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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观念力——叔本华论文集》(10)(1 / 8)

性爱的形而上学

我们常可从文人的笔下看到对性爱的描述。一般戏剧,不论悲剧、喜剧,浪漫的、古典的,或印度剧、欧洲剧等等,都是以它为主要题材。同样,它也是抒情诗和叙事诗的主要内容。如果再把欧洲文明国家数世纪以来所有的小说列入其中,数目就更大得惊人了。这些作品,依据它们主要的内容来分,也不外是详细或简略地描写激情的各种变化而已。其中较成功的作品,还赢得不朽的声名,如《罗密欧与朱丽叶》《新爱洛绮丝》《少年维特之烦恼》等。

拉罗什富科[1]曾将这类激情比之于幽灵鬼魅之说,说它虽然传说纷纭,但毕竟无人目睹过。利希滕贝格也在他的一篇论文《论爱情的力量》中,把这激情的现实和自然的力量加以反驳和否定,这都是很大的错误。因为离开自然的人性或和它相矛盾的话,就好像一幅没有依凭的图画一般。亘古以来,那些杰出文人毫无倦怠地写出来的东西,而那些重复的题材又能为人所津津乐道,引起莫大的兴味,这不会是没来由的。而且,若没有真理,任何艺术的美也将不能存在。布瓦洛[2]说得好:

世上再没有比“真”更美的东西,唯有“真”才是最可爱的。

通常,强烈的情绪尚可压抑得住,但在特殊情况下,激烈的冲动足以凌驾其他一切的客观环境,排斥一切的顾虑,以一种令人难以置信的力量和忍耐,打破所有的障碍。甚至毫不迟疑地以生命为赌注,来满足自己的欲望,如果不能遂此目的,则以身殉之。虽未必每个人都体验过,但总是经过多少事实所证实了的,像维特(歌德名著《少年维特之烦恼》的主角)和雅科波·奥尔蒂斯[3]一类的情圣,不只是存在于小说中,在欧洲一年中至少有六个人殉情而死,只不过这些人死得无声无息而已。

因为他们的烦恼,只有新闻记者或警政机关替他们记述而已。相信读过英、法报纸的人,都可证实,我绝未言过其实。同时,我们也不难想象,为此激情而入精神病院的,为数一定更多,未经报导而殉情自杀的情侣,更不知凡几。但他们既是相互爱恋、至死不渝,既是希望寻觅至高的幸福、享受激情的乐趣,为什么不想办法排除困难、继续追求生存呢?为什么只诉诸死亡一途呢?这很让人困惑,我也无法说明个中缘由。

总之,轻微的激情,或是它的萌芽,任何人每天总能看到,除非行将就木的老人,任谁心中也有那点情愫,这是不容抹杀的事实。

由前人的言论来看,性爱事件的实在和重大,应是不容任何人怀疑的,所以被文人们引为主要题材。

诸位在怪我多管闲事之前(我是哲学家居然以文学家的常用主题为论题)更应该惊讶:何以历来哲学家竟对这人生的重大事项(即性爱)几乎全未加以观察研究?

为什么性爱问题,一直成为哲学领域中未开辟的园地?

截至目前,涉及这个问题最多的哲学家是柏拉图,他的《飨宴》和《斐德罗》就是专为此问题而撰写的,但他的缺点是,这些内容总不出于神话、寓言的范围,并且,大部分只是关于古希腊男子性变态的描写,于事实毫无补益。此外,卢梭在他所写的《不平等起源论》一文中,也曾谈到这个问题,但并不充分,且有错误。

康德在《关于美和崇高的感觉》一文中的第3节,曾就性爱加以解说,他的见解也只及于皮相,肤浅得很,加之缺乏专门常识,有些地方难免错谬。

还有,普拉德纳尔[4]在其《人类学》一书第1347页以后也曾论及这个问题,也没什么看头,毫无可取之处。只有斯宾诺莎所下的定义,充满纯朴的味道,倒有引用的价值:“恋爱是伴随外在因素的观念而带来的一种快感。”

除此之外,再也没有值得我利用和反驳的前辈了。

所以这个问题便时时萦绕在我的脑际,列入我哲学体系的一环。但我的见解,对那些正被这种激情所支配的人们,或者企图把自己丰富的感情以最崇高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人们,必将无法获得赞同,他们一定会认为我的见解太重物质观念,是形而下的看法。然而就事实来说,这个见地是形而上的,也是很超绝的,诸位只要想想今天激动了他们,使他们写了情歌或十四行诗的那个对象,如果早出生18年的话,恐怕就不会赢得他们的含情一瞥了。

何以会如此?

