意义;这只是他下述自觉的表现:他自身不是别的,只是意志,他的意志活动独立存在,而且只有在他每一时刻的个别活动中才需要动机更特殊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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