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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意思(2 / 3)

叶之晴尝试从草丛里起来,揉了揉发散酸的手肩,再伸了伸脚,还好,没缺胳膊少脚的。她忿忿不平的低骂着,膝盖被擦破了皮,正溢着血,很痛,但是,看样子,估计是死不去的。

她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杂草,把自行车扶好,然后捡回散落一地的书本。捡着捡着,惊觉前面有团白色的东西正微微的颤抖着。是的,这时候的叶之晴,双脚也的确微微的擅抖着,因为已经快天黑了。

她揉了揉眼睛,再定睛一看,她没近视,视力超正常,自己的确没看错,前面的确是有团东西。看着太阳已经下山了,叶之晴有点害怕,这里除了路人经过,根本就不会有其它人路过的,会不会看到不该见的东西?

这样一想,心里猛然打了个冷噤,她时运高,不怕的。

拿着书面的手,也在微微的发抖,前面那团白色的东西这时候甚至还发出了痛苦的呻吟声,是人?叶之晴本着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的心态,慢慢的走了过去。

奈何那团白色的东西,居然是一个像电视里才能看到的大明星,他的五官深刻立体,简直就像是结合力与美的大卫雕像,浓眉大眼,鼻梁高挺像经由美工刀雕刻而成,薄翘的唇瓣有棱有角。

只是,此刻他的额头正紧紧的揪在一起,脸上渗着密密麻麻的汗珠,正奄奄一息躺在地上。叶之晴放下手中的书本,走了过去,“喂,你没事吧?先生,醒醒……”。

叶之晴摸了摸他的额头,烫得吓人,这时候,居然有血从鼻子里流出来,更加吓坏了她。

墨逸南以为自己今次一定死定了,在烈火燃烧之中,似乎听到了天簌之音,正呼唤着他。这次被人下药,更加没想到是普天之下最恶毒的春yao,“奇淫合欢散”。

就算志意力最强的人,如果不跟女子结合的话,必须七孔流血而亡。他墨力的睁开眼睛,一个束着马尾辨子的女孩子正站在他旁边。

“你醒啦?你……你怎么流鼻血,我带你去医院……”,叶之晴扶起他,整个人像被火燃烧着一样,“你在发高烧,不怕,我带你到医院”。

“你真的想救我?”,面对眼前这个清秀的女孩子,纯洁得像天使般,墨逸南有点下不了手,可是,现在除了她,没人能救他了。

叶之晴点了点头,“我扶你起来,前面就有公路了,到了公路我……”,叶之晴还没有说完,眼前的男人突然扑向她,反手把她压在身下。

“喂……你走开啊,死流氓,啊……救命啊滚开啊……”叶之晴大叫,心里后悔了,要知道他这样禽兽,她就由得他死在这里好了,她做什么烂好人?

这时候,在她身上乱摸的人停下了动作,压在她上面,“你不是说要救我吗?”,说完,一滴鼻血滴到叶之晴的唇里,顿时血腥味四溢。

叶之晴看着他鼻子的滴下来的血,在自己的嘴角化开,她紧张的说:“我……我是说了要救你,可是你这样压在我身上,也不管用,你快起来……你这个禽兽……”。

“我被人下药了,现在只有你能救我,去医院也是死路一条”,墨逸南****焚身,可是看着身上这个女子,他又不想硬来。

“下药?”,叶之晴额角浮起三条黑线,难道是传说中的春yao,妈吖,她还是处女,难不成让她作为解药,去救他么?

墨逸南没有说话,只是把她的手压在头顶上,封住她柔软的双唇,没办法,再忍下去,就不止鼻子流血了。

叶之晴挣扎着,只是身上这个庞然大物,不是她一个小女子就能撼动的。嘴巴里除了血腥味,还有他灵动的双唇,渐渐不再挣扎。她不想圣母的,可是,却不能看着他流血而死。

墨逸南一手扯开她的胸前的校服,叶之晴双手死死护着胸前,可是,那根本不管用,又一滴鼻血滴到脸上,她皱起了眉头,“你能不能不要流血?”。

叶之晴几乎累死了,这一夜来,不知道被这个禽兽的男人要了多少次,她累得像猪一般,沉沉的睡了过去。

东方泛着鱼肚白,墨逸南睁开眼睛,看着怀中趴在他身上的小女子,一张巴掌大的瓜子脸,算不上性感的红唇,脸上还有一个浅浅的小酒窝。他轻轻的摸了摸她的头发,昨晚真的累坏她了。

然后又轻轻的将她放在旁边的草丛上,然后拿起衣服,替她穿着,真的累坏了,连他帮她穿上衣服,她都没能醒来。

只是,他要离开了,现在还不能带她走,留在他身边,实在是太危险了。他捡起散在一边的书本,翻开书面,上面秀丽的字迹写着“叶之晴”,这三个字深深的刻在他的脑里。

原来这个小天使叫叶之晴,他记住了,他把书本捡好,然后又把她的自行车放在她身边,最后在上面写着:丫头等我,南!

