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3 / 4)
李赟皮笑肉不笑哼了声。
明宜心道对方上午费了那么大力气将马驯服,现在忽然知道收服这马根本不用花力气,想来会觉得郁闷。
可这谁又能料到?
而且小凉王不也是出尽了风头。
她想了想,又说道:“若不是阿兄驯服御风,将它带回来,我们也不会知道,原来野胡马也可以用怀柔政策。”
李赟淡声道:“既然不去马场,弟妹就回去早点歇息吧。”
明宜点头:“嗯。”
*
得了一支袖箭,有了一匹宝驹,明宜这两日心情相当不错。
很快,袖箭得心应手,御风相处甚欢。
正有些可惜派不上用场时,这天刚用过午膳,便收到消息,说有人发现了那假昙迦的下落。
果不其然,李赟很快便让楚飞请她过去。
“阿兄,什么情况?”她人还没进屋,已经迫不及待问道。
李赟正在整理革带上的小物件,已然是整装待发。
他抬头瞥了她一眼,道:“一支商队昨晚在东望村附近发现两人踪迹,不过那两人身手太厉害,商队不仅没能抓住人,还有几人死在其手中,余下人皆受重伤,幸好被东望村的人发现,才逃过一劫,不过也让那两人逃走了。村里不敢轻易出动,便差人传来求援。”
“阿兄是要亲自过去?”
“嗯。”李赟点头,“你……”
不等他说完,明宜已经飞快打断他:“我稍作准备,马上就能出发。”
说罢便折返出门,飞快回了自己房间。
李赟微微一怔,继而又有些好笑地摇摇头。
他原本是想说,让她安心在官舍等着,他很快便回来。
毕竟此番是去大漠抓人,且不提危机四伏,光是在沙海骑马奔袭,便是一桩苦差事。
她到底是个女子,自己将她诓来沙洲,已是不怜香惜玉,这些苦差事,自然不想让她一同前往。
但这些天下来,她显然心思已经有些野了,往常还装模做样试探一下,眼下却是想也不想便要同行。
罢了,既然人已经留在河西,那她便不再是长安城中那娇弱的蔷薇,而是沙洲中的荆棘。
明宜迅速绾好发髻,换上方便的衣裳,系好袖箭,又灌了水囊,装上干粮,交代白芷安心待在官舍,便急匆匆出了门。
去大漠抓人不是易事,白芷跟着去,不过是白白受苦。
她这趟出行的坐骑,自然就是御风。
在马厩待了两日,御风可算是闷坏了,一出城边摇头摆尾,撒丫子狂奔。
别看它比李赟等人的高头大马,矮了整整一头,但四条健壮的短腿,拨弄得极快,简直是跑出了残影。<
又因它马矮腿短,跑起来不如高马颠簸,因而不管跑得多快,都是稳稳当当,明宜丝毫不担心自己会被颠下马背。
虽然比所有马都跑得快,但御风通灵性,并不擅自脱离队伍,跑一会儿便稍稍减缓速度,等后面的人马跟上,然后打着响鼻,表示自己的不屑。
明宜心道自己做人惯会低调,没想到却得了这样一匹张扬的马儿。
一行人一路疾行,赶在日暮时分,抵达了东望村。
“小凉王殿下!”
老族长早已带着人在村口恭候,不待人下马,便亟不可待迎上来。
李赟上前行了个礼:“族长,好久不见了。”
老族长拱手道:“快先进来喝杯茶水。”
李赟率领众人随其进村。
这东望村虽位于大漠腹地,村民却大都生着中原面孔,做中原打扮。
原来是一百年前,朝廷率十万大军从长安出发西征,却出师不利,主帅丢下被俘虏的先头兵慌忙撤退。
这些先头军被掳去北狄为了奴,最终只剩下百余人活下来。而这百余人,终于在一日寻得机会,从北狄逃走,一路逃到沙洲,却再无余力继续东行,又听闻朝廷改朝换代,便在最后落脚的绿洲定居下来,取名东望村。
繁衍生息近百年,已有几百人。
村中有驿站集市,是这大漠上,最为繁华热闹的村落之一。
因是西征军之后,村中老少皆习武,看到悬赏告示,村中壮年男子,便出动去寻人,没想到其中一队人马,便撞上被重创的商队。
“这商队二十余人,皆习武,却被那两个细作杀了六人,余下人虽无性命之虞,却也都受重伤。老朽怕孩子们出事,便将出去的人全都召回村中,只等官府做安排,眼下小凉王亲自前来,我们也没什么好担心的了。”
老族长一边吩咐人来上茶水,一边与李赟报告。
快马加鞭半日,众人也都饥渴交加,几壶茶水很快被喝得精光,又对着送来的胡饼羊汤,一顿大嚼。
明宜也饿了,反正也是男子打扮,便肆无忌惮敞开了吃。
倒是李赟,只是简单吃了几口,便继续问道:“最后见到那两人的是受伤的胡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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