因为所有的恋爱,不管所呈现的外观是如何神圣、灵妙,它的根实际上只是存在于性本能之中,那是经过公认的,带有特殊使命的性本能。这一点必须牢记勿忘,性爱不仅是在戏剧或小说中表现得多彩多姿,在现实世界中也是这样。

除生命外,它是所有的冲动中力量最强大、活动最旺盛的;它占据人类黄金时代“青年期”一半的思想和精力;它也是人们努力一生的终极目标;它会妨害最紧要的事件,能使最认真的工作突然中断,有时,连最伟大的思想家也会受到短暂的困惑;它会光明正大地闯进政治家的会议室或学者的书房,衙门的公文卷宗或哲学上的原稿中往往夹入情书、毛发之类的东西。情爱纠纷可以蛊惑人设计出最恶毒的事件来,拆散最珍贵的父子之情、友情,以及断绝最强固的羁绊。

为了爱情,有时候,连牺牲生命、健康或地位、财富也在所不惜。还有,在某种场合,它会使一向正直的人忽然谎话连篇,使秉性忠厚的人变得忘恩负义。就全体来看,它似乎像恶魔一样,努力使一切混乱、颠倒。

我们不得不问:“这些喧骚、杂沓的根源是什么?”答案很简单,它的真相只不过是“男人寻找自己的伴侣”而已。

但这一件小事,又为什么能在我们重要的工作中,在秩序井然的人生中,带来搅乱和纠纷呢?我相信那些认真的研究者将会渐次给我们寻找到答案。问题只在于这事件实非如前面所推想的那样只是一桩小事而已,应说是绝大的要事,才能和当事者行事的认真和热心完全一致地适应,所有恋爱事件的终极目的,不论是以喜剧演出,还是以悲剧收场,比人生其他一切的目的都更为重要,因此,人们在追求此目的时的态度,是非常积极认真的。

因为,由此所决定的是所谓构成“下一代”的大事件。当我们退出人生舞台时,新登场的剧中人就是由这看来琐细、微不足道的恋爱事件来决定其存在,决定其性质。下一代的存在,以我们的性欲为先决条件,这些人的性质,也是由满足性欲时的对象选择,而完完全全地规定出来,并且,不论哪一点也不可能取消或改变。

这就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你若能调查各色各样的恋爱,下自最轻微的好感,上至最激烈的激情,就更能充分理解它的目的,并且也可知道,恋爱程度深浅的差异和选择个性化程度,适成比例。

因此,连目下正在谈恋爱的人都包括在内,都在为人类未来时代的组成而做认真的思虑,由这个组成而绵延到以后无数代子孙的构成。这事件,和其他的事件一样,无所谓个人的幸与不幸,问题只是将来人类的生存和他们的特殊性质而已,因而,所表现的是高于个人意志的“种族意志”,但在这重要事件之外,恋爱本身更有一种超绝的欢喜和苦痛,或令人感动与崇敬的地方,文学家以此为题材,几千年来毫不倦怠地描述那些例证。

以趣味而言,任何题材大概都无出其右。并且恋爱关系着全体种族的幸与不幸,它和其他只关系个人幸福的事件相比,犹似立体之于平面的关系。所以,没有恋爱故事的剧本,很难激起别人的兴趣。从另一方面来说,因为恋爱具有上述的特性,即使每天以它做题材,也绝对用不完。

意识中的一般性欲表现,若不是针对特定的异性,那他只是为本身着想而已,离开现象来看,不过是“求生的欲望”(性欲的本能)。但若是性欲的意识,向着特定的某个人,则是“传宗接代的生存意志”。这时的性欲,即使是他自身的主观要求,也巧妙地戴上客观赞美的面具,以此来欺骗意识。因为这是“自然”为了达到它的目的所采取的策略。

不管这种赞美看起来是带上如何客观而崇高的色彩,但所有的热恋,唯一所期望的,不外只是产生一个与种族相同之固定性质的个体,这可由一件事实获得确证:恋爱的主要目的,不是爱的交流,而是占有,即肉体的享乐。所以,即使确有纯洁的爱,但若缺乏肉欲的享乐,也无法弥补或给予慰藉。落到这种境地的人,多半还走向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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