墨逸南坐在她身边,然后覆上了一个极致温柔的吻,之晴,等我,将来我一定会回来娶你,让你做我的新娘,让你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墨逸南虽然心里极度想带着她走,可是,不行,他不能让她跟着他处身上危险之中,等将来一切都处理好之后,我一定会回来的。

身边女人如云,可是,就在这么一夜,这个叫叶之晴的女子已经深深刻在他的脑海里。

当太阳高高挂在半空,叶之晴终于醒了过来,整个身子好像被车子辗压过一样。昨晚所发现的一切如走马观灯般,她倏地坐了起来,然后看着自己身上,衣服已经穿好了?

自己昨天被摔了下来之后,然后遇上一个男人,接而她还…………叶之晴的脸涮的一声红翻天了。她看了看四周,那男人呢?难道已经走了。

叶之晴此刻想死的心都有了,她才十八岁,连恋爱都没谈过,就这样初夜初吻一次性了,那个男人更将她吃干抹净之后,就这样扬长而去。

甚至连那个男人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她做什么圣母?她做什么好心?叶之晴把自己骂完之后,又把那该死的男人祖宗十八代全部问候了一遍。该不该报警?可是,要是报警了,她以后也不用活了,她还有脸见人吗?

眼泪从眼角里烫滚的滑了下来,她站起身,下身还的痛楚还是那么的明显,她走到自行车,没想到那个死混蛋居然还扮好心替她捡好书本。她看着车尾的书本,皱起了眉头,上面赫然写着:丫头等我,南!

难道是那混蛋留的吗?他叫南?叶之晴擦掉眼泪,不知道为什么,虽然只是一句简单到不再简单的话,叶之晴之前的怨气和不安顿时减了一半。看样子,他也不是忘恩负义的人,她没有记错的话,那个男人,真的帅到人神共愤。

只是,他会回来吗?

叶之晴心里懊恼,把书本放好,然后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血迹,该怎么解释?有些血迹是自己摔伤了,有些是昨晚他流鼻血,滴在自己身上的。

算了,就告诉大伯娘是自己摔伤的就好。

叶之晴才走了两步,双脚重得像镶了铅一样沉重,而且还很痛,没想到,她才刚刚十八岁,就这样失身了。

她墨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连人带车弄了上小公路,这时候,一辆送菜的小货车正在向她驶来,然后停了下来,是邻村的李伯,“之晴,怎么了?”。

“我掉下去了……,没什么事”,李伯上下打量了她一翻,膝盖还有血迹,脸上也有,还说没事,这孩子,“之明,李伯送你回去,路不平,你骑车的时候一定要小心”。

李伯把她身上的血迹完全归罪于那场车祸,完全没作多想,他走下来,替叶之晴把自行车放到车尾上。然后打开副驾座,“之晴,上来”。

“谢谢李伯”,叶之晴也没客气,毕竟昨晚实在墨她太多力气了。叶之晴坐上车上,关上车门,李伯发动那部破旧的小货车,徐徐驶回叶家村。

回到家里,李素娟看到叶之晴身上的血迹,吓了一跳,“之晴,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大伯娘,没事,我只是不小心在路上摔倒了,还好李伯送我回来”,叶之晴有点心虚,不敢看着李素娟说。

“李大叔,谢谢你送之晴回来,快进来喝杯水”,李素娟客气的说。

“不用了,还好看到之晴,车子可能要替她修一修,那段路不平,之晴下次要小心点”,叶之晴点了点头,“谢谢李伯,我下次会小心点”。

李伯走了之后,李素娟看着叶之晴,“之晴,快进来,把脚上的伤处理一下”。

李素娟不育,膝下无子无女,自从之晴的父母出事之后,就把之晴视如已出。

李素娟贴心的替她处理了了下脚上的伤,“之晴,还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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