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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新笔名和故人见她为难,李教授便……(2 / 2)

一听姓氏,杨金穗就想起来人是谁了。<

她那个明面上早死的最后一任未婚夫的的堂叔。

当然了,杨金穗记得小说剧情,知道那个周姓未婚夫没死,其实是全家借假死脱身,为的是不拖累同族,杨家其他人可不知道啊。

饭桌上,几杯酒下肚,杨地主忍不住就想起他那个没福气的准女婿了——可不就是没福气么,他闺女可是大作家诶,那孩子要是活着......

杨地主想了想,心下摇头,活着也不好说,以他闺女的性子,说不定开始反抗什么包办婚姻,闹着要退婚呢。

“话说,周老弟,我那亲家,唉,尸骨找到了吗?”杨地主想到了什么,问道。

周家给出的说法,是一家子在山林里遭遇马匪抢劫,尸骨不明,连坟里放着的,都是一家四口人的旧衣服和爱用之物。

周书商脸色一僵,他们都知道堂兄一家没死,风头过去了还有联络。

因此,对外糊弄过去就是了,自然不会去找什么“尸身”,被杨地主这么一问,还真是被问住了。

“爹,何必提起伤心事呢”杨金穗红着眼眶,替周书商解围——这大蒜真辣。

周书商连忙叹了几口气,“唉,自然是没找到了,当时就没找到了,这么久了山里野物又多,自然是......”

他看杨金穗神色悲伤,难免觉得可惜,多好的一对小儿女啊,情谊也真挚,他来京城的时候,他那侄子,还辗转送来信,让打听一下金穗过得如何,劝她再寻良人。

可如今呢,一个背负克夫的名声,一个改名换姓难见旧识,他真情实意感慨:

“是我那侄儿没福气,娶不到金穗这么好的女子。”

其他人也叹气。

杨金穗对那个曾经的未婚夫,其实,没什么感情。

这也正常,小的时候,因为两家有交情,他俩还玩过呢,对方比她小两岁,男孩子本来就发育得晚,看着就更像是差了好几岁了。

只记得这小子小时候长得很清秀,被剃得秃秃的大脑门——这个被剃秃的大脑门倒不是为了留辫子,而是他们老家的一种说法,小孩多剃几次头,头发长得好。

这孩子性格也腼腆,让做什么就做什么。

唯独怕虫子,杨金穗那时候不知为何还很爱玩虫子,可能是早早就生出了田野调查的兴趣和探索精神吧。

他觉得为难,不愿意跟着玩,就咬着牙不说话,但也不逃走,就远远站着。

某种程度上来说,对方比她大侄子杨满福还好使唤呢。

当然,这样的玩耍经历到底是很少的,可能就是一两年见一次的程度。

后来她订亲,家里就觉得不该和别的男孩子再玩了,有时候两家互相拜年,就是和同性同龄人一起玩了。

再后来,她的第一任未婚夫死掉。

其实这小孩死得也挺冤的,赶上了一场流感,他哥哥从学堂染上了。

回了家,家里把孩子们隔离开,但挡不住小孩子贪玩,偷偷去哥哥卧房恶作剧,用麦穗拨弄对方的鼻子。

一个喷嚏打下来,做哥哥的通体舒畅,病渐渐好了。

做弟弟的开始生病,发热,打喷嚏,咳嗽,拉肚子,甚至是哮喘,撑了一段时间,人就没了。

事后,其实对方家里有问过,要不要让杨金穗和他们另一个儿子订亲,即这位一个喷嚏造成血案的哥哥。

因为,这个哥哥的未婚妻,也在这场流感中不幸被传染,去死了。

杨地主没答应,觉得对方克妻还克弟,这很明显是个亲缘薄的命格啊。

更何况,对方比杨金穗大了整整五岁,这可不好,男人本来就死得更早,还大五岁,那不是更是早死么,人死了,他闺女怎么办。

秉持着这样的理念,杨地主果断拒绝,对方也没纠缠,毕竟他们家条件也可以,儿子并不愁娶妻。

后来,也不知道杨地主是怎么说动的周家,就把人家小两岁的孩子给定下了。

订亲之后,两家开始以亲家的身份互送节礼,对方的哥哥还受父母所托,从读书的城市给杨金穗捎过女孩会喜欢的玩具回来。

到后来,杨金穗坚决要去新式学校读书,周家听说后,也没什么意见——

虽然按理来说,未来婆家本来也没啥理由对还未结婚的未来儿媳妇指手画脚,耐不住以此时的观念,女孩订亲后,男方家里就有权插手女方的事了。

当然,周家也送自家孩子去新式学校读书了,不过对方和自己不是一级,杨金穗一开始又是女扮男装,怕被人发现身份,在学校也是装陌生人的。

总之呢,周家的确是杨地主精挑细选的厚道人家。

如果杨金穗没有恢复记忆,对方家里也没有出事,那么可能她的确会按部就班地进入杨这段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

当然了,即使没有恢复记忆,杨金穗也不是听话的性格,大概率也不会乖乖留在家里相夫教子,到时候说不定还要大闹一场甚至很时髦地成为拒绝包办婚姻的离婚人士呢。

这么一想,原未婚夫家真是“死”得好啊,不然等她恢复了记忆,还得想办法退